第一百五十六章 好学的化外之民
“这不可能!”
多斯勒的话刚说完,俾斯麦便直接否定了这位大学司事的观点。
“据我所知,施莱登先生入学哥廷根的这一个月里面除了上课以外就根本没怎么出门,就算他是个自由主义分子,也没有机会去接触什么意大利人。毕竟哥廷根的意大利人全都是窝在市政厅旅馆……”
俾斯麦刚刚说到这里,立马感觉背后发冷,他目光一转这才发现亚瑟正目不转睛的盯着他。
学监阁下也不说话,只是从兜里摸出了便签本扯了张纸轻轻撕拉一下。
俾斯麦见状,机灵的学生联合会主席惊得连踩刹车,赶忙把嘴边的话硬生生给憋了回去:“我说的这些都是有根据的,因为施莱登先生的室友便是我的一位好朋友,这几天他们俩几乎天天都待在一起。施莱登先生的信息,也是他告诉我的。”
“好朋友?”亚瑟顺势将话题接过:“你在波美拉尼亚佩剑俱乐部的朋友?”
“不,他不喜欢击剑。”俾斯麦提醒道:“爵士,你忘了吗?您还见过他,我的那位美国朋友,约翰·莫特利先生。刚刚我是和他一起来的,您要亲自问问他吗?”
多斯勒司事被俾斯麦办事的拖沓劲儿整的不耐烦,他直接从文件袋中取出那本记录了所有在校学生信息的小册子自顾自的察看了起来:“约翰·莫特利,哲学院的二年级生,确实是美国留学生不错。”
亚瑟点了点头,冲着俾斯麦说道:“你去把他叫来吧。”
俾斯麦得了命令赶忙跑出去叫他的朋友,亚瑟则转过头朝着多斯纳询问道:“这位美国来的莫特利先生存在不良记录吗?”
多斯勒微微摇头:“没有,和大部分美国留学生一样,这是一位标准的好学生。热爱学习,所有授课教授对他都有很高的评价。唯一一次登上校园法庭,也不是以被告人的身份,而是作为证人出庭指控几个割下流浪狗尾巴的小混蛋。”
“割流浪狗的尾巴?”纵然亚瑟早知道哥廷根的学生究竟有多荒唐,但是能干出这种事依然出乎他的意料:“他们没事做这个干什么?”
多斯纳摇头叹息道:“如果我可以理解他们的想法,那也就不用每隔半年就要将他们做过的那些‘辉煌事迹’重新整理、登记造册了。不过,我猜他们这么干多半是为了和学术委员会颁布的条例作对。众所周知,疯狗在炎热的天气里总喜欢把尾巴夹在两腿之间,如果它们没了尾巴,人们就无法区分正常狗和疯狗了。因此,为了保证市民和学生的安全,学术委员会才会规定不得割掉狗的尾巴,否则需要缴纳三塔勒的罚金。但那群混账小子显然认为,三塔勒便能换来一个在全校出名的机会,这实在是太实惠了。”
亚瑟啼笑皆非的挠了挠头:“看来我找到学生们闹自由主义集会的最大原因了,割狗尾巴的名声都能让他们争先恐后,就更别说是自由斗士的头衔了。不过没办法,哗众取宠是年轻人的天性。尤其是在他们无足轻重,或者换句话说,无所事事的时候。而大学校园就正好给他们提供了这样一个无所事事的场所。”
多斯纳闻言愣了一下,随后深以为然的点头道:“您这句话简直就是一针见血。那些真正用心学习的学生,譬如说莫特利先生,就从来不去掺和这些事情,因为他可没有那么多无所事事的时间。”
“学监先生,司事先生。”
多斯纳话音刚落,莫特利便在俾斯麦的引领下来到二人面前脱帽行礼:“我听奥托说,您二位找我有事?”
