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32章 春芽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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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去赴约的时候,正遇上林场加班。从单位赶到罗余,他换了三趟车。原本约定是中午十一点见面,恰可以吃一顿午饭。只可惜长乐将近一点才赶到。
所幸琼瑶还在等他。
那时候公用电话尚未普及,琼瑶是凭借着对未来的美好幻想才勉强撑过这一个半小时。
宋琼瑶比别的女孩儿不同,自小就爱打扮。别人家的姑娘或在田地里浇水施肥,或是打麦采草的时候,宋琼瑶就穿着白裙子在地头上乘凉,惹得麦子地里的小伙子纷纷侧目。
父母亲对于宋琼瑶爱打扮的臭毛病是一点办法也没有,但宋琼瑶觉得自己有权决定自己的人生,也有权决定自己的着装。十四岁的时候,宋琼瑶孤身一人跑到罗余县城,开始了自己的打工生涯。
县城和农村的生活是截然两样的。
县城允许着宋琼瑶的美丽,把宋琼瑶出身农村的背景弱化了许多。宋琼瑶赚着自己挣来的钱,买裙子买化妆品,尽情享受着自己的青春。她修长的脖颈高高昂起,在人群中像个矫情的天鹅。
当然,县城也有很多的追求者,只是都不大可她的意。她想着寻找像电视上一样的温柔多情、将自己奉若珍宝的绅士,可惜她的圈子里总是俗人。
门当户对敦厚老实的黑汉子她看不上,嫌弃人家手上有茧子;骑着摩托车蹦迪的小伙子他也看不上,嫌弃他们绿裤子配红袜子实在土气;油里油气的老板她也皱眉头,嫌弃他岁数大,说话没风度;有个老师来追求,气质长相都还不错,她又说农村老师工资低没前途。
这样心高气傲的姑娘,终究等到二十三四也没能嫁出去。
这一次,老父亲着急了,将宋琼瑶喊回家,老泪纵横地要姑娘收一收心。所以宋琼瑶不得不停止打工,在家老老实实相亲。
媒人介绍的罗长乐,宋琼瑶也相不中。好话说得再多,他不还是个农民。琼瑶看着院子里正在晒麦的弟弟,心想:“我绝不可能去晒麦,我也晒不动麦。若是说不到好的,我宁愿剪了头发做姑子去。”
谁知没几天,听说长乐有了编制,还是市里的单位,琼瑶一下子就心动了。要知道,圈子里嫁得最好的一个姐妹,她丈夫也不过就是罗余县城一个民警罢了。就这,姐妹还天天炫耀不停。——这下好了,我嫁一个市里的,你们都要高看我一眼。
在宋琼瑶的想象中,罗长乐这份稳定的工作,就是整日坐在办公室里喝茶看报。发了工资之后,每月还能拿出一笔款子给自己买衣购物。多余的工资存起来,等着以后在县城买楼。
她想象着嫁给罗长乐之后,两口子就悠然生活在县城里——或者还有可能搬到市里去。她穿着最时兴的套装,大方款款地请一帮结拜姐妹喝下午茶,然后听着姐妹们对自己的奉承微微一笑,何其痛快。
就这样想象着,越想越开心,饭馆里免费提供的茶水,也不知不觉就喝完了两杯。等到长乐气喘吁吁进门来时,天真的她还以为长乐是心急见她所以跑来的。她完全想不到,从车站到饭馆五百米的路程,对长乐来说意味着是一条长途。
原本,按照罗余县的惯例,男女双方见面,应该是约在中间人家里或是女方家中。可琼瑶一定要约在这新开的饭馆,她说自己要先考察一下长乐,免得人多把她架在上面,没有后悔的空间。
见第一面,长乐也花了心思,还未来得及喝上一口水,他把手伸出去,十分绅士又矫情地说道:“初次见面,有些仓促,请多包涵。我是罗长乐。”
这样的社交礼仪,算是合格。琼瑶把手伸出去握了握,心里就又给长乐多加了几分。见长乐个子修长,穿得也算干净,又十分有书生气质,不免心里对长乐的警惕就减少了些。
“吃点什么吧。”长乐招手叫服务员过来,问琼瑶,“点菜,总是女士优先。”
琼瑶嘴角的笑意就满溢,她热爱这些虚礼,让她显得很被尊重。翻来翻去,她终究点了一个土豆丝,又把菜单递过来:“两个人,只好点两个菜,吃不完总不好。”
其实她爱吃这家的凉拌肘子肉,但她刻意要显露出自己的贤惠与俭约——在漂亮和优雅的基础上,再增加一个亮点,是她一贯的策略。
长乐道:“既然是下馆子,吃家常菜就不划算了。——依我看,他们的招牌就是猪肘子,不如点一个猪肘子的好。”
长乐这菜点在琼瑶心上,让琼瑶更加的满意。她被猪肘子迷惑,终究一切重要的问题都没能问出来——收入的组成,以后的规划等等,一句都没问,反而都是问些莫名其妙的问题。
——你喜欢读些什么?
