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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四章  来过了

    “世界的阶级趋于恒定。”

    “我们是白龙学馆的学生。”

    “白龙学馆是徐家的产业。”

    “学馆里有贵族子弟,也有像我们这般出身贫贱之人。”

    “实际上,贵族子弟中,像徐余年、萧蒙萧牧这类真正的可造之材,根本不会来白龙学馆学习,真正的大族自有培养后辈的方法。”

    “白龙学馆中的贵族子弟,大多是被大族抛弃的弃子,即便如此,他们依然享用着学馆中最重要的资源和最好的教习。而我们想要得到这些,就得付出百倍、千倍的努力,才可能被学馆管事看重,升入与纨绔子弟相同的学班。”

    “所有人都告诉我们,我们是贫民、贱民,所以要加倍努力,却没人告诉我们,为何我们要比他们付出更多。”

    “因为我们买不起鹿茸血参,用不起铭血丹、铸灵散、大庭丹。”

    “因为我们家里没有提前准备好的各种神纹,也没有为我们指点迷津的名师大能。”

    “所以,即便我们如此努力,也只能和贵族中被淘汰的废物勉强齐平……”

    “世界存在越久,阶级越趋于恒定。”

    “贵族掌握的资源能把一头猪送上翰星榜,我们即便有天赋,也可能在各种琐事中埋没。”

    “胡乐。”

    “我们得努力,不能做阴沟里仰望星空的蛆虫,要去天上,触摸星辰!”

    胡乐把女孩说的这些话都记在心里。

    虽然有些他能懂,有些不太懂,但他都一一记住了。

    女孩叫鱼璇儿。

    是白龙学馆最出色的学生。

    能以普通人的身份挤进翰星榜前百位,仅这一点就足以证明她的天赋。

    胡乐一直把她当作目标,想追上她,至少别被甩得太远。

    最近他运气不错,收集的翰星榜情报前后卖出去四五份,赚了二十多两银子,分一半给合伙人,自己还剩十余两。这钱他得留着,交给婆婆。翰星大会结束后,他要跟着贵人们离开宁霄城,不知何时才能回来,在此之前得给含辛茹苦养大自己的婆婆留下足够钱财,免得她在宁霄城挨饿受冻。

    按照和贵人们的约定,今天他要去城西的白鹤客栈找那些贵人,交代去贵人所在宗门的事宜,同时也算收他为弟子,之后很长一段时间他得跟着贵人们在宁霄城办事。胡乐很清楚,对方收他不是因为修为和天赋,而是他还算机灵的嘴和对宁霄城的熟悉。说到底是对方一时兴起和自己的运气,正因为清楚这点,胡乐越发珍惜这次机会。

    很快,胡乐一路小跑到白鹤客栈外,看着这座高大奢华的客栈,心里羡慕大人物的生活。他记得没错的话,单单在这白鹤楼住两三天的房钱,就能买一包铸灵散,让他早日把灵炎提升到青色品阶,推开第二道神门。这样的感叹在胡乐脑海一闪而过,他不敢耽搁太久,赶紧迈步走进白鹤客栈。

    白龙学馆这几天还在休假,但想到再次见到女孩时,能把自己的情况告诉她,胡乐心里就一阵火热。

    白鹤客栈是宁霄城数一数二的客栈,是萧家的产业,盈利不是重点,更像是萧家为招待贵客准备的地方,在这里做事的都不是普通人。哪怕是最普通的小厮,也得有点识人的眼力。此刻客栈大厅很冷清,除了掌柜和几位打盹的小厮,只有一位坐在靠近门口木桌旁低头喝酒的锦衣少年。突然闯进客栈、穿着麻衣、身材微胖的胡乐,很快引起小厮们的注意,显然这样的打扮不是白鹤客栈的客人,保护客人不受打扰也是小厮的职责之一。

    于是,一个瘦胳膊瘦腿、略显干瘦的小厮在胡乐走进客栈的第一时间就上前伸手拦住他。

    “白鹤客栈不是你能来的地方!快走,别惹事!”小厮眯着眼说道。

    胡乐不会因为小厮的轻视而生气,在白龙学馆他没少因为长相和出身被贵族子弟戏弄。

    他拱拱手,恭敬地说道:“呵呵,兄弟误会了,我是来找人的。”

    “找人?”那干瘦的小厮闻言退后一步,上下打量胡乐,嘴里嘀咕道:“你能在这白鹤客栈找什么人?”