“别紧张,没什么大事,就是普通的聊聊天。不介意的话,你先找个地方坐下吧。”
施莱登究竟有没有涉及到学生暴动和意大利革命,这件事亚瑟比谁都清楚,毕竟全哥廷根上上下下一千号人,和这些事情牵连最深的便是学监阁下本人。
不过,为了打消多斯纳的疑虑,亚瑟还是象征性的问了几句:“我之前就一直很好奇,作为一个美国人,为什么你不选择在美国本土上学,而是选择来德意志呢?”
莫特利听到亚瑟问起这个,笑着回道:“嗯……这个嘛,在美国上学当然好,可我虽然热爱我的家乡,但我依然不得不承认,即便是美国最好的学校,譬如老牌的哈佛大学抑或是后起之秀弗吉尼亚大学,在学术资源方面都没办法与欧洲大学相提并论。而且如果回国找工作,欧洲大学的文凭也总是比美国本土学校的文凭更受到认可。杰斐逊总统创办的弗吉尼亚大学在招聘教授的时候,甚至直接注明了有欧洲学术背景的应聘者优先。正因如此,只要有机会,能来欧洲上大学自然是要来的。”
莫特利坦诚的态度令谈话轻松了不少,不知道是不是俾斯麦事先给他提了醒,又或者是看出了现场的气氛不大对劲,总而言之,这个聪明的美国小伙儿一句拐弯抹角话都没说话,丝毫不给多斯纳怀疑他的机会。
“原来如此。”亚瑟也不想给学生挖坑,他尽可能的把话题带远:“不过,如果是来欧洲留学,去英国不是更好吗?沟通起来没有障碍,不必多学一门语言。我知道牛津和剑桥不收国际生,但是格拉斯哥大学和爱丁堡大学应该是不限制国籍的吧?”
莫特利闻言耍滑头道:“当然,格拉斯哥、爱丁堡还有伦敦大学都是第一流的大学。在1815年《根特条约》签订以前,英国也确实是不少美国留学生的首选。但是,因为一些众所周知的原因,从19世纪20年代开始,去英国留学这件事在美国开始变得越来越不光彩,再加上英国又开始不断限制美国留学生的数量,所以事情就变得越来越遗憾了。
至于,不能去英国,为什么不去法国,而是来到德意志读书。我猜这可能和斯塔尔夫人出版的那本《德意志》有关,那本书虽然是法语书,但是第二年就在纽约出版了英译本。这本书在美国十分畅销,许多人从那本书里了解到了德意志的风土人情、宗教哲学、艺术教育等等各方面。
我们波士顿哥廷根校友会的大部分学长们都是受了斯塔尔夫人的影响才选择来哥廷根求学的。至于像是我们这些新一代的学生,则是受到了库森先生那本《德意志,尤其是普鲁士公共教育报告》的影响。这本书是1832年出版的,我在没看到这本书以前,一度想去法国留学,但是当我看完这本书之后,我觉得我有必要来德意志试试。”
说到这里,莫特利还不忘夸赞哥廷根提供的学生服务:“事实上,我到这里的第一天就知道我没来错地方。根据政府的规定,无论是整座城市还是哥廷根大学都做出了各种调整来适应留学生的需求。我们一到哥廷根,多斯纳先生就立刻了解了我的情况和需求,处处都有清晰的流程。从当地市民会确认我是否已办理好住宿、教授会帮助我选择合适的教师、学校员工确保我的其他生活需求是否得到满足。因此,我到达哥廷根一两天之后,就对这里没有任何陌生感了。”
俾斯麦听到莫特利的话,只是站在亚瑟的身后冲着这位老朋友撇了撇嘴。
因为他记得莫特利私下里可不是这么说的。哥廷根大学的学生服务往好了说,叫做事无巨细。往难听了说,其实就是婆婆妈妈、程序繁琐。
如果哥廷根大学想要消灭自由主义运动,其实很简单。只要学术委员会下发一份通知:要求学生每次举行示威集会和暴动游行必须提前六个月打申请就行了。
因为按照哥廷根的办事效率,六个月的流程通常得几年的时间才能走完,而等到那个时候,学生们估计早就毕业去上班了。
不过,虽然两人都会抱怨学校低下的行政效率,但是莫特利的学习态度显然比俾斯麦这样的德意志学生认真多了。
莫特利每天的作息十分规律,除了偶尔和俾斯麦小聚以外,他的日程表基本没有太大变化。
