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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三章强悍‘三军’

    宁源谷

    当步思聪回去之后,仅用了一刻钟的时间,步家的大军便压了上来。这出兵速度,快若闪电。若说不是步思聪提前准备好的,鬼都不信。

    谷中的地貌形态单一,不适合大规模的军队展开作战。同样,也不适合大型武器的排列使用。是而,短兵相接的血战,是大家唯一的选择。

    要不然,你就放弃此谷;要不然,你只能选择,应战。

    直到此时,李清才明白了步思聪选择此地的‘良苦用心’。

    刚才的一切,皆是假象。

    这步思聪,一方霸主,怎么可能为了李清的几句话而大发雷霆?

    这不符合他的身份与涵养!

    故而,他是故意的!让李清以为他怒了,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然后,毫无准备的派兵来袭。只要李清出兵了,这尾‘鱼’,便算是钓上了。

    这么好的‘地利’,哪里找去?

    果然,大乱之后,能活到现在的,没一个是省油的灯。

    每个人都像是蜂窝煤一样——全是心眼。

    因为谷中的地形所限,李清军的骑兵,无法正常发挥。这对李清一方来说,将是毁灭性的打击。毕竟,李清相对于步思聪的优势,只有骑兵。

    可是现在,没有了。

    那么,这一仗该怎么打啊?

    至于选择不打了,回去!那是在开玩笑。

    箭到弦上了,怎能不发?

    而反观步思聪一方,他的优势,则可以尽情地发挥出来。

    ‘以己之优,破敌之劣’。用自己的优势,击破敌方的劣势。

    步思聪这兵法造诣,很深呢!

    ......

    看着对方的兵马那来势汹汹的样子。李清思索了片刻之后,对着麾下诸将领下令道:“高虎,第一阵,由你们卫率来打。”

    此话一出,诸将皆是大吃一惊。

    高虎是一名卫率不假,但是,他率领的那一卫人马,平日里的,只是负责战争辅助,粮食运输的。

    虽然他们偶尔也会上上战场,作战经验呢,也是有一些的。但是,现在是什么时刻?让他们打第一仗,这会不会,有点太草率了?毕竟,这第一仗的结果,直接影响全军的士气,不得不慎重啊!

    就在许多将领准备请战,换下高虎之时,大将军王克敌发声了。

    “高虎,你还不去召集人马,在这愣着干什么?”

    此言一出,诸将才犹如梦醒一般。

    原来,自己等人,又做错了。不是李清的命令有问题,而是大家,想不通这其中的缘由。

    你看,人家聪明的王克敌大将军,就想明白了。

    故而,才会出言提醒大家的。

    退一步讲,军令如山!

    此时的他们,不应请战,只应听令行事。

    话罢,李清朝着王克敌投去了一个信任的眼神。好像再说...师哥,六六六,关键时候,还是你懂我。

    王克敌也给李清回了一个鄙视地眼神。好像再说...说话说一半,你怪谁?

    ......

    李清为何选择高虎?

    原因很简单,两个字,合适!

    由于宁源谷内的地形限制,第一支出战的人马,需要具备两个特点,方可出战。

    一是够勇猛;二是够持久。

    勇猛这条,自然无需多说,第一波的人马,不勇猛,谁敢去啊?

    至于第二条,够持久,才是最重要的。

    毕竟,当一支人马进了宁源谷中作战,想出来,可就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了。因为双方,都会源源不断地往里派遣人马。这些援军,会阻碍他们出来的路。

    是而,第一波的人马,肯定是在其中,待的时间最长的军队。

    鉴于此,持久力的重要性便凸显了出来。

    够持久,才有活着的资本。要不然,只能是谷中植物的一点肥料。

    高虎的这一卫人马,战前运粮,战时辅佐,战后收拾战场。是李清军中,持久力最强大的军队。

    这个时候,让他们上,比任何军队存活下来的几率都大。

    在后世,闻名天下,血战十日的‘赤膊军’的雏形,就这么形成了。

    ......

    “杀”。

    伴随着巨大的杀喊声,高虎的这一卫人马,朝着宁源谷内,毫无畏惧的冲了进去。

    经过了王克敌的指点,他们明白了李清的意思。然后,便很洒脱的脱下了铠甲,赤裸着上身,进入了战场之中。

    这样做,在战争之中,很可能会大大的增加他们受伤和死亡的概率。但同样,也会增加他们的速度。

    并且,随着时间的加长,他们存活下来的几率,反而会更大。

    因为将士们在连续几个时辰的作战之后,铠甲会消耗他们大多数的体力。

    在平日的战争中,也许没什么。

    打累了,退回来就是了。自然会有别的军队顶上。

    但在这个‘只能进,不能出’的宁源谷里,谁来替你?

    消耗的体力,就是他们的‘催命符’了。他们最后的结局,很可能不是死在敌军的手中,而是累死在自己的铠甲之上。

    不得不说,这是种莫名的悲哀。

    同样,对面的步思聪见后,也被高虎的这支人马所展现出来的勇气,惊的说不出话来。

    赤膊上阵,这再需要多大的勇气啊?

    至少,自己的军队,在气势这一块上,被李清军压得死死的。

    ‘轰隆’,两军撞到了一起。身披铠甲的步思聪军将士,一上来,就占据了极大的优势。

    你打我,我躲闪不及,还能凭借铠甲挡一挡;但是,当我打你,你躲闪不及之时,用什么挡啊?

