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零二章 人心浮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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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营得知袁熙动向后,谋士们在荀彧的主持下,一起商讨应对凶虎攻打青州的策略。
而这种攸关曹营前途的大事,本来是应该曹操亲自到场,但曹操最近心情颇差,加上时常头痛,很多以前亲力亲为的事情,都交给了属下去办。
有官员私下议论,说曹操还没有从南阳之战的打击中完全恢复,这其中的主要原因,便是曹昂的死。
曹昂的死影响极大,不仅对于曹操,对于曹营众人都是个沉重的打击。
平时众人就颇为担心曹操的头痛症,万一在关键时期病发,可能会影响到重大决策,更会导致人心浮动。
但如果有曹昂这种做事稳重妥当的人主持大局,曹营上下便能保持正常运转,而且曹营官员普遍认为,虽然曹昂比不上曹操,但已经有了相当的威信,上下一心的情况下,曹营整体发挥个七八成实力还是有可能的。
但曹昂的身死,让这一切成为泡影,私下里面很多官员人心惶惶,甚至对曹营失去了信心,据说还有不看好曹氏前景,暗中勾连其他势力的人出现。
对此负责暗探的程昱,开始大肆寻找线索,搞出了一份名单,但其交给曹操时,曹操却只是让程昱不要声张,便将此事压了下去。
程昱回来后,心中疑惑,心道曹操什么时候变得如此心软了?
难道是病痛的折磨,亦或曹昂之死的打击,让曹操心态发生了变化?
对于曹昂的死,程昱也是痛心不已,毕竟曹操身体也不怎么好,还有极其顽固的头痛症,和他同时期的袁绍都死了,谁知道比袁绍少小十岁的曹操什么时候去世?
要是曹操如袁绍在关键战时去世,曹营会发生什么,程昱不用脑子也能想出大概,一念及此,他就脊背发凉。
连程昱这种对曹操极为忠心的人都产生了动摇,更何况他人,这正是袁熙想要的效果,他和郭嘉等人商量过后,认为曹操可能需要相当一段时间,才能平复曹营里面的人心波动,即使能够出兵,军心也会不稳,影响相当程度的战力。
所以袁熙才要在此时用兵,而且是大动干戈,把选择的难题交给了曹操,毕竟这种千载难逢的机会,以后很难再碰到了。
至于曹昂,当时其受伤昏迷,伤势颇重,被袁熙军兵士所获,袁熙得知后,思量再三,最终还是决定保下了曹昂的性命。
他大可以当场砍下曹昂脑袋,但袁熙总有一种预感,将来曹昂还可能对自己有用,于是袁熙一边找人医治,一边找人将其秘密送往幽州去了。
当然,袁熙这人并不是大善人,他也不准备在蓟城好生养着曹昂,免得被人看出端倪,于是曹昂便被一批袁熙军兵士押着去徐无山垦荒去了。
这样做的好处是,相比蓟城,荒山野岭更能封锁消息,而且难于逃跑。
而且如果逃跑,必然有人同情曹昂的身份,那批袁熙的兵士多出自青徐这种被曹操屠狠了的地方,曹昂为了保命只会隐藏身份,哪里敢说自己是曹操儿子?
随曹昂一起的,还有被诸葛亮的认真一拳打坏了鼻子和半口牙的贾诩。
在某种意义上来说,贾诩在这个岁数受了这种伤,比曹昂还要重一些,他不仅吃饭都困难,折断后重新拉出的鼻骨并未长好,断茬上产生的在钻心疼痛时时刻刻折磨着他的神经,让他彻夜辗转反侧,低声叫苦不已。
贾诩甚至有一种错觉,自己嗓子里面的哀嚎仿佛不像自己的声音,而是很多死人声音的混合,这如同催命一般折磨着他,让贾诩觉得,是不是那些被自己害死的冤魂找自己讨债来了?