每天5点准时起床,之后坐下来学习拉丁语,每周有3天学习到7点半,3天到8点半。
周一、周二和周五的8点,雷打不动的去上威廉·格林教授的德语课。虽然俾斯麦曾经鼓动过莫特利翘课,但是他却从没答应过。
如果用莫特利的话来说,他不翘课是因为格林教授是那种鲜有的令他佩服的教授,他的渊博知识令莫特利极为钦佩,格林不仅对文学史了如指掌,而且熟悉古代和现代作品背后的几乎所有典故和民俗,在他的课上莫特利的感觉比下馆子喝酒还要好。
而到了9点,莫特利又会去听艾克恩教授的神学课,听他讲福音书的前三章。尽管莫特利并不赞同他对福音书起源及形成的观点,对他的推理也不太满意,但这门课对莫特利的吸引力依然比陪俾斯麦击剑斗殴要大。
上午课程结束后,步行15分钟回家吃饭,休息到下午1点半,莫特利便又开始读布鲁门巴赫教授的讲义,3点和室友施莱登一同去上他的自然哲学史。
虽然大伙儿都不太敢让年过八旬的布鲁门巴赫教授上手术台,但是这位有着50多年教龄的老教授依旧是值得信赖的哥廷根一流教学能手,他的上课风格幽默诙谐,声情并茂,因此很少有学生会逃他的课。
而到了下午5点,便是莫特利的自由活动时间了。根据当天的邀约,他可能会去酒馆喝酒,也有可能去拜访开设希腊语的舒尔策和戴森两位教授。
莫特利与俾斯麦这个头号问题学生不同,他就算不是最受教授们喜爱的那一类学生,最起码偶尔也能受到教授们的邀请去他们家中做客并向他们请教学问。
而他的室友施莱登也属于同一类型的好学生,正在手术室内动刀的布鲁门巴赫就曾经邀请这两位学生与其他得意弟子一起去他的家中免费补习生物学知识。
虽然这种跨学科的补习听起来挺无厘头的,但是在哥廷根乃至于整个德意志大学圈子里,其实都属于普遍现象。以至于有不少学生入学时学的是神学、哲学,但是中途却因为对其他学科萌发兴趣,最后毕业时拿到的却是医学、数学等其他学科的学位。
譬如海涅这个哲学博士当年为了研究哥廷根妇女的脚,就曾经交钱选了一门医学院的选修课,并在图书馆里恶补过好几个月的解剖学知识。
文转理的现象不少见,理转文的同样有不少人。
这方面的典型人物便是高斯,虽然高斯并没有转专业,但是据他本人说,他对文学的兴趣要远大于对数学的兴趣,这辈子的遗憾之一便是没有攻读古典文学的博士学位。
而哥廷根大学图书馆的借阅记录也印证了高斯的说法,作为坐拥近三十万册藏书的全球顶尖图书馆,高斯很少从这里借阅自然哲学方面的书籍,他借的最多的其实是、剧本和诗集。
如果按照借阅清单排列,就很容易看出高斯的文学品味,这是一位偏爱古典浪漫主义的读者,他忠爱莎士比亚、歌德和伏尔泰,但是这不代表高斯就对当代作家们抱有什么偏见,因为这月月初哥廷根大学图书馆采购《英国佬》的作品后,高斯也是第一个早早跑到图书馆借阅这些英国时尚的读者。
图书管理员格林兄弟说,高斯很喜欢看沃尔特·司各特的历史,所以他一直对伦敦那位‘新沃尔特·司各特’埃尔德·卡特先生很感兴趣。这次借书,高斯相当不客气的包圆了卡特的两本《圣乔治旗照常升起》与《侠盗罗宾汉》,并且还顺便捎走了《基督山伯爵》与《黑斯廷斯探案集》。
亚瑟借着施莱登汇报这几天的行程,顺带着聊起了这些他意外发现的校园趣事,现场的气氛很快就融洽了不少。
多斯纳各种旁敲侧击也没能从莫特利的口中盘问出他想要的可疑信息,因而只能无奈的摇了摇头,站起身对亚瑟说道:“爵士,关于施莱登身上的疑点,我和舍费尔会尽快查清。后面的工作还有很多,我就不在这里久留了。”
“那就劳烦您和舍费尔先生了。”
“职责所在。”
多斯纳起身离开了医院,莫特利看见他走远了,这才向亚瑟眨了眨眼道:“爵士,您知道那位救下施莱登先生的勇敢市民是意大利人吗?”
