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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谁还没个致命的缺点呢

    “洞穴是我们最终的归宿。如果我们远行,就会消耗掉这天地间大部分的水源,你能想像这个天地间如果没有了水会是什么样子,会没有树木,没有花朵,也就没有现在我们看到的丛林,没有人族,夸父族也不会有了,最后,回归到一片荒原。我们不要这样的荒原,我不要这个繁华的世界终结在我的手里。”

    万事万物无法完美,这或许也是这天地间的法则。

    “这确实有些可怕,陈莫,昆仑山会给你答案吗?或者说,昆仑山会给你提供一个完美的解决之道吗?”

    “不知道,昆仑山是一个神秘的地方,没有人能活着离开。”

    “啊!?”

    我惊叫起来,树丛里的乌鸦都被吓醒了,拍打着翅膀,“呱——呱——嘎——嘎——”,骂骂咧咧地离开了我们的头顶。不用乌次尔过来帮我破译这些叫声代表的涵义,我已经听出了他们的不愉快,甚至厌恶。

    可是我们又何尝不是厌恶他们的存在呢,这呱呱嘎嘎的声音,比那尖细刺耳的蜩儿的叫声更让人生厌。

    “你干嘛这么大反应啊,乌次尔说过,你是冷静的,”陈莫说道,“不是所有的问题都会有答案的,这是这天地间的法则。”

    “没,没什么,我只是有些担心,既然你说没人能活着离开昆仑山,你为何会做出如此决定。”

    “嗐,大概只是传说吧,说不定我就是那个幸运儿呢。”

    “你的意思是你可以活着离开,你会是那个例外?”

    “可以这么说,总得给自己留一线希望,”陈莫看了看远方的天空,“快天亮了,找个树洞休息会儿吧。”

    依陈莫所言,我们找到一处洞穴,洞口狭小,仅容一人通过。

    就这样两人在洞里熬过了白天,天黑时,继续往北赶路。大约过了一炷香的功夫,终于走出了丛林。

    陈莫跟我道别,他说他要去昆仑山了,按照地图所指的方向,他得往西边走了。

    他掏出怀里的地图又研究了一遍,跟我简单说了一下路线。

    “昆仑之虚,方八百里,高万仞。上有大禾,长五寻,大五围。面有九井,以玉为栏。面有九门,门有开明兽镇之,”陈莫指着地图上的一处山峰说道,“这儿,大概就是昆仑山的位置了。”

    “陈莫,你确定昆仑山是在这儿吗?”我想起都卢依给我的那幅地图,与陈莫说的完全不是一个地方。

    “当然啦,这是我们的先祖曾经抵达过的地方,这地图是我们的先祖世世代代流传下来的,怎会有错。”

    “好吧,希望你能早日得偿所愿。”

    我不再坚持,因为我不能拿出手里的地图与他做个比对,再与他讨论究竟哪个是真实的。我坚信自己手里的那份是真实的,因为听都卢依说过,我们的先祖从昆仑山那里得到了赤焰,然后才诞生了我们火浣鼠一族,在那之前,我们与一般的灰鼠并无异样。

    与陈莫相识不久,我不能将自己的底细透露给他,虽然他很可能知道我的底细。如果他顺着地图所指找不到昆仑山,到时自会回来的吧,只是浪费了一些时日。他没有十万火急的事情,这点时间他耗得起,而我不一样,颓靡的赤焰已经等不起了。

    “那薇儿,你打算去哪儿?”陈莫似乎有些不舍,竟关心起我的去处了。

    “寻找格木啊,我跟你说过的。”

    “我知道,我是说你去哪儿寻找格木?”

    “不知道。”

    “果然是只无头苍蝇,”陈莫笑了起来,“你还不如跟着我呢,也好有个照应。”

    “你?虽说有个伴总是好的,但是你不适合。”

    “为什么?”

    “我都说得这么委婉了,一定要我说出来让你自己难堪吗?实话告诉你,你是个累赘。没有你,我想什么时候出发就什么时候出发,根本不用等到天黑。”

    “哈哈,原来你是嫌弃我,没关系,什么都没关系,谁还没个致命的缺点呢,那么就此别过吧,祝你好运。”陈莫笑着说出这番话的时候,傻子都能听出他的落寞。

    陈莫头也不回地走了,渐渐地消失在暗夜里。

    我肯定伤他的心了,一定是的。我有些后悔刚才对他说的话了,即使我心里是这么想的,我也不该如此直白的说出来。我捂住了自己的嘴巴,可是为时已晚。说出去的话,就像是一支箭一样,精准地戳正了陈莫的胸口。

    我不止一次揭他的伤疤了,上次见面就说他们居住的环境,现在又嘲笑他的昼伏夜出。谁不想拥有美好的生活呢,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是我们毕生的追求。况且,他是带我走出丛林的那个人,如果没有他,我现在还在丛林里迷失,徘徊,茫然四顾找不到出路。