——你喜欢胡蝶还是刘晓庆?
——最新港台那边的音乐你喜欢哪首?
最后问到供销社最新的糖果,长乐就反应过来,笑道:“女孩子总是爱吃糖,你喜欢,咱们去买一些。”
到了供销社,琼瑶的心可就真花了起来。供销社的东西她都认识,她好像一个专家一样向长乐介绍这里的商品。她满心欢喜吃着最新款的糖果,扭捏着不肯让长乐牵一牵手:“我们暂时,还只是朋友,要再处一处才行。”
她等得住,可父母等不住。
二十三四的姑娘嫁不出去,连弟弟的婚姻都受影响。老父亲见宋琼瑶大约也满意罗长乐,便匆匆答应了这门婚事。
宋琼瑶嘴上说还要再考察考察,但她的脚却跟着老母亲在东市买衣料,西市买被套,准备着出嫁的东西。她被市场那花花绿绿的东西迷了眼睛、占了心思,自然也忘记了对长乐的考察的那些话。
于是不多久,宋琼瑶与罗长乐迎来了自己的婚礼。
婚礼也不满意。临出门的时候这也不足,那也不够,妆画得也欠缺灵气。正生着气,又看见来接亲的罗长乐穿着一双借来的大一号的鞋子,更加没有好脸色——平常也就算了,结婚这样大的日子,竟然穿着一双借来的皮鞋,好叫人面子上过不去。
但喜悦的气氛和嘈杂的人声终究还是冲散了这种种细节,宋琼瑶忙于应付各式各样的人,也顾不上皮鞋是不是借的了。
夜晚终于随着散去的人声而到来,屋外逐渐安静下来,宋琼瑶感觉到,自己终究是嫁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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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琼瑶比别的女孩儿不同,自小就爱打扮。别人家的姑娘或在田地里浇水施肥,或是打麦采草的时候,宋琼瑶就穿着白裙子在地头上乘凉,惹得麦子地里的小伙子纷纷侧目。
父母亲对于宋琼瑶爱打扮的臭毛病是一点办法也没有,但宋琼瑶觉得自己有权决定自己的人生,也有权决定自己的着装。十四岁的时候,宋琼瑶孤身一人跑到罗余县城,开始了自己的打工生涯。
县城和农村的生活是截然两样的。
县城允许着宋琼瑶的美丽,把宋琼瑶出身农村的背景弱化了许多。宋琼瑶赚着自己挣来的钱,买裙子买化妆品,尽情享受着自己的青春。她修长的脖颈高高昂起,在人群中像个矫情的天鹅。
当然,县城也有很多的追求者,只是都不大可她的意。她想着寻找像电视上一样的温柔多情、将自己奉若珍宝的绅士,可惜她的圈子里总是俗人。
门当户对敦厚老实的黑汉子她看不上,嫌弃人家手上有茧子;骑着摩托车蹦迪的小伙子他也看不上,嫌弃他们绿裤子配红袜子实在土气;油里油气的老板她也皱眉头,嫌弃他岁数大,说话没风度;有个老师来追求,气质长相都还不错,她又说农村老师工资低没前途。
这样心高气傲的姑娘,终究等到二十三四也没能嫁出去。
这一次,老父亲着急了,将宋琼瑶喊回家,老泪纵横地要姑娘收一收心。所以宋琼瑶不得不停止打工,在家老老实实相亲。
媒人介绍的罗长乐,宋琼瑶也相不中。好话说得再多,他不还是个农民。琼瑶看着院子里正在晒麦的弟弟,心想:“我绝不可能去晒麦,我也晒不动麦。若是说不到好的,我宁愿剪了头发做姑子去。”
谁知没几天,听说长乐有了编制,还是市里的单位,琼瑶一下子就心动了。要知道,圈子里嫁得最好的一个姐妹,她丈夫也不过就是罗余县城一个民警罢了。就这,姐妹还天天炫耀不停。——这下好了,我嫁一个市里的,你们都要高看我一眼。
在宋琼瑶的想象中,罗长乐这份稳定的工作,就是整日坐在办公室里喝茶看报。发了工资之后,每月还能拿出一笔款子给自己买衣购物。多余的工资存起来,等着以后在县城买楼。