而更让贾诩伤心的,是凶虎对自己弃之如敝履的态度。
自己作为谋士,多少有点名声,怎么对方看向自己的眼神这么厌恶,对方不知道自己有能力帮他夺取天下吗?
想到袁熙一脚将自己踢到了这鸟不拉屎的蛮荒之地,却对一拳打翻自己的诸葛亮礼敬有加,甚至还拜其做了军师,贾诩就越发愤愤不平。
凭什么,凭他蛮力挟持自己吗?
这种胡来毫无谋略的做法,也算谋士,也算军师?
早晚把你这个凶虎坑死!
贾诩信心满满,夺取天下不仅需要实力,更需要心狠手辣的谋略,凶虎迟早会发现那个冲动不讲章法的年轻人是个绣花枕头,会跑来请自己出山!
自己只需要等个一年半载,不,说不定几个月,凶虎就发现那诸葛亮不堪大用!
不,最好再快点,因为此地太难熬了!
贾诩简直要疯了,都说幽州垦荒难,他算见识到了,尤其是这不知道在哪里的荒山野岭,简直太可怕了!
他也不知道自己被带到了幽州哪个地方,但此地周围荒无人烟,遍地沼泽密林,想逃走都找不到路。
就是真有人给贾诩指路,贾诩也不敢跑,没粮食没水,只怕不出两日就变成野外的一具尸体。
但此地环境之恶劣,让人发指,遍地毒蛇猛兽就不说了,现在到了夏天,开始滋生蚊虫鼠蚁,到处都是蚂蟥水蛭,毒蝎臭虫,贾诩有天早上醒来,掀开被子才发现自己肚子上盯着两条比大脚趾头还粗的蚂蟥,一掌拍下去,溅了贾诩一肚子血。
中间也出现过几次疫病,很多人都病倒了,贾诩运气不好,也病过一次,被强灌了一肚子草药之后,从鬼门关转了一圈又回来了,但给他留下了深深的阴影,就是在凉州,日子都没这么难过!
活的这么艰难,吃的就更不用说了,每日便是粗粮杂菜饭,间杂以兵士打回来的野味,兵士们倒是吃的津津有味,但对于吃惯了上层士大夫那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的美食的贾诩,就难以下咽了。
尤其是那些带着极重血腥味的野味,那是人吃的吗,简直是粪便和泥土混合的味道!
贾诩一手捂着肚子,一手提着一只刚死不久的兔子,一瘸一拐地向着远处一间草屋走去,沿途兵士们见了,也并未阻拦,因为这些劳动教化的犯人之间联系并不被禁止,只要他们不跑出营地范围就行。
何况这种遍地沼泽的地方,想跑出去,也并非易是事。
贾诩敲了敲几块木板拼凑成的破门,里面有个平淡的声音传来,“请进。”
贾诩闻言推门进去,里面曹昂坐在稻草堆上看书,见是贾诩,便坐起身道:“原来是文和先生,今日怎么有兴致过来?”
两人在宛城的时候早已经认识,但彼时并没有说过几句话,如今一同被发配到幽州,反而慢慢熟络起来。
贾诩提起手里的兔子,说道:“兵士们打来的,这玩意我吃不来,便给公子送来了。”
曹昂见了,失笑道:“文和先生怕是懒得动手吧?”
他提着着血迹斑斑的兔子出了屋子,在屋后的小溪里面洗干净毛皮,然后从靴子里面掏出一把带鞘小刀,熟练地几刀下去,便把兔子皮剥了下来。
曹昂又是一刀,将兔子肚子剖开,掏出里面的内脏,然后将其四肢斩开。
贾诩站在门口,看四下无人,才出声道:“看公子这幅模样,外人见了,谁也猜不出竟然是曹孟德的儿子。”
曹昂头也不抬,“那阿父的儿子,该是什么样子的?”
“冷酷无情,杀人不眨眼,亦或,下城必屠?”
贾诩叹道,“看公子口气,好像对曹公很多做法并不认同啊。”
“老夫却恰恰相反,我认为,只有曹公这种人物,才能真正能平定天下的。”
曹昂心道你倒是惺惺相惜,只怕和阿父都是一类人吧?