“意大利人?”亚瑟不动声色的问了句:“你怎么知道的?”
“当然是因为我懂一点意大利语。”莫特利笑着拍了拍身边俾斯麦的肩膀:“我和奥托最大的共同点就是我们俩都懂得多种语言。我懂法语、英语、德语、拉丁语、希腊语以及意大利语,不过奥托比我更强一点,他还会说一些俄语和波兰语。”
亚瑟一听到波兰语立马条件反射似得想起了某件事,他调侃俾斯麦道:“你居然懂波兰语,看来别说当法官了,你简直可以去选议员。”
不明白伦敦波兰语教学流程的俾斯麦只当亚瑟是在恭维他,小伙子自豪的挺起胸膛道:“感谢您的赏识,除了击剑艺术以外,我还是头一次觉得我们俩居然有共同看法。”
但是转瞬,俾斯麦又不无得意地咳嗽了一声,向亚瑟邀功道:“关于解决了施莱登先生的勇敢市民是意大利人这件事,我可是一点儿都没向其他人透露。”
“做的不错。”
亚瑟一眼就瞧破了俾斯麦的小心思,这可不仅是邀功更隐藏着一点儿‘我又拿到把柄’的威胁意味,虽然俾斯麦嘴上服了软,但只要是个人就能看出来,这小子的心里一直憋着一股劲,只要他将那封学校推荐信一弄到手,那么这位自诩为全哥廷根最忠实可靠的学生便会立刻反水。
亚瑟从来没有应对过教育工作,但是他了解该如何对付类似的警方线人。
当然,对付学生肯定不能像是警务工作那样直来直去,所以在这方面,他需要运用到一些更加灵活的手段。
“奥托,我听说你最近对电磁学很感兴趣?还去报了欧姆先生的课程?”
俾斯麦一听这话,心里嘀嘀咕咕的骂个不停。因为那门电磁学的选修课明明是亚瑟让他去报的,而不是他自己选的。
但是既然亚瑟非要是他自愿选择,看在推荐信的份上,他也只能在口头上先应承下来:“是的,我确实对自然哲学,尤其是电磁学很感兴趣,这可是个时髦的新学科,谁不喜欢这些流行概念呢?”
亚瑟看到这小子如此的口是心非,耳边仿佛响起了大鱼上钩的拉线声,他笑着拍了拍俾斯麦的肩膀:“很好,你这么上进好学,我感到非常欣慰,今天晚上到我家来,魏因德大街76号,我家里有个上好的法国厨子,我先请你吃顿原汁原味的法餐,之后我再给你好好地补补课。”
俾斯麦闻言,笑容立马凝固在了脸上,他已经嗅出了不对劲:“补课?您指的是电磁学?”