    嗐,陈莫都走了那么久了,就不要想他了。

    我在黑暗中静静地思索了好一会儿,渐渐地有了头绪。

    当下最紧要的事情就是先去集市找个换银子的地方,有了银子,一切都好办多了。听乌次尔说过,茶摊酒肆青楼是情报的集中地,先找个茶摊碰碰运气吧。

    没有了陈莫,我就不必昼伏夜出了,可以说走就走。

    烈日当空,远远地我瞧见了山脚下有处凉亭,一面白色的旗帜迎风招展,上面写着一个大大的“茶”字,便想着过去歇息会。走近了,才发现那里人头攒动,向店家要了一盘瓜子嗑着,竖起耳朵听他们说话。

    原来是一伙山贼,他们正在讨论打猎的事情。

    “大哥,我四眼不是打消大伙的积极性,只是这事儿十分不靠谱,咱们去年冬天离开的毕普岭,那时候天还下着鹅毛大雪呢,连滚带爬地跟着您下山来了,那叫一个莽撞,当时就损失了一个兄弟,到现在活没见人死没见尸的。”

    “老二说得对,可怜了老伍啊,根本没过过一天好日子。”

    “大哥你说,现在夏天又快过去了,可是连个影子也没见到,再不开始返程,只怕到了冬天还在外面游荡,天寒地冻的,兄弟们也缺少御寒的衣物,到时根本爬不到山上去,大哥啊,不如早回毕普岭上做回老本行吧,咱打家劫舍消遥快活去。”

    “老二,别这样说,咱是劫富济贫,将劳动果实进行合理再分配,话说回来,大哥,我非常赞同老二的提议,回毕普岭去,这打猎啊,就是猎人该干的事,咱不做猎人好多年,咱是壮士,毕普岭上威风凛凛霸气侧漏的壮士。据我所知,这儿属山青县衙管辖,手底下的那些捕快,跟不要命似的,能追到邻近的州县去,听说他们没有俸禄,全靠抓人得点赏钱,咱要是不守规矩,就一锅端了,从此销声匿迹灰飞烟灭查无此人。”

    “呸呸!什么灰飞烟灭,咱得万古长青!收起你那四个字四个字的话啊,我说轩辕兄啊,你既然都放弃考取功名入了我毕普岭,就得符合我们毕普岭的气质,当然了,如果哪天毕普岭成了气候,咱们就推举你当文书,毕普岭第一军师轩辕庆怎么样,不过这些都是后话,咱还得有命回毕普岭上再说——”

    “老陆啊,平日里你跟大哥混得最熟,大哥的话就是天条,就是准则,就是你行动的方向,今儿个怎么啦,竟然跟着四眼起哄。”

    这话确实戳到老大的心窝子了,那大哥模样的人气不打一处来,将手中的茶碗使劲往地上一砸,顿时碎片四处飞溅。那正在说话的老陆见势不妙,瞬即住了口,笑容凝固在脸上。

    小二听到杯盘碎裂的声音赶紧凑了上去,一看到那桌子上堆成小山丘的大刀,又怯怯地退了回来。

    所有人屏息凝神,等待着大哥发话。

    大哥不愧是大哥,手一抖就能让人住了嘴,失了声。

    “老二啊,任何事情都得付出,有付出才会有回报,想当年,大哥我就是凭借手中一柄长刀,让人闻风丧胆,大伙儿记得吗,我们一起捅了毕普岭上的一个狼窝,从此有了栖身之所,我比你们任何一个人都想回毕普岭,那是咱们的毕普岭。”

    “那就回吧,大哥,趁现在!”

    这话不是大哥爱听的,很显然话语根本无法打动眼前这些归心似箭的兄弟们。

    “就知道你们都是孬种,没志气,没理想,当初怎么说的!”大哥口气渐渐生硬,拍案而起。

    “今时不同往日嘛,见好就收,大哥,见好就收哇。”轩辕庆入伙的时间不长,显然不知道大哥生气的后果很严重。

    “你说,见什么好了,到现在连根毛都没看到,更别说一整张皮了,怎么能半途而废呢,坚持可能不会有结果,但是不坚持肯定没结果啊。你们想想当初说过什么,不达目的誓不罢休!咱是喝了血酒出的门,你们沸腾的热血都跑到哪里去了!你们想想,我们走了那么远的路,脚底板都磨破了,草鞋也磨穿了好几双,眼看着就到了跟前,你们竟然说不干了,我有预感,那家伙近在咫尺,真的。”

    “大哥,别这么迷信,你的预感没几回灵验过,撞了南墙就要学会回头!”四眼也开始急了,完全不顾老大气成猪肝一样的脸色,“现在大伙儿身上都没几个铜板了,这儿人生地不熟的,做大事讲究的是天时地利人和,可这三样咱一样也不占,也不好在这里干那往日的营生,强龙还不压地头蛇呢,总得有些忌讳,真到了山穷水尽的那一天,也不好给屋里头的娘们儿交待啊。”

    四眼言辞恳切,冒着被大哥胖揍的风险一再规劝大哥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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