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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生产队长

    暴风骤雨般的*****很快就接近了尾声。野猪坳乡村的*****像许多偏远的山村一样,在岁月的风雨中度过了那一段苦难的令人难忘的历史。

    在这一年的春天里,有一件事让李大脚高兴,又有一件事让李大脚心里难过。

    让她高兴的事是她舅舅蓝细牯又复出了,在地区行署当了专员,一切帽子都摘了,还升了一级。很快地,李大脚的帽子也摘了,没有人敢拉她去批斗了,她还是个贫下中农,还是烈属。而且,野猪坳的干部对她也另眼相看了,特别是胡来。

    这当然是让她感到高兴的事儿了。

    可让她难过的事是什么呢?

    那就是下放干部老应没等她取回旺旺的金骨就离开野猪坳故乡回省城去了,一去就那样无信无息了。大脚曾对老应说过,只要取回旺旺的金骨,把它安放在那空坟里,她就和老应成亲。可老应没等她把旺旺的金骨取回来,就走了。

    这当然是让她感到难过的事儿了。

    也就是这个春天,癫子贵生在某一个有阳光的日子收到一封来自上海的信函,他高兴地跳起来,兴奋地对李大脚说:“我熬出头了!”就是这个时候,李大脚才知道,这么些年来,贵生的疯病是装出来的,她惊叹贵生的伪装,她实在太惊叹了,装疯卖傻也是需要勇气的呀。假如要李大脚去装疯卖傻,她肯定是做不到的。

    癫子贵生看完那封信,就准备要走了。说实在的,他是不属于这片土地的,他迟早要离开这片乡土,尽管这片乡土中有让他难忘的人,有让他难忘的山水,有让他难忘的花香鸟语,但他还是要离开的。他把大水也带走了,这是大脚没有想到的。大水似乎很乐意跟他走,走时也没有掉眼泪。

    当大脚在某一个清晨送他们上路的时候,大脚想起了很久以前的一件事。她想,当初贵生是要带她走的,她没有跟他走。现在,他把儿子带走了,儿子却很乐意跟他走。这是不是一种注定呢?

    贵生在分别时,握着大脚的手抽泣着。

    他的哭打动了大脚。

    她没有哭。

    大水也没有哭。

    她只是说:“有空就回来看看,这里毕竟是你的老家。走吧,不然赶不上到县城的班车了。”

    贵生转身走了。

    大水也转身走了。

    大脚很奇怪为什么大水没有哭,他的表情十分平淡,好像和母亲分离是一件天经地义的事。

    儿子的不动声色让大脚想哭,但她哭不出来。她想对儿子说些什么,但什么也说不出来,她只是说了声:“走吧。”

    走出一段路,大脚看到大水回转了身,定定地看了在晨光的山坳中站着的母亲一会儿,转身就走了。

    大脚听到几声清脆的鸟鸣。

    她想,她该去西北取回旺旺的尸骨了。

    她费尽了周折把旺旺的尸骨取回来安放在那座空坟里之后,小水回来了。

    小水的归来对李大脚而言是欣喜的。自从大水和贵生走了之后,大脚一直是孤单一人。在某一年,七婆婆也去世了。

    七婆婆的死让野猪坳乡村的人羡慕极了。

    人们都说,七婆婆一生没有造过恶,而且吃了大半辈子的素,念了大半辈子的佛,成了仙。

    七婆婆无疾而终。

    七婆婆在那个冬日的午后,坐在竹椅上小睡了一会儿之后突然醒来,醒来之后,她就环视四周,房屋外面的冷风吹得树叶翻飞,这完全是一种凄凉的景色。

    但七婆婆觉得温暖。

    大脚给她烧的火盆特别旺,那木炭火烤得她身上暖烘烘的,她觉得大脚是个好人,她一生因了大脚心里总是暖烘烘的。她脸上露出了安详的微笑。

    她小睡醒来后,环顾了下四周。

    接着,她叫了声:“大脚,你来。”

    大脚正在猪圈喂猪,一听到七婆婆唤,赶紧就来了。七婆婆就坐在厅堂的竹椅上微笑地看着大脚走近前来。七婆婆吞了口口水,她觉得喉头有股清甜的味道。她努力地睁大浑浊的老眼看着大脚。

    “妈姆,什么事?”

    大脚的双手还在围裙上擦着,喂猪时手肯定会被弄脏的。

    “大脚,我要走了。”

    七婆婆说这话时很平静。

    大脚大惊:“妈姆,你要到