“电磁学当然是必不可少的一环,虽然我是电磁学教授,但是我所擅长的并不仅仅是电磁学。”
亚瑟笑着眨眼道:“就好比高斯教授,他是数学教授,但是在天文和物理方面,同样是有所专长的。而我,比起电磁学,我更擅长的东西是在于警务……喔,不,是在盖世太保的管理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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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斯勒的话刚说完,俾斯麦便直接否定了这位大学司事的观点。
“据我所知,施莱登先生入学哥廷根的这一个月里面除了上课以外就根本没怎么出门,就算他是个自由主义分子,也没有机会去接触什么意大利人。毕竟哥廷根的意大利人全都是窝在市政厅旅馆……”
俾斯麦刚刚说到这里,立马感觉背后发冷,他目光一转这才发现亚瑟正目不转睛的盯着他。
学监阁下也不说话,只是从兜里摸出了便签本扯了张纸轻轻撕拉一下。
俾斯麦见状,机灵的学生联合会主席惊得连踩刹车,赶忙把嘴边的话硬生生给憋了回去:“我说的这些都是有根据的,因为施莱登先生的室友便是我的一位好朋友,这几天他们俩几乎天天都待在一起。施莱登先生的信息,也是他告诉我的。”
“好朋友?”亚瑟顺势将话题接过:“你在波美拉尼亚佩剑俱乐部的朋友?”
“不,他不喜欢击剑。”俾斯麦提醒道:“爵士,你忘了吗?您还见过他,我的那位美国朋友,约翰·莫特利先生。刚刚我是和他一起来的,您要亲自问问他吗?”
多斯勒司事被俾斯麦办事的拖沓劲儿整的不耐烦,他直接从文件袋中取出那本记录了所有在校学生信息的小册子自顾自的察看了起来:“约翰·莫特利,哲学院的二年级生,确实是美国留学生不错。”
亚瑟点了点头,冲着俾斯麦说道:“你去把他叫来吧。”
俾斯麦得了命令赶忙跑出去叫他的朋友,亚瑟则转过头朝着多斯纳询问道:“这位美国来的莫特利先生存在不良记录吗?”
多斯勒微微摇头:“没有,和大部分美国留学生一样,这是一位标准的好学生。热爱学习,所有授课教授对他都有很高的评价。唯一一次登上校园法庭,也不是以被告人的身份,而是作为证人出庭指控几个割下流浪狗尾巴的小混蛋。”
“割流浪狗的尾巴?”纵然亚瑟早知道哥廷根的学生究竟有多荒唐,但是能干出这种事依然出乎他的意料:“他们没事做这个干什么?”
多斯纳摇头叹息道:“如果我可以理解他们的想法,那也就不用每隔半年就要将他们做过的那些‘辉煌事迹’重新整理、登记造册了。不过,我猜他们这么干多半是为了和学术委员会颁布的条例作对。众所周知,疯狗在炎热的天气里总喜欢把尾巴夹在两腿之间,如果它们没了尾巴,人们就无法区分正常狗和疯狗了。因此,为了保证市民和学生的安全,学术委员会才会规定不得割掉狗的尾巴,否则需要缴纳三塔勒的罚金。但那群混账小子显然认为,三塔勒便能换来一个在全校出名的机会,这实在是太实惠了。”
亚瑟啼笑皆非的挠了挠头:“看来我找到学生们闹自由主义集会的最大原因了,割狗尾巴的名声都能让他们争先恐后,就更别说是自由斗士的头衔了。不过没办法,哗众取宠是年轻人的天性。尤其是在他们无足轻重,或者换句话说,无所事事的时候。而大学校园就正好给他们提供了这样一个无所事事的场所。”
多斯纳闻言愣了一下,随后深以为然的点头道:“您这句话简直就是一针见血。那些真正用心学习的学生,譬如说莫特利先生,就从来不去掺和这些事情,因为他可没有那么多无所事事的时间。”
“学监先生,司事先生。”
多斯纳话音刚落,莫特利便在俾斯麦的引领下来到二人面前脱帽行礼:“我听奥托说,您二位找我有事?”
