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奇怪

    苏锦望去,让出了人:“大姐。”

    这人是沈远山的大女儿,沈秀梅。

    沈秀梅今年三十一岁,岁月却没在她脸上留下痕迹,反而显得格外有韵味。

    十一年前,她嫁到了鄞县。

    丈夫是纺织厂副厂长的儿子,头胎生了一个儿子后就结扎,义无反顾地进了纺织厂,当了一个会计。

    苏锦佩服沈秀梅,却打心底里面不喜欢。

    因为,不管前世还是这一世,她都能看出,沈秀梅看不起她。

    “爸,你这是怎么了?怎么成了这幅样子?还有,你们都这在屋干什么?我刚才听建舟说什么两百块,怎么回事?”沈秀茹没理会苏锦,将提着年礼,放在了地上。

    她刚来,就听见门口吵吵声。

    见院门没关,自己进来了。

    沈建舟要说最讨厌谁,非他大姐莫属。

    在他眼里,整个家只有沈秀梅是劲敌,很有可能会跟他抢夺家产。

    “大姐,年年姐夫不来,你干脆也别回来了。我看,姐夫就是看不起咱家!”

    “谁说你姐夫看不起咱家的?”

    沈秀梅将头发别在耳后,语气温温柔柔。

    她指着地上的礼品:“你姐夫知道你爱吃县里的龙凤金团,一大早就起来排队,好不容易才买到的。”

    “还有这一条大前门,树林都没舍得吸,专门让我给爸带过来。”

    沈秀梅又抽出一条玫红色的丝巾,往王秀兰脖子上戴:“妈,这是我婆婆托人从海城给你捎过来的。你照照镜子,瞧瞧好看吗?”

    “好看,好看。”照都没照镜子,王秀兰就一个劲地说好看。

    她手摸着丝滑的丝巾,乐开了花。

    苏锦瞧见了。

    沈秀梅就带这三样东西。

    可以说一家子都有,唯独没有她跟建军的。

    其实,这些都无所谓。

    但没想到,会无视沈建军。

    自知待下去自讨没趣,苏锦说:“爸,我先去镇上,你跟大姐聊。等我回来,正好去卫生所喊高大夫来给你换药。”

    “嗯。”沈远山挥挥手。

    沈秀梅却拉住了苏锦。

    似想起什么,又从怀里掏出纸巾擦了擦手:“小婷是吧?今儿大姐来了,这么急着去镇上干什么?咱姐两个聊两句。”

    “对了,不是说建军回来了吗?怎么没见他人?”

    看着对方嫌弃的样,苏锦同样拍了拍袖子:“大姐,我还急着去镇上卫生所给爸喊高大夫换药。你刚才不是还关心爸吗?怎么现在一点都不着急了?”

    她笑眯眯:“没记错的话,大姐今年三十一了吧?怪不得记性不好。说了前句,忘后句。”

    说完,苏锦直接转身离开。

    沈秀梅最讨厌别人拿她年龄说事。

    她僵了片刻,笑了两声:“爸,苏锦一直这么我行我素吗?”

    “我倒觉得嫂子说的对,大姐你还真是一点都不关心爸。”沈建舟抢先开口。

    沈秀梅冷了脸:“建舟,你怎么回事?就是这样跟我说话的?”

    “我就这么说怎么了?你有本事就不要回来!”沈建舟梗着脖子喊。

    沈秀梅比他大十四岁。

    小的时候,他有什么,大姐就会抢过去。

    最让他难受的是,爸居然还默许。

    一个赔钱货,有什么资格跟他抢?

    沈秀梅看向沈远山:“爸,你就不管管建舟?”

    “建舟,闭嘴!”沈远山呵斥。

    他算是看明白了。

    这个家,全都惦记着他身上这点钱。没有一个关心他死活的。

    这样一看,还是建军媳妇靠谱一些。

    沈建舟捏紧了拳头。

    每次都是这样,每次都是这样。

    不论大姐有错没错,只要一开口,爸总是向着大姐。

    沈建舟气得踢了一脚大前门香烟,拿着自己的龙凤金团就往外走。

    跟什么过不去,都不能跟钱过不去。

    反正是送给他的,他卖了换钱就是。

    一出门,撞见从屋里走出来的苏锦。

    沈建舟没吭声,往外走。

    苏锦背着军绿色的斜挎包,若有所思。

    刚才,屋里的动静她都听见了。

    沈远山的态度很有问题。

    按理说,他最爱面子,怎么能容忍一个小辈教自己做事,骂自己疼爱的小儿子!

    苏锦暗暗将这个事情记下,去了隔壁。

    她敲着门:“吴大娘。”

    吴金花听见是苏锦,小脚跑得飞快。

    她开了门,探头探脑,见只有苏锦一个人问:“你家吵吵什么呢?我听建舟那小子吼了一声,是不是秀梅回来了?”

    “大娘,您要是想知道,直接串门看看不就行了。”苏锦笑着。

    吴金花两眼一翻:“我真是自讨没趣,问你做什么?你这丫头整天笑眯眯,看着好欺负,嘴里却一句话都问不出来。”

    她嘀咕:“不知道是个真憨的,还是个笑面虎!”

    “大娘,您说什么?”苏锦装作没听见。

    吴金花摆手,疑问:“你这是?”

    “我是来借自行车的。”说着,苏锦还从口袋里抓了一把大白兔奶糖。

    她塞到吴金花手里:“大娘,这奶糖甜,有营养。您要是不想在嘴里化,拿着泡水喝也香。”

    吴金花一打眼,就知道不少。

    大概有五六颗。

    她乐着:“建军是真疼你,舍得为你花钱。这大白兔奶糖,可不好买。”

    “行了,你自己进去推。”

    “谢谢大娘。”苏锦嘴甜。

    她骑上自行车,就往云龙镇的方向而去。

    镇上离甲村有三公里。

    骑自行车,大概要十来分钟。

    今天天气好,太阳高照,晒得人暖洋洋的。

    离开了沈家,苏锦觉得浑身轻松。

    不一会儿,就到了地方。

    云龙镇邮局门口,她花了八分钱买了一张邮票,又花了一毛钱买好信封。

    将事先写好的信塞了进去。

    至于沈建舟写的,早在路上就被她撕碎扔到了河里。

    办好这事,苏锦没急着去云龙镇卫生所。

    她直接骑车去了派出所。

    苏锦推着车,跟门卫大爷打听:“叔,麻烦问一下沈建军在不在?”

    “你是?”门卫大爷问。

    苏锦说:“我是他的媳妇。”

    门卫大爷转身:“你在这里等着,我帮你去问问。”

    没过多久,就回来了。

    “沈同志不在,跟李公安出去办事去了,你是有什么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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