不对,自己这么腹诽阿父也是不好,曹昂想到此生可能再也见不到曹操,不禁神色黯然。
不管阿父做了什么,他还是自己的阿父啊。
贾诩仔细观察曹昂心情,开口道:“公子也不想在这里呆一辈子吧?”
曹昂将小刀收起,将兔子尸块扔入锅中,在溪水中洗干净手上的血迹,这才端着锅站起身来,说道:“起码现在我觉得,这里也挺好的。”
“先生是不是呆不下去了?”
贾诩目光闪动,“以公子之才,要在这里呆一辈子,也太可惜了。”
“公子迟早有后悔的一天。”
“既知如此,不如现在早做打算。”
曹昂闻言道:“依先生所见,如何打算?”
贾诩信心满满道:“这还不简单,只要公子写信给凶虎,说愿意为其所用,以凶虎的性格,必然重用公子。”
“到时候公子便成为联系凶虎和曹营的纽带,两方最后化干戈为玉帛,最后共治天下也说不定。”
曹昂失笑道:“这话先生信吗?”
“不瞒先生,我对现状很是满意。”
“我先前肩膀上的担子太重,已经太累了,而且即使没有我,我相信阿父也能找到合适的继承人。”
“而且我在凶虎手中的消息传出去,阿父反而可能会束手束脚,于情于理,我都不想改变现在的处境。”
“真正想要脱身的,是无法忍受现状的先生吧?”
贾诩听了,悻悻转身离去,“罢了,我也是自作多情,什么时候公子能够想通,便来找我好了。”
曹昂端着锅,“我准备煮饭了,先生不一起吃?”
贾诩摆摆手,“算了,吃不惯,公子自用吧。”
曹昂望着贾诩离去的背影,心道对方看上去淡泊名利,其实只是想大隐隐于市而已,不想吃苦,还想享受美食美酒,生活富足,哪有这么好的事情。
如今对方还想利用自己达到目的,自己可没有任何理由给对方利用。
现在的处境对对自己和阿父来说都是最好的,但是这样自己确实很对不起阿母和妹妹啊。
想到这里,曹昂脸上现处了一丝愧疚之色。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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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官员私下议论,说曹操还没有从南阳之战的打击中完全恢复,这其中的主要原因,便是曹昂的死。
曹昂的死影响极大,不仅对于曹操,对于曹营众人都是个沉重的打击。
平时众人就颇为担心曹操的头痛症,万一在关键时期病发,可能会影响到重大决策,更会导致人心浮动。
但如果有曹昂这种做事稳重妥当的人主持大局,曹营上下便能保持正常运转,而且曹营官员普遍认为,虽然曹昂比不上曹操,但已经有了相当的威信,上下一心的情况下,曹营整体发挥个七八成实力还是有可能的。
但曹昂的身死,让这一切成为泡影,私下里面很多官员人心惶惶,甚至对曹营失去了信心,据说还有不看好曹氏前景,暗中勾连其他势力的人出现。
对此负责暗探的程昱,开始大肆寻找线索,搞出了一份名单,但其交给曹操时,曹操却只是让程昱不要声张,便将此事压了下去。
程昱回来后,心中疑惑,心道曹操什么时候变得如此心软了?
难道是病痛的折磨,亦或曹昂之死的打击,让曹操心态发生了变化?
对于曹昂的死,程昱也是痛心不已,毕竟曹操身体也不怎么好,还有极其顽固的头痛症,和他同时期的袁绍都死了,谁知道比袁绍少小十岁的曹操什么时候去世?