“别紧张,没什么大事,就是普通的聊聊天。不介意的话,你先找个地方坐下吧。”
施莱登究竟有没有涉及到学生暴动和意大利革命,这件事亚瑟比谁都清楚,毕竟全哥廷根上上下下一千号人,和这些事情牵连最深的便是学监阁下本人。
不过,为了打消多斯纳的疑虑,亚瑟还是象征性的问了几句:“我之前就一直很好奇,作为一个美国人,为什么你不选择在美国本土上学,而是选择来德意志呢?”
莫特利听到亚瑟问起这个,笑着回道:“嗯……这个嘛,在美国上学当然好,可我虽然热爱我的家乡,但我依然不得不承认,即便是美国最好的学校,譬如老牌的哈佛大学抑或是后起之秀弗吉尼亚大学,在学术资源方面都没办法与欧洲大学相提并论。而且如果回国找工作,欧洲大学的文凭也总是比美国本土学校的文凭更受到认可。杰斐逊总统创办的弗吉尼亚大学在招聘教授的时候,甚至直接注明了有欧洲学术背景的应聘者优先。正因如此,只要有机会,能来欧洲上大学自然是要来的。”
莫特利坦诚的态度令谈话轻松了不少,不知道是不是俾斯麦事先给他提了醒,又或者是看出了现场的气氛不大对劲,总而言之,这个聪明的美国小伙儿一句拐弯抹角话都没说话,丝毫不给多斯纳怀疑他的机会。
“原来如此。”亚瑟也不想给学生挖坑,他尽可能的把话题带远:“不过,如果是来欧洲留学,去英国不是更好吗?沟通起来没有障碍,不必多学一门语言。我知道牛津和剑桥不收国际生,但是格拉斯哥大学和爱丁堡大学应该是不限制国籍的吧?”
莫特利闻言耍滑头道:“当然,格拉斯哥、爱丁堡还有伦敦大学都是第一流的大学。在1815年《根特条约》签订以前,英国也确实是不少美国留学生的首选。但是,因为一些众所周知的原因,从19世纪20年代开始,去英国留学这件事在美国开始变得越来越不光彩,再加上英国又开始不断限制美国留学生的数量,所以事情就变得越来越遗憾了。
至于,不能去英国,为什么不去法国,而是来到德意志读书。我猜这可能和斯塔尔夫人出版的那本《德意志》有关,那本书虽然是法语书,但是第二年就在纽约出版了英译本。这本书在美国十分畅销,许多人从那本书里了解到了德意志的风土人情、宗教哲学、艺术教育等等各方面。
我们波士顿哥廷根校友会的大部分学长们都是受了斯塔尔夫人的影响才选择来哥廷根求学的。至于像是我们这些新一代的学生,则是受到了库森先生那本《德意志,尤其是普鲁士公共教育报告》的影响。这本书是1832年出版的,我在没看到这本书以前,一度想去法国留学,但是当我看完这本书之后,我觉得我有必要来德意志试试。”
说到这里,莫特利还不忘夸赞哥廷根提供的学生服务:“事实上,我到这里的第一天就知道我没来错地方。根据政府的规定,无论是整座城市还是哥廷根大学都做出了各种调整来适应留学生的需求。我们一到哥廷根,多斯纳先生就立刻了解了我的情况和需求,处处都有清晰的流程。从当地市民会确认我是否已办理好住宿、教授会帮助我选择合适的教师、学校员工确保我的其他生活需求是否得到满足。因此,我到达哥廷根一两天之后,就对这里没有任何陌生感了。”
俾斯麦听到莫特利的话,只是站在亚瑟的身后冲着这位老朋友撇了撇嘴。
因为他记得莫特利私下里可不是这么说的。哥廷根大学的学生服务往好了说,叫做事无巨细。往难听了说,其实就是婆婆妈妈、程序繁琐。
如果哥廷根大学想要消灭自由主义运动,其实很简单。只要学术委员会下发一份通知:要求学生每次举行示威集会和暴动游行必须提前六个月打申请就行了。
因为按照哥廷根的办事效率,六个月的流程通常得几年的时间才能走完,而等到那个时候,学生们估计早就毕业去上班了。
不过,虽然两人都会抱怨学校低下的行政效率,但是莫特利的学习态度显然比俾斯麦这样的德意志学生认真多了。
莫特利每天的作息十分规律,除了偶尔和俾斯麦小聚以外,他的日程表基本没有太大变化。
