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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章 莫秋风心里的痛

    阮七七不客气地收下了,还说:“多攒点,要不然以后侄儿想吃点啥,你都没钱买!”

    “那不能,小孩子吃的还是买得起的。”

    兄弟俩异口同声,觉得阮七七小瞧了他们。

    怎么说他们也是立二等功的成年人了,侄儿一点吃食怎么可能买不起?

    阮七七也只是开玩笑,她朝陆解放手上的皮鞋瞄了眼,心思一动,问道:“见到许丽娜了?”

    她记得陆解放的前对象许丽娜,现在就在鞋柜当售货员。

    “见了,我挑了半小时,还给她意见簿上写了差评!”

    陆解放特别得意地吹嘘,可算把这半年来的憋屈撒出去了,看到许丽娜敢怒不敢言的模样,他心里别提有多痛快了。

    “我也挑了半小时,再写个差评。”

    陆援朝得意地晃了晃脑袋,他肯定是紧跟哥哥步伐的。

    许丽娜那女人狗眼看人低,居然敢甩他哥,这口气他咽不下!

    “你们就只干了这?”阮七七问。

    “这还不够?大嫂,你是没见到许丽娜的脸,比吃了屎还难看,还得忍气吞声地服务,可痛快了!”

    陆解放现在的感觉,比吃了人参果还痛快。

    陆援朝点了点头,他也觉得特别痛快。

    阮七七轻叹了口气,这俩憨货,蠢到连使坏都不会。

    幸亏遗传了陆得胜的好运,否则恐怕连活着都难!

    “和你们说个事,林姨在农场表现很不好,干活不积极,还总请假,你们去看她时,好好劝劝,别总给你们拖后腿,要不是她拖后腿,你们这回一等功妥妥的。”

    阮七七很光明正大地上眼药,挑拨他们的母子情。

    “我们本来是一等功?”

    兄弟俩眼睛都瞪圆了,脸上的喜悦瞬间凝滞。

    一等功和二等功虽然只差一个字,可差别还是很大的,要是他们拿了一等功,直接就能提干了。

    老天将提干的机会,送到了他们面前,硬是被他们不争气的娘老子给推开了!

    兄弟俩心里都是这么想的,对林曼云多了不少怨气。

    别人都能好好改造,为什么他们娘老子做不到?

    “你都差点死了,怎么不是一等功?但因为林姨的觉悟太低,组织上觉得你们还需要更深层次的锤炼,就给了个二等功,也难怪组织做这样的决定,实在是你们妈……唉……你们去农场就知道了。”

    阮七七欲言又止,表情一言难尽,眼药上得飞起,兄弟俩一点都没怀疑,他们都和大嫂出生入死过了,大嫂肯定不会骗他们的。

    到手的一等功,就这么飞走了,兄弟俩心里比刀割还疼,脸上比哭还难看。

    “吃饭了!”

    陆得胜出来叫人,见兄弟俩傻愣愣地站着,便一人赏了一巴掌,吼道:“聋了?反应这么慢,以后上战场怎么办?敌人的子弹都打到你眼面前了,你都不知道躲,就你们这傻样,以后怎么给侄儿树立好榜样?”

    “听到了!”

    兄弟俩按着脑袋,齐声大吼。

    本来他们还想问老头子,那一等功是不是真的,但脑袋被抽得嗡嗡的,这事也就忘了。

    小段的厨艺很好,做的是地道的湘菜,既好吃又下饭,阮七七吃得胃口大开,连干了满满的三大碗饭。

    吃过饭后,莫秋风忍不住和阮七七显摆他前些日子淘到的一只瓷杯,还特意跑回家拿。

    “绝对是定窑,只花了两块钱,捡了个大漏。”

    莫秋风拿过来的瓷杯,色白如玉,只看外表就知道不是凡品。

    “这可真是大漏,莫叔喜欢收藏古董?”