    看得出小厮对胡乐仍有很高的警惕,但也不敢轻易把胡乐赶走,毕竟要是这人真认识客栈里的大人物,耽误了大事,他可担不起责任。抱着这样的想法,虽然还是不相信胡乐,嘴里却说:“你在这等着别乱跑,我去通报,说吧,你要见哪位大人?”

    胡乐闻言一愣,面露难色。

    那天他像往常一样在城门口招揽生意,迎面走来一位带着几个年轻人的老者。胡乐见那些年轻后辈好奇地四处张望,就知道他们是外地人,这个时候来宁霄城,目的不言而喻。胡乐一眼看中这群人——外地人、来参加翰星大会、穿着价值不菲,他觉得这群人是理想的目标。他看准时机,和对方交谈,顺便把自己的情报推销给为首的老人。

    对方听了胡乐一通天花乱坠的话,拿着胡乐递的情报都笑了起来,直到这时胡乐才知道,他们是外地人没错,来参加翰星大会也没错,只是他们不是来争名次,而是挑选中意的人收入门下当弟子。老人觉得胡乐准备的情报有趣,修为也还过得去,提出收他为徒,胡乐排名在千名之外,能被老人看重自然欣喜若狂,哪有拒绝的道理,立刻点头,并和对方约定今天来白鹤客栈找他们。但当时太兴奋,忘了问对方名字,只知道对方是紫云宫来参加翰星大会的人。

    所以面对小厮的问题,胡乐一时不知如何回答,他这一瞬间的愣神,在小厮眼里成了被问住后的窘迫。

    “不认识?那就是来骗人的咯?滚滚滚!”小厮不耐烦地嘟囔着,伸手推搡胡乐,想把他推出客栈。

    “不是……兄台听我说!”胡乐不想和对方起冲突,一边躲闪对方的手,一边着急地解释。

    可小厮显然不想再听胡乐多说,继续推搡他,胡乐也着急了,躲闪时不小心脚底一滑,身子直直仰面摔倒。

    不巧的是,这一摔正好倒在大厅里喝酒的客人的木桌上。

    木桌被掀翻,桌上的酒壶扬起,壶里的酒全部洒在那锦衣少年的脸上和衣服上。

    胡乐赶紧站起来,伸手在少年身上轻轻擦拭,嘴里不停说道:“对不起!对不起!我给你擦干净。”

    少年低着头,保持着出事前提杯的动作,没人能看清他此刻的表情。那些小厮也被这变故吓到,呆立在原地。

    胡乐慌张地给少年衣服上的酒渍擦干,又把衣袖扯出来,要给少年擦脸上的酒。

    但还没碰到少年的脸,少年的手突然伸出来,一把抓住胡乐的手腕。胡乐一愣,下意识想挣脱少年的手,可这看上去比他小一圈的少年,力气却大得惊人,胡乐的手被紧紧抓住,动弹不得。

    少年这时缓缓抬起头,那张俊俏的脸上满是阴沉的煞气,盯着胡乐说:“贱民。”

    “你在找死。”

    “说书先生最喜欢讲的故事,也是人们最爱听的故事。”

    “这些故事大多有共同点。”

    “落魄书生或者一文不值的穷小子,要么被富家小姐看中,要么被某位大人物青睐,给了他权势或者机缘,然后这个书生或者穷小子从此平步青云,神挡杀神,佛挡杀佛。”

    “你看,故事说得很清楚,一个穷小子想翻身,要么有不要贵公子专挑穷鬼的瞎眼富家小姐,要么有专找穷鬼笨蛋传修为的老爷爷,这都需要运气。真正的世界哪有那么多巧合,就算有这样的运气,哪天富家小姐或者老爷爷不高兴,随时能把你一脚踢开。”

    “所以,说到底,我们能依靠的只有自己,你懂吗?胡乐?”

    低着头走在街道上的胡乐脑海又不由自主地想起女孩说过的话。

    天色暗了下来,宁霄城的街道热闹繁华,孩童嬉戏、商贩吆喝、街道两侧酒客喧哗,不绝于耳。

    以前的胡乐很喜欢夜晚的宁霄城,喜欢这条贯穿宁霄城东西的浔阳街,那样灯火辉煌,那样人声鼎沸,像黑暗中绽放的玫瑰,艳丽、张扬又充满生机。

    但现在,胡乐感觉自己和这份热闹格格不入。

    他不小心打翻了那少年的酒桌,不知道对方是谁,只从后来赶来的紫云宫长老口中得知少年姓宋。他心情很差,更糟糕的是胡乐无意的举动让他心情更差。而更不幸的是,那少年地位似乎很高,高到在胡乐眼中算是大人物的紫云宫长老都要小心讨好。所以当胡乐惹恼少年后,紫云宫的长老二话不说让手下门徒暴打胡乐一顿,把他赶出白鹤客栈,胡乐满心期待进入紫云宫的愿望,也随着老人的怒斥彻底破灭。