每天5点准时起床,之后坐下来学习拉丁语,每周有3天学习到7点半,3天到8点半。
周一、周二和周五的8点,雷打不动的去上威廉·格林教授的德语课。虽然俾斯麦曾经鼓动过莫特利翘课,但是他却从没答应过。
如果用莫特利的话来说,他不翘课是因为格林教授是那种鲜有的令他佩服的教授,他的渊博知识令莫特利极为钦佩,格林不仅对文学史了如指掌,而且熟悉古代和现代作品背后的几乎所有典故和民俗,在他的课上莫特利的感觉比下馆子喝酒还要好。
而到了9点,莫特利又会去听艾克恩教授的神学课,听他讲福音书的前三章。尽管莫特利并不赞同他对福音书起源及形成的观点,对他的推理也不太满意,但这门课对莫特利的吸引力依然比陪俾斯麦击剑斗殴要大。
上午课程结束后,步行15分钟回家吃饭,休息到下午1点半,莫特利便又开始读布鲁门巴赫教授的讲义,3点和室友施莱登一同去上他的自然哲学史。
虽然大伙儿都不太敢让年过八旬的布鲁门巴赫教授上手术台,但是这位有着50多年教龄的老教授依旧是值得信赖的哥廷根一流教学能手,他的上课风格幽默诙谐,声情并茂,因此很少有学生会逃他的课。
而到了下午5点,便是莫特利的自由活动时间了。根据当天的邀约,他可能会去酒馆喝酒,也有可能去拜访开设希腊语的舒尔策和戴森两位教授。
莫特利与俾斯麦这个头号问题学生不同,他就算不是最受教授们喜爱的那一类学生,最起码偶尔也能受到教授们的邀请去他们家中做客并向他们请教学问。
而他的室友施莱登也属于同一类型的好学生,正在手术室内动刀的布鲁门巴赫就曾经邀请这两位学生与其他得意弟子一起去他的家中免费补习生物学知识。
虽然这种跨学科的补习听起来挺无厘头的,但是在哥廷根乃至于整个德意志大学圈子里,其实都属于普遍现象。以至于有不少学生入学时学的是神学、哲学,但是中途却因为对其他学科萌发兴趣,最后毕业时拿到的却是医学、数学等其他学科的学位。
譬如海涅这个哲学博士当年为了研究哥廷根妇女的脚,就曾经交钱选了一门医学院的选修课,并在图书馆里恶补过好几个月的解剖学知识。
文转理的现象不少见,理转文的同样有不少人。
这方面的典型人物便是高斯,虽然高斯并没有转专业,但是据他本人说,他对文学的兴趣要远大于对数学的兴趣,这辈子的遗憾之一便是没有攻读古典文学的博士学位。
而哥廷根大学图书馆的借阅记录也印证了高斯的说法,作为坐拥近三十万册藏书的全球顶尖图书馆,高斯很少从这里借阅自然哲学方面的书籍,他借的最多的其实是、剧本和诗集。
如果按照借阅清单排列,就很容易看出高斯的文学品味,这是一位偏爱古典浪漫主义的读者,他忠爱莎士比亚、歌德和伏尔泰,但是这不代表高斯就对当代作家们抱有什么偏见,因为这月月初哥廷根大学图书馆采购《英国佬》的作品后,高斯也是第一个早早跑到图书馆借阅这些英国时尚的读者。
图书管理员格林兄弟说,高斯很喜欢看沃尔特·司各特的历史,所以他一直对伦敦那位‘新沃尔特·司各特’埃尔德·卡特先生很感兴趣。这次借书,高斯相当不客气的包圆了卡特的两本《圣乔治旗照常升起》与《侠盗罗宾汉》,并且还顺便捎走了《基督山伯爵》与《黑斯廷斯探案集》。
亚瑟借着施莱登汇报这几天的行程,顺带着聊起了这些他意外发现的校园趣事,现场的气氛很快就融洽了不少。
多斯纳各种旁敲侧击也没能从莫特利的口中盘问出他想要的可疑信息,因而只能无奈的摇了摇头,站起身对亚瑟说道:“爵士,关于施莱登身上的疑点,我和舍费尔会尽快查清。后面的工作还有很多,我就不在这里久留了。”
“那就劳烦您和舍费尔先生了。”
“职责所在。”
多斯纳起身离开了医院,莫特利看见他走远了,这才向亚瑟眨了眨眼道:“爵士,您知道那位救下施莱登先生的勇敢市民是意大利人吗?”