    是而,李清军节节败退了下来。

    “随我杀,守住阵地!主公把它们交给了我们,只要活着,我们就要站在阵地之上。”高虎见败势已出,高呼一声。然后,便一马当先的冲了回去。

    没有铠甲怎么了?

    我有铮铮铁骨!

    凭什么不能冲锋?

    我不怕死,你们呢?

    不得不说,在战场之上,有的时候,士气真的比装备更加重要。

    高虎身后的将士,见自己的卫率都身先士卒的冲了过去。便放下了自己的畏惧之心,抱着必死之意,反攻了回去。

    在没有铠甲,而且败势已显的情况之下,反攻了回去。

    这不是一场奇迹,又是什么呢?

    ......

    半个时辰之后,看到高虎这一卫的人马,正在浴血奋战,李清那颗坚硬的心,也不再坚硬了。

    不能再等下去了。

    高虎他们的损失,已经很严重了。

    于是乎,只听李清下令道:“第二卫人马,准备冲锋!”

    这第二卫的人马,也需要强大的持久力。但是,明显不需要像第一卫那样,坚守那么长的时间了。

    他们更注重于攻击。

    于是乎,只见数千名长枪兵,身穿一层皮甲,手持长枪,腰别大刀,朝着前方的宁源谷而去。

    能穿铠甲的时候,还是穿上比较好。毕竟这东西,还是有一定的作用的。

    这些人,可不是普通的将士。他们曾经是平雁关中,最优秀的存在。

    王克敌从六万边军之中,选择出了最善战的两千人,将李清给他的‘十绝散人’的刀法以及枪法,全部传授给了这些人。

    是而,这些人的枪法和刀法,皆是一绝。他们的攻击,可见一斑。

    后世之中,闻名天下,武艺超绝的‘北府武军’,就是这么产生的。

    对面增兵了,步思聪自然也不能视若无睹。

    一声令下,他的第二支人马,也杀了进来。

    步思聪也是身经百战,熟读百书之人。这个时候,该用什么样的军队,他的心中,也有了算计。

    这些年,步家花大价钱聘请了众多的‘武林高手’,组成了一支‘武林军’。

    这个时候,不正是启用他们的时候?

    ‘武林军’的进入,让本来就拥挤不堪的宁源谷内,变得更加地拥挤了。

    同时,血腥之味,也更加的浓郁了。

    又半个时辰之后,李清的命令,再次传达了下来。

    “第三卫人马,准备冲锋!”

    数千名李清军将士听到命令之后,毫不犹豫的冲了出去。

    这第三卫的人马,属于大军主力了。无需太多的特点,直接进入死战即可。

    对面的步思聪见后,怕前两军吃亏,也毫不犹豫的增兵了。

    在增兵这一领域内,我步家,从来没输过。

    别的没有,就是有人;

    别的不多,就是钱多。

    和我比,你李清,还不行。

    半个时辰,小半个时辰,一刻钟,半刻钟...双方增兵的时间越来越短。同时,也意味着,谷内的大战,越来越激烈了。

    最前面,李清依然还能隐约地看到高虎那一卫的人马的身影。赤裸着上身,奋力的战斗。

    好兵啊!

    而对面的第一卫人马,早就泯灭殆尽了。

    或战死,或累死。无法追究!

    持久力,在宁源谷的大战之中,确实具有一定的优势。

    看来,李清最初的选择,是正确的。

    此战的胜算,大概也会高上那么半成。

    ......

    是夜,天色漆黑。

    宁源谷中,却是一片光亮的景象。

    原来,作战的双方将士点燃了无数的火把,并举了起来。把小小的宁源山谷,照的亮如白昼。

    李清和步思聪,依然没睡。依然还在不断地将自己的大军,投入谷中。

    此仗,不能输。

    哪怕明知道前方是个‘绞肉场’,也要毫不犹豫的将人送下去。

    输了,就是万劫不复;输了,就是功亏一篑。

    几个时辰之后,夜已经深了。

    李清和步思聪皆是神情凝重的看着前方的战局。

    到时候了吗?

    大概到了吧!

    两人仿佛颇有默契般的下达了自己的最新命令。

    “精锐人马,出击!荡平敌军。”

    步思聪的精锐人马,不是别的,正是多次出现的重甲步兵。

    自从步思聪见到了蜀州陈家的‘玄甲军’之后,便喜欢上了这些防御无敌的‘家伙’们。

    是而,步思聪花费了大价钱,打造了一支又一支的重甲步兵。

    这个时候,便是检验成果的时候了。

    李清的精锐人马,不是别的,正是在豫州城下,出现的手持棍子的军队。后世称之为‘棍子军’。

    他们手持那些又长有粗的棍子,上打重甲步兵头,中打重甲步兵胸,下打重甲步兵脚。一时之间,便将步思聪的重甲步兵们,纷纷干倒在地。

    虽然说,他们的攻击,对重甲步兵的损失,没有多少。

    但是,他们却大大的阻挡了重甲步兵的进攻。

    在强大的重甲步兵面前,能守住阵地,便是胜利。

    再说了,重甲步兵倒下之后,哪里那么容易起来?

    这一战,刚刚开始,李清便暴露出了与众不同的强悍‘三军’——‘赤膊军’,‘北府武军’,‘棍子军’。

    再一次打破了步思聪的计划。

    我李清的骑兵厉害,我李清的步兵,也不孬。

    即使面对重甲步兵,我也能一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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