    阮七七虽然不懂古玩,但她听说过定窑,是五大窑之一,这只杯子保存完好,若是留到几十年后,肯定能拍出高价。

    “他就喜欢搞这个,工资全都花在这上头了。”

    陆得胜语气很嫌弃,有这闲钱还不如买肉吃呢,啥都没有吃进肚子里实惠。

    莫秋风笑了笑,懒得和他争辩,每个人的爱好不一样。

    陆得胜喜欢吃肉,他喜欢收藏文物,每个星期最大的乐趣,就是去文物商店逛逛,顺便看看能不能捡漏。

    “莫叔收的都是宝贝,肯定是内行。”

    阮七七十分佩服,莫秋风会的太多了,琴棋书画,行军打仗,样样都出色,鉴定文物看样子也很厉害,真牛!

    “他家开当铺的,能不是内行?”

    陆得胜嚷嚷了句,说完他便懊恼了,朝莫秋风歉疚地看了眼。

    莫秋风平静地笑了笑,没说什么,但明显他的情绪降了不少,聊了几分钟后,就拿着瓷杯回家了。

    陆得胜用力拍了下嘴,“这破嘴!”

    “爸,莫叔怎么了?”阮七七关心地问。

    以前她从没听人提起过莫秋风的家世,但能猜出来,莫秋风肯定是富家子弟,他身上的文雅贵气,还有那么厉害的见识和才华,不是普通人家能培养出来的。

    “唉,他想他家人了!”

    陆得胜叹了口气,说起了莫秋风的故事,是个充满了悲惨和仇恨的故事。

    莫秋风家开当铺的,全省很多城市都有莫家的分铺,时间一长,莫家收藏了不少宝贝,莫秋风父亲最看重的,是一箱甲骨文。

    在十九岁之前,莫秋风还是个无忧无虑的富家少爷,他从小就聪明绝顶,学习极好,不负众望考上了京城大学,莫家出事时,他在京城上学,逃过一劫。

    还是族里的人通知他,他才知道家里出了事,一夜之间,他的父母叔伯,兄弟姐妹,还有侄子侄女们,全都被杀害了。

    莫家老宅被一把火烧得一干二净,但掩盖不了小鬼子们的罪恶。

    导火线是那箱甲骨文,小鬼子想买,莫家不肯卖,还将小鬼子痛骂了一顿,再就是小鬼子刚进潭州城,想杀鸡儆猴,莫家在潭州城有头有脸,地位不低,成了他们的刀下冤魂。

    一夜之间,莫秋风长大了,他安葬完家人后,继续回京城上学,但悄悄地参加了革命,再之后他潜伏在敌营搞情报,为他的家人,还有千千万万被残害的同胞报仇。

    尽管小鬼子被赶走了,但他的家人却再不能回来了,这是莫秋风心里永远的痛,至今都不能释怀。

    “莫叔他大概早就疯了吧!”

    阮七七叹了口气,莫秋风看似云淡风轻,可能内心早已经癫狂了,表面的冷静理智,只不过是他的表象,就像一座沉寂的火山,一旦爆发,后果必然是毁灭一切。

    可恶的小鬼子,逼疯了多少华国人啊!

    回到家的莫秋风,坐在书房里静静地抽烟,他很少抽烟,只有心情极烦躁时,才会抽一支。

    他面前摆着一张全家福,相片上的他面容稚嫩,站在父母身后,还有他的叔叔伯伯,兄弟姐妹,侄子侄女们,二十多口人,笑得特别开心。

    这是他去上大学时,全家在一起拍的全家福,他带去了学校,想家时就看一眼,这也是他唯一保存下来的相片,其他相片都被小鬼子烧毁了。

    莫秋风吐出口烟圈,轻轻摩挲着相片,喃喃道:“小鬼子已经赶走了,收到我给你们烧的信了吗?要是收到了,能不能入我的梦,告诉我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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