“意大利人?”亚瑟不动声色的问了句:“你怎么知道的?”
“当然是因为我懂一点意大利语。”莫特利笑着拍了拍身边俾斯麦的肩膀:“我和奥托最大的共同点就是我们俩都懂得多种语言。我懂法语、英语、德语、拉丁语、希腊语以及意大利语,不过奥托比我更强一点,他还会说一些俄语和波兰语。”
亚瑟一听到波兰语立马条件反射似得想起了某件事,他调侃俾斯麦道:“你居然懂波兰语,看来别说当法官了,你简直可以去选议员。”
不明白伦敦波兰语教学流程的俾斯麦只当亚瑟是在恭维他,小伙子自豪的挺起胸膛道:“感谢您的赏识,除了击剑艺术以外,我还是头一次觉得我们俩居然有共同看法。”
但是转瞬,俾斯麦又不无得意地咳嗽了一声,向亚瑟邀功道:“关于解决了施莱登先生的勇敢市民是意大利人这件事,我可是一点儿都没向其他人透露。”
“做的不错。”
亚瑟一眼就瞧破了俾斯麦的小心思,这可不仅是邀功更隐藏着一点儿‘我又拿到把柄’的威胁意味,虽然俾斯麦嘴上服了软,但只要是个人就能看出来,这小子的心里一直憋着一股劲,只要他将那封学校推荐信一弄到手,那么这位自诩为全哥廷根最忠实可靠的学生便会立刻反水。
亚瑟从来没有应对过教育工作,但是他了解该如何对付类似的警方线人。
当然,对付学生肯定不能像是警务工作那样直来直去,所以在这方面,他需要运用到一些更加灵活的手段。
“奥托,我听说你最近对电磁学很感兴趣?还去报了欧姆先生的课程?”
俾斯麦一听这话,心里嘀嘀咕咕的骂个不停。因为那门电磁学的选修课明明是亚瑟让他去报的,而不是他自己选的。
但是既然亚瑟非要是他自愿选择,看在推荐信的份上,他也只能在口头上先应承下来:“是的,我确实对自然哲学,尤其是电磁学很感兴趣,这可是个时髦的新学科,谁不喜欢这些流行概念呢?”
亚瑟看到这小子如此的口是心非,耳边仿佛响起了大鱼上钩的拉线声,他笑着拍了拍俾斯麦的肩膀:“很好,你这么上进好学,我感到非常欣慰,今天晚上到我家来,魏因德大街76号,我家里有个上好的法国厨子,我先请你吃顿原汁原味的法餐,之后我再给你好好地补补课。”
俾斯麦闻言,笑容立马凝固在了脸上,他已经嗅出了不对劲:“补课?您指的是电磁学?”
“电磁学当然是必不可少的一环,虽然我是电磁学教授,但是我所擅长的并不仅仅是电磁学。”
亚瑟笑着眨眼道:“就好比高斯教授,他是数学教授,但是在天文和物理方面,同样是有所专长的。而我,比起电磁学,我更擅长的东西是在于警务……喔,不,是在盖世太保的管理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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