要是曹操如袁绍在关键战时去世,曹营会发生什么,程昱不用脑子也能想出大概,一念及此,他就脊背发凉。
连程昱这种对曹操极为忠心的人都产生了动摇,更何况他人,这正是袁熙想要的效果,他和郭嘉等人商量过后,认为曹操可能需要相当一段时间,才能平复曹营里面的人心波动,即使能够出兵,军心也会不稳,影响相当程度的战力。
所以袁熙才要在此时用兵,而且是大动干戈,把选择的难题交给了曹操,毕竟这种千载难逢的机会,以后很难再碰到了。
至于曹昂,当时其受伤昏迷,伤势颇重,被袁熙军兵士所获,袁熙得知后,思量再三,最终还是决定保下了曹昂的性命。
他大可以当场砍下曹昂脑袋,但袁熙总有一种预感,将来曹昂还可能对自己有用,于是袁熙一边找人医治,一边找人将其秘密送往幽州去了。
当然,袁熙这人并不是大善人,他也不准备在蓟城好生养着曹昂,免得被人看出端倪,于是曹昂便被一批袁熙军兵士押着去徐无山垦荒去了。
这样做的好处是,相比蓟城,荒山野岭更能封锁消息,而且难于逃跑。
而且如果逃跑,必然有人同情曹昂的身份,那批袁熙的兵士多出自青徐这种被曹操屠狠了的地方,曹昂为了保命只会隐藏身份,哪里敢说自己是曹操儿子?
随曹昂一起的,还有被诸葛亮的认真一拳打坏了鼻子和半口牙的贾诩。
在某种意义上来说,贾诩在这个岁数受了这种伤,比曹昂还要重一些,他不仅吃饭都困难,折断后重新拉出的鼻骨并未长好,断茬上产生的在钻心疼痛时时刻刻折磨着他的神经,让他彻夜辗转反侧,低声叫苦不已。
贾诩甚至有一种错觉,自己嗓子里面的哀嚎仿佛不像自己的声音,而是很多死人声音的混合,这如同催命一般折磨着他,让贾诩觉得,是不是那些被自己害死的冤魂找自己讨债来了?
而更让贾诩伤心的,是凶虎对自己弃之如敝履的态度。
自己作为谋士,多少有点名声,怎么对方看向自己的眼神这么厌恶,对方不知道自己有能力帮他夺取天下吗?
想到袁熙一脚将自己踢到了这鸟不拉屎的蛮荒之地,却对一拳打翻自己的诸葛亮礼敬有加,甚至还拜其做了军师,贾诩就越发愤愤不平。
凭什么,凭他蛮力挟持自己吗?
这种胡来毫无谋略的做法,也算谋士,也算军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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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诩信心满满,夺取天下不仅需要实力,更需要心狠手辣的谋略,凶虎迟早会发现那个冲动不讲章法的年轻人是个绣花枕头,会跑来请自己出山!
自己只需要等个一年半载,不,说不定几个月,凶虎就发现那诸葛亮不堪大用!
不,最好再快点,因为此地太难熬了!
贾诩简直要疯了,都说幽州垦荒难,他算见识到了,尤其是这不知道在哪里的荒山野岭,简直太可怕了!
他也不知道自己被带到了幽州哪个地方,但此地周围荒无人烟,遍地沼泽密林,想逃走都找不到路。
就是真有人给贾诩指路,贾诩也不敢跑,没粮食没水,只怕不出两日就变成野外的一具尸体。
但此地环境之恶劣,让人发指,遍地毒蛇猛兽就不说了,现在到了夏天,开始滋生蚊虫鼠蚁,到处都是蚂蟥水蛭,毒蝎臭虫,贾诩有天早上醒来,掀开被子才发现自己肚子上盯着两条比大脚趾头还粗的蚂蟥,一掌拍下去,溅了贾诩一肚子血。
中间也出现过几次疫病,很多人都病倒了,贾诩运气不好,也病过一次,被强灌了一肚子草药之后,从鬼门关转了一圈又回来了,但给他留下了深深的阴影,就是在凉州,日子都没这么难过!
活的这么艰难,吃的就更不用说了,每日便是粗粮杂菜饭,间杂以兵士打回来的野味,兵士们倒是吃的津津有味,但对于吃惯了上层士大夫那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的美食的贾诩,就难以下咽了。
尤其是那些带着极重血腥味的野味,那是人吃的吗,简直是粪便和泥土混合的味道!
