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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迎宾与订婚宴(1)

    阮家今天订婚和认亲两件事一起办,只请了一些关系近的亲友、同事、邻居,加外阮振邦的几位老战友。

    一共十桌,在饭店二楼宴会厅举行。

    此时已近中午,阮氏族亲二十余人,在辈份最高的十六祖叔带领下,最先到达。

    打扮得喜气洋洋的阮振邦夫妻带着阮耀祖和陈娟立即迎了上去。

    陈娟换了身正式的礼服,红色拖地长裙,领口、袖口和腰带都缀满白色珍珠,下摆用红色蕾丝花边装点出层层叠叠褶皱。

    鬓角别了朵红色珍珠发卡,脖子和手腕上是款式相似的珍珠项链,耳朵上还有对珍珠耳环。

    与时下流行的大红大绿穿金戴银的新人装扮完全不同,令人眼前一亮,只觉得洋气无比。

    当年阮耀祖一会娶兰君,一会又跟陈娟私奔的事,闹得沸沸扬扬,很长时间里,是阮氏族亲茶余饭后的话题担当。

    所以在听说他最终选择陈娟时,都替兰君不值。等了四年,到头来还是被抛弃。要是当初嫁给其他人,孩子都能满地跑了。

    可当大家看到妆容精致且洋气的陈娟时,顿觉兰君土得掉渣。一个是凤凰,一个是山鸡,换他们,肯定也选前者!

    十六祖叔的儿媳妇是个爱嚼舌根的人,仗着辈分高,逮谁数落逮。

    小脚的她正被李佩莲搀扶着,瞥着沉默寡言的兰君,“振邦媳妇啊,不是我说你,亲儿子都可能是白眼狼,何况干亲?你们认着玩玩也就算了,嫁妆什么的就别准备了,留着给孙子娶媳妇。”

    李佩莲刚想替兰君说几句好话,就见一个短发年轻女人风风火火跑了过来。

    “兰大夫,衣服来了衣服来了!快去换上!”

    来人正是钱秀珍,不等兰君反应过来,拉上人提着手里的袋子就往饭店里冲。

    在服务员的指引下,两人进了间没人的包房。

    钱秀珍喘着粗气,“快换上,看合不合身。”

    兰君阻止她扒自己衣服的动作,“钱组长,怎么回事?”

    还云里雾里呢,得问清楚了。

    “今天洪博士请我外公在这家饭店吃饭。听说二楼宴会厅是你家办认亲宴,我就想着送你些礼物。洪博士非要凑份子,我俩干脆一人一半。

    衣服是我去挑的,怎么样,漂亮吧。”钱秀珍说话像开机关枪,动作也很快,从布包里抖出一件鹅黄色竖领绣花旗袍,又掏出一双绣花鞋。

    一看就知价格不菲,而且,扯到洪睿,兰君下意识就要拒绝。

    钱秀珍一边解她衣服一边说:“你就别推辞了。给我外公治疗时,你尽心尽力,一分钱没收。接下去外公还得再麻烦你很长时间,这衣服就当我家诊金了!

    你要不收,就是不想给我外公治病了!”

    见宾客到齐,阮家人都进了宴会厅。阮家父子商量着订婚仪式的细节。

    说着说着,忽然感觉喧闹的大厅陡然一静。

    而且,众人的目光都聚集到一个方向。

    父子俩扭头望去。

    焦点之处,出现了一位身穿鹅黄色旗袍的女子。

    女子身上旗袍面料明亮大气,配着繁复的手工刺绣,尽显雍容华贵之感。

    对襟竖领,七对如意盘花扣,曼妙的身材,精致的五官,头发高高盘起,哪怕未施粉黛,也如同画中娉婷仕女。

    窈窕淑女!

    大家闺秀!

    这是所有人脑海中同时蹦出的词。

    阮家父子齐齐看傻了眼。

    阮振邦的记忆猛然被拉回到二十多年前。

    那年,他25岁,刚升副营长。部队途经晨曦市,允许他回家探亲。

    家里为他安排了一个相亲对象,说是位思想进步的女学生。

    那天,正好女学生的学校在闹市搭台义演,他跑去偷偷相看。

    只一眼,就相中了多才多艺的陈书梅。

    陈书梅不但会唱歌,跳舞,诗朗诵,还会弹琴,舞台剧……

    她像皎洁的月亮,每每出现,周围的星辰都会变得黯淡无光。

    怦然心动的阮振邦立即跑到后台,想向女神表白。

    哪知,却看到一位穿着长衫,戴着眼镜的青年男子,正举着丝帕,轻轻替她擦汗。

    他眼里满是心疼:“你何必如此辛苦?样样亲力亲为,定会累出病。”

    她撒娇道:“你四处奔波救人不是更辛苦!人家就想多筹些钱,好多采买些药材,让你无后顾之忧。”

    情窦初开的阮振邦,只觉得心都碎了。

    后来的无数次回想起初见,他都忍不住想,要是自己表白了,争取了,她是不是就能少遭些罪,也不用为了寻找那个男人,落得个生死不明的下场吧。

    只是,世间没有后悔药。

    时间一晃而过,那个如皎皎月亮的女子已消失不见。

    而今,她的女儿亭亭玉立,儿子看她的目光,和当年的自己又有何两样?

    “耀祖,此刻重新选择还不晚。爸爸不希望你抱憾终生。”阮振邦终是忍不住拍拍儿子的肩膀。

    他不希望儿子像他一样,后悔一辈子。

    阮耀祖的表情更是复杂难明。

    看到兰君时,他被惊艳得忘记了呼吸。

    记忆同样瞬间回到四年多前。

    两人从土匪窝死里逃生后,感情突飞猛进,同进同出,形影不离。

    那时的兰君就经常令他感到惊艳。

    女孩虽在乡下长大,没读过书,却十分聪慧。任何事情一教这会,一点就通。短短半年,一口流利的晨曦话能骗过很多当地老人。

    难能可贵的是,她不但聪慧,还勤奋好学。对一切事务都充满好奇,不懂就问,甚至还提出想学数理化,被陈收梅以“贪多嚼不烂”为由拒绝了。

    最让他动容的是,虽然在那样的家庭环境中长大,兰君却还保持着善良的品质。总会用带着许多药到棚户区,免费为贫苦老百姓施针施药。

    那时的女孩就像现在一样,耀眼至极,总会让人下意识追随着她的身影,一刻也不想和她分开。

    “耀祖,此刻重新选择还不晚。爸爸不希望你抱憾终生。”

    父亲的话将他惊了一跳,脸瞬间涨得通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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