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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章 乱成一锅粥

    垂拱殿。

    望着台下吵成一团的朝政们,李杰和刘娥默默对视一眼。

    果不其然,事情和预想中的一模一样。

    吵!

    没完没了的吵!

    当然,这个‘吵’和泼妇骂街还是有区别的,毕竟这可是御前,真像那样,一个‘失仪’之罪,肯定是跑不了的。

    御前正确的吵架姿势,应该是前脚刚刚发言完毕,反对者后脚立马跟上,并且引经据典,将前者驳斥的一无是处。

    便如权户部判官黄宗旦,他刚刚发言,三司之财,不足以支撑大规模的赐予学田,以立官学。

    然而,他的话音刚落地,度支副使陈尧左就表示反对,直接驳斥黄宗旦,这是在搞偷换概念。

    刚刚给先帝治丧,三司之财确实盈余不多。

    但这个不多也只是相对的,东抠一抠,西攒一攒,匀出个几百万贯,肯定没问题。

    当然,放眼三百多个州府,几百万贯,肯定是不足以负担的。

    不是每一个州府都像应天府那样,很多地方甚至连州学都没有,或者说,连个足够升附为州学的书院都没有。

    从无到有的建立一所州学,其中的花费,可就大了。

    因此,若是放眼天下,黄宗旦的发言也不算错,大规模的兴建州学,三司肯定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不仅如此,黄宗旦还打着‘公平’的旗号,若是单选几州确立州学,那对于其他州府的学子,未免不公平。

    所以,他的观点是要么一起建,要么时间稍稍推迟一点,待到国朝的财政盈余足以支持时,那也不迟。

    综合而言,黄宗旦的论点,也挑不出什么错。

    毕竟,他只是建议推迟,而不是否定。

    谁敢提不兴学,那此人便是天下读书人的仇人?

    谁敢?

    没人敢这么干!

    黄宗旦的发言,固然会得罪一批人,但相比于试点的那几路,其他路的生员,多半会念着他的好。

    不论古今,教育资源的份属都是一个非常敏感的话题。

    从前,除了几家知名的书院被特赐升为州学,其他地方的书院都一样,各凭本事!

    在这种情况下,即便某些州府的教育资源不足,当地士子也不会太过苛责。

    要怪只能怪当地不给力!

    怪不到朝廷头上。

    但若是兴学试点开启,第一批被选为试点的几路,当地的士子肯定是享福了。

    而没有试点的地方,看到这种情况,心中难免不平衡。

    况且,试点,试点主要是为了试错。

    兴学,有错吗?

    不可能出错!

    这是政治正确!

    所以,兴建州学一事,不需要慢慢试点,完全可以全国推广!

    众所周知,黄宗旦是丁谓的人。

    所以,他的发言一结束,在场的大臣们,或多或少都朝左首方向瞄了一眼。

    那是丁谓站的地方。

    宰相贵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自然要站在最好的地方。

    以东为左,以左为尊,左首便是最好的位置。

    不过,丁谓今天什么似乎没有发言的兴致,自上朝至今,一言不发,就像是庙里的泥塑凋像一样。

    丁谓的安静,不得不让他人多想。

    比如,黄宗旦的意思,到底是不是丁谓的意思?

    丁相又是什么意思?

    如果黄宗旦是丁相的喉舌,为什么黄宗旦被几人先后‘围殴’的时候,丁相不为他出头呢?

    另外,黄宗旦若不是得到了丁相的首肯,他有那么大的胆子吗?

    ‘阻止兴学’的帽子,黄宗旦还带不起!

    就在众臣暗自揣度之际,丁谓心中正暗自得意着。

    吵吧!

    吵吧!

    最好是把官家和太后都给吵烦了!

    作为朝廷首相,丁谓自然想从兴学之事上捞点功劳,但眼下的舆论,不太合适。

    也不知道官家和太后是怎么想的,频频让一选人出风头?

    范仲淹,当真就那么好?

    区区选人,何德何能!

    范仲淹一而再,再而三的出现在朝廷的诏书上,丁谓也对此人生出了几分好奇。

    前不久,他特地查了大中祥符八年的同年小录。

    结果可倒好,连范仲淹的名字都没查到,后来还是在下属的提醒下,他才得知范仲淹及第时还叫‘朱说’。

    然后再一看,好嘛,乙科第九十七名。

    连个三甲都不是!

    小小的一个乙科第九十七名,竟然能获此圣恩,丁谓当即愤满不已。

    当然,他绝对不会承认自己酸了。

    他怎会酸一个选人?

    当朝宰辅,嫉妒选人?

    再之后,丁谓就觉得有必要杀一杀范仲淹的气焰。

    先把水搅混了再说!

    待到范仲淹上书的风波平息之后,他再继续推行兴学之策!

    至于,钱的问题,也不难解决。

    丁谓虽然是理财高手,但他也不能无中生有,以三司现有的盈余,确实不足以支持大规模的兴建州学。

    不过,朝廷没钱,不代表没有别的办法。

    应天书院的学田是怎么来的?

    一是乡绅捐赠,二是朝廷赐田,三是地方划拨。

    这个‘一二三’是按照来源多寡划分的,乡绅捐赠的数量远比朝廷直赐的要多。

    书院越好,乡绅的捐赠就越踊跃。

    当然,乡绅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这些钱是带着目的的。

    咱都捐了钱,往书院里塞一两个本家子弟,不过分吧?

    丁谓打得便是‘乡绅’的主意,过去他曾执掌三司多年,乡绅到底有没有钱,他非常之清楚。

    待到时机完备,兴学经费,可由朝廷出三分之一,地方出三分之一,剩下的三分之一‘自筹’。

    这一方案,丁谓也是经过仔细考量的,国朝的财税实行的是三分法,上供一部分,送使一部分,留州一部分。

    抽出一笔钱,用以资学,除了少数条件不好的州府,其他绝大多数州府,应该是没什么压力的。

    钱有了,公平的兴学也就有了。

    乡绅们既能得善名,又能得利(塞人入学),地方官亦能得到士林的美名。

    而朝廷既省了钱,又办了事。

    最后,丁谓本人也能落到相当一部分的功劳。

    乡绅,地方,朝廷,丁谓,四赢!

    若是加上官家和太后,那便是六赢!

    赢麻了,属于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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