贾诩一手捂着肚子,一手提着一只刚死不久的兔子,一瘸一拐地向着远处一间草屋走去,沿途兵士们见了,也并未阻拦,因为这些劳动教化的犯人之间联系并不被禁止,只要他们不跑出营地范围就行。
何况这种遍地沼泽的地方,想跑出去,也并非易是事。
贾诩敲了敲几块木板拼凑成的破门,里面有个平淡的声音传来,“请进。”
贾诩闻言推门进去,里面曹昂坐在稻草堆上看书,见是贾诩,便坐起身道:“原来是文和先生,今日怎么有兴致过来?”
两人在宛城的时候早已经认识,但彼时并没有说过几句话,如今一同被发配到幽州,反而慢慢熟络起来。
贾诩提起手里的兔子,说道:“兵士们打来的,这玩意我吃不来,便给公子送来了。”
曹昂见了,失笑道:“文和先生怕是懒得动手吧?”
他提着着血迹斑斑的兔子出了屋子,在屋后的小溪里面洗干净毛皮,然后从靴子里面掏出一把带鞘小刀,熟练地几刀下去,便把兔子皮剥了下来。
曹昂又是一刀,将兔子肚子剖开,掏出里面的内脏,然后将其四肢斩开。
贾诩站在门口,看四下无人,才出声道:“看公子这幅模样,外人见了,谁也猜不出竟然是曹孟德的儿子。”
曹昂头也不抬,“那阿父的儿子,该是什么样子的?”
“冷酷无情,杀人不眨眼,亦或,下城必屠?”
贾诩叹道,“看公子口气,好像对曹公很多做法并不认同啊。”
“老夫却恰恰相反,我认为,只有曹公这种人物,才能真正能平定天下的。”
曹昂心道你倒是惺惺相惜,只怕和阿父都是一类人吧?
不对,自己这么腹诽阿父也是不好,曹昂想到此生可能再也见不到曹操,不禁神色黯然。
不管阿父做了什么,他还是自己的阿父啊。
贾诩仔细观察曹昂心情,开口道:“公子也不想在这里呆一辈子吧?”
曹昂将小刀收起,将兔子尸块扔入锅中,在溪水中洗干净手上的血迹,这才端着锅站起身来,说道:“起码现在我觉得,这里也挺好的。”
“先生是不是呆不下去了?”
贾诩目光闪动,“以公子之才,要在这里呆一辈子,也太可惜了。”
“公子迟早有后悔的一天。”
“既知如此,不如现在早做打算。”
曹昂闻言道:“依先生所见,如何打算?”
贾诩信心满满道:“这还不简单,只要公子写信给凶虎,说愿意为其所用,以凶虎的性格,必然重用公子。”
“到时候公子便成为联系凶虎和曹营的纽带,两方最后化干戈为玉帛,最后共治天下也说不定。”
曹昂失笑道:“这话先生信吗?”
“不瞒先生,我对现状很是满意。”
“我先前肩膀上的担子太重,已经太累了,而且即使没有我,我相信阿父也能找到合适的继承人。”
“而且我在凶虎手中的消息传出去,阿父反而可能会束手束脚,于情于理,我都不想改变现在的处境。”
“真正想要脱身的,是无法忍受现状的先生吧?”
贾诩听了,悻悻转身离去,“罢了,我也是自作多情,什么时候公子能够想通,便来找我好了。”
曹昂端着锅,“我准备煮饭了,先生不一起吃?”
贾诩摆摆手,“算了,吃不惯,公子自用吧。”
曹昂望着贾诩离去的背影,心道对方看上去淡泊名利,其实只是想大隐隐于市而已,不想吃苦,还想享受美食美酒,生活富足,哪有这么好的事情。
如今对方还想利用自己达到目的,自己可没有任何理由给对方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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