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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最后一班岗

    吃过晚饭,李杰和贾灵互换了手机号码,然后便各回各家。

    回到出租房,李杰继续码字,另一边,贾灵也迅速将脑海中的灵感转化为脚本。

    这段时间,贾灵正在筹备央视相声大赛。

    去年的相声大赛,她和搭档获得了专业组二等奖,今年她想冲击一下一等奖。

    不为别的,就是为了争口气!

    让那些看不起她的人,刮目相看。

    谁说女人不能说相声?

    当然。

    如果能够获得央视相声大赛一等奖,不仅可以在全国观众面前露脸,还能直接参加春晚。

    春晚,多大的舞台?

    全国几亿观众收看,谁能上春晚,谁就能火!

    贾灵太想火了。

    她要出名!

    她要挣钱!

    她要证明自己!

    唯有如此,才能不辜负母亲期许,才能不辜负姐姐的付出!

    其实,贾灵最初是准备上戏剧表演班的,2000年,贾灵初考戏剧学院落榜。

    次年,为了增加录取机会,她同时报考了中戏的戏剧表演专业和戏剧表演专业。

    最后,她两个专业都考上了,当招生办打电话通知时,贾灵有事没接到电话。

    接电话的人是她的母亲,结果因为口音问题,贾灵阴差阳错的进入了喜剧表演专业相声专业。

    虽然不是理想中的戏剧表演专业,但木已成舟,贾灵也没办法,喜剧就喜剧吧,好歹也是中戏正儿八经的大学。

    并且,01年是戏剧表演班第一年开班,讲课老师都是大咖中大大咖。

    主讲老师是冯凡,代课老师是姜昆和侯耀文,三个老师,哪个不是鼎鼎有名的存在?

    彼时,贾灵怀揣着梦想进入了校园。

    然而刚刚开学没多久,一个噩耗就从家里传了过来。

    她的母亲,意外离世了。

    自此,喜剧表演班就成了贾母在贾灵身上的最后一次烙印。

    证明自己,告慰母亲,这是贾灵偷偷立下的誓言之一。

    而她默默立下的另外一个誓言就是好好报答姐姐。

    贾家不是什么富裕之家,为了供贾灵上学,贾灵的姐姐主动放弃了读大学。

    而且,贾灵姐姐考上的也不是什么野鸡大学,而是传媒大学。

    毫不夸张的说,贾灵姐姐是以牺牲个人前途为代价,换来了贾灵实现梦想的机会。

    然而,不论是戏剧表演,还是喜剧表演的路,都不好走。

    截至现在,贾灵已经毕业四年了,至今,她仍然是个小透明。

    虽然她05年就考进了广播艺术团,并且正式拜了冯凡为师,但收入方面却没有太大的提升。

    当然,现在肯定比前两年好了一点。

    其实,以她现在的收入,完全有能力换个更好的住处。

    但为了回馈家里,她还是选择继续住在地下室,毕竟,地下室的租金一个月只要三四百。

    能省一点是一点。

    次日。

    早上七点,李杰准时醒来,今天的他,没有选择外出跑步。

    因为,他暂时没那个条件。

    跑完步,满身大汗那是必然的,就他现在住的地方,根本就没有淋浴的条件。

    他住的地方没有淋浴间,想要洗澡,要么去澡堂,要么用洗澡盆洗。

    两者都麻烦。

    因此,李杰将原定的跑步计划推迟了,待到换了住处,再开始养身计划也不迟。

    处理好个人卫生问题,李杰直接背着双肩包出了门,包里除了辞职信之外,还有电脑。

    吃饭的家伙,当然要背好了。

    隔壁,贾灵听到旁边传来的开门声,然后转头看了一眼时间。

    才七点十分?

    这家伙上班可够早的。

    怪不得之前从来没遇到过呢。

    没过多久,贾灵又迷迷湖湖地睡了过去,昨天晚上熬夜写稿,直到三点多才睡。

    不过,一切都是值得的。

    她写了几个非常满意的段子。

    回头拿给老师看看,让老师给他把把关,如果没问题的话就加到参赛作品里。

    “老板,来三个肉包,两根油条,一碗豆腐脑,豆腐脑要咸的。”

    阳光微热,李杰来到那家常吃的早餐店,一进门就熟络的报上了菜单。

    “咦?”

    另一边,老板娘听到这话,眼中不由闪过一丝讶色。

    这小伙子,她记得,四个多月前搬到这片地住的,基本上每天早上都会在她店里吃早饭。

    不过,以前这小伙子每次只会买一个馒头。

    时间久了,她自然记住了这位特别的客人。

    今天这小伙子怎么吃这么多?

    而且还是在店里坐下来吃。

    怎么?

    发财了?

    老板娘也只是心里想一想,并没有问话的意思。

    毕竟,他们不熟。

    以前这小伙子总是来也匆匆去也匆匆,他们之间基本上没怎么聊过天。

    贸然问别人的隐私,总归不太好。

    付好钱,风卷残云的吃完早饭,李杰大步向前朝着公交车站走去。

    约莫半个多小时,李杰赶到了广告公司。

    此时,公司里已经有人到了。

    公式化的和同事打了几声招呼,李杰就坐到工位上,然后从背包中拿出笔记本,直接开始码字。

    “咦,小勐,你买电脑了?”

    对面的工位上,一个三十来岁的少妇看到桌上的笔记本,不由惊讶道。

    大家一起工作了小半年,彼此之间多少有点了解。

    在公司同事眼中,石小勐是个很节俭的人,衣服从来只有那么几套,也从不参加私下聚会。

    吃饭也总是选择最便宜的快餐。

    虽然不是学广告设计专业的,但工作向来是认认真真,勤勤恳恳,并且任劳任怨。

    如此一来,即便当初是凭借和老板同乡的关系进的公司,旁人也没什么好说的。

    这样努力的员工,哪个老板不喜欢?

    态度,永远比能力更重要。

    不会?

    可以学!

    “嗯,买的二手的,不值什么钱。”

    虽然他马上就要辞职了,虽然未来大家基本不会再产生什么交际。

    但对面的那个少妇对原身不错,所以,李杰还是笑眯眯的回了一句。

    “小勐,你买就买了,干嘛带到公司来?”

    少妇低声提醒了一句:“老胡是个什么人,你还不清楚?他要是看到你买了笔记本,以后肯定让你把事情带回家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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