她想象着嫁给罗长乐之后,两口子就悠然生活在县城里——或者还有可能搬到市里去。她穿着最时兴的套装,大方款款地请一帮结拜姐妹喝下午茶,然后听着姐妹们对自己的奉承微微一笑,何其痛快。
就这样想象着,越想越开心,饭馆里免费提供的茶水,也不知不觉就喝完了两杯。等到长乐气喘吁吁进门来时,天真的她还以为长乐是心急见她所以跑来的。她完全想不到,从车站到饭馆五百米的路程,对长乐来说意味着是一条长途。
原本,按照罗余县的惯例,男女双方见面,应该是约在中间人家里或是女方家中。可琼瑶一定要约在这新开的饭馆,她说自己要先考察一下长乐,免得人多把她架在上面,没有后悔的空间。
见第一面,长乐也花了心思,还未来得及喝上一口水,他把手伸出去,十分绅士又矫情地说道:“初次见面,有些仓促,请多包涵。我是罗长乐。”
这样的社交礼仪,算是合格。琼瑶把手伸出去握了握,心里就又给长乐多加了几分。见长乐个子修长,穿得也算干净,又十分有书生气质,不免心里对长乐的警惕就减少了些。
“吃点什么吧。”长乐招手叫服务员过来,问琼瑶,“点菜,总是女士优先。”
琼瑶嘴角的笑意就满溢,她热爱这些虚礼,让她显得很被尊重。翻来翻去,她终究点了一个土豆丝,又把菜单递过来:“两个人,只好点两个菜,吃不完总不好。”
其实她爱吃这家的凉拌肘子肉,但她刻意要显露出自己的贤惠与俭约——在漂亮和优雅的基础上,再增加一个亮点,是她一贯的策略。
长乐道:“既然是下馆子,吃家常菜就不划算了。——依我看,他们的招牌就是猪肘子,不如点一个猪肘子的好。”
长乐这菜点在琼瑶心上,让琼瑶更加的满意。她被猪肘子迷惑,终究一切重要的问题都没能问出来——收入的组成,以后的规划等等,一句都没问,反而都是问些莫名其妙的问题。
——你喜欢读些什么?
——你喜欢胡蝶还是刘晓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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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问到供销社最新的糖果,长乐就反应过来,笑道:“女孩子总是爱吃糖,你喜欢,咱们去买一些。”
到了供销社,琼瑶的心可就真花了起来。供销社的东西她都认识,她好像一个专家一样向长乐介绍这里的商品。她满心欢喜吃着最新款的糖果,扭捏着不肯让长乐牵一牵手:“我们暂时,还只是朋友,要再处一处才行。”
她等得住,可父母等不住。
二十三四的姑娘嫁不出去,连弟弟的婚姻都受影响。老父亲见宋琼瑶大约也满意罗长乐,便匆匆答应了这门婚事。
宋琼瑶嘴上说还要再考察考察,但她的脚却跟着老母亲在东市买衣料,西市买被套,准备着出嫁的东西。她被市场那花花绿绿的东西迷了眼睛、占了心思,自然也忘记了对长乐的考察的那些话。
于是不多久,宋琼瑶与罗长乐迎来了自己的婚礼。
婚礼也不满意。临出门的时候这也不足,那也不够,妆画得也欠缺灵气。正生着气,又看见来接亲的罗长乐穿着一双借来的大一号的鞋子,更加没有好脸色——平常也就算了,结婚这样大的日子,竟然穿着一双借来的皮鞋,好叫人面子上过不去。
但喜悦的气氛和嘈杂的人声终究还是冲散了这种种细节,宋琼瑶忙于应付各式各样的人,也顾不上皮鞋是不是借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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