    这不是能短时间坦然接受的事。

    就像一双手在背后推着你,把你托到能想象的最高点,你伸手就能抓住悬崖边缘,登上山顶。可突然背后的手松开,你开始坠落,回到起点。也许看起来只是失去一次登高的机会,似乎没什么损失,可实际上,从高处坠落的剧痛足以让很多人从此一蹶不振。

    胡乐感觉周身一阵疼痛,左肩脱臼,浑身淤青,即便如此,他还是恍惚得难以相信本该是机缘的事,怎么转眼就让自己陷入如此困境。他脑袋开始晕眩,双脚发软,仿佛对身体失去控制,脑袋一歪,身子猛地摔倒在地。

    “他不会死了吧?”

    “应该不会,我把过脉了,气息虽然乱,但还不至于断气。”

    “你说到底怎么回事,他怎么把自己弄成这样。”

    “不会是行骗被识破,然后被打了吧?”

    魏家祖宅里,孙大仁三人围着昏迷的胡乐指指点点。他们今天在宁霄城逛了一整天,提着各种生活用品回家的路上正好看到昏倒的胡乐。虽然龙绣和刘青焰对这个招摇撞骗的小胖子没什么好感,但毕竟认识,不能看着他死在街边,想来想去孙大少爷把他扶回了家。

    “可这么昏迷着也不是办法,咱们去给他抓点药?”孙大仁提议。

    但这个办法很快遭到刘青焰和龙绣的反对,两个女孩连连摇头,龙绣大声说:“不行,咱们就这么点钱,给这骗子花?”

    “就是!这些钱可是阿来哥哥的血汗钱!不能乱花!”刘青焰也点头附和龙绣,当然她自动忽略今天中午嘴馋和孙大仁、龙绣用魏来的血汗钱买烧鸡的事。

    “那怎么办?报官?”孙大仁皱起眉头,苦恼地问。

    “要不问问阿来哥哥?”刘青焰本着遇事不决问阿来的原则,提出不太靠谱但很快得到孙大仁、龙绣认可的主意。

    于是刘青焰去内院找魏来,发现魏来不在家,三人这才想起魏来昨天答应赤霄军统领去参加家宴,算算时间,现在应该还没回来。

    “那就报官吧。”没了魏来出主意,孙大仁也不知道怎么解决眼前的麻烦,毕竟他们最近手头紧,报官似乎是最明智的选择。

    咚咚咚!

    就在这时,院门外突然传来敲门声。

    “是阿来哥哥!”刘青焰站起来,第一个快步走到院门,打开门,满脸笑容地看向门外,嘴里甜甜地叫:“阿来哥——”

    最后一个字卡在喉咙没说出来,门外不是她想象中的少年,而是一位穿着蓝色长衫的白发老人。

    刘青焰确定不认识这老人,但出于对老人的尊敬,她轻声问:“老爷爷你找谁?”

    老人眯着眼笑了,笑容很和蔼,像在她家包子铺买包子的祖爷爷,让刘青焰莫名产生好感。

    “我找魏来,他在吗?”老人问。

    “阿来哥哥啊?他出去了,估计还要好一会儿才回来。”刘青焰如实回答。

    “这么不巧?”老人小声嘀咕,脸上一瞬间似乎有些失落,但很快又恢复亲切的笑容:“那我下次再来。”

    老人说着,朝刘青焰点点头,转身就要走。

    也许是老人让刘青焰想起祖爷爷,也许只是单纯的善意。刘青焰在老人转身走了几步后,突然大声说:“老爷爷找阿来哥哥有什么事?你可以告诉我,我转告他。”

    老人笑呵呵地转头:“有些事还是当面说清楚明白。”

    “这样吗?”刘青焰嘟囔:“那爷爷可以告诉我你的名字,我到时候转告阿来哥哥,让他去找你,省得你再白跑一趟。”

    老人闻言停顿了一下,似乎在考虑刘青焰说的方法是否可行。几息后,他缓缓点头,慢悠悠地说:“也好。”

    然后他看向刘青焰,笑道:“等小阿来回来,你就告诉他……”

    “江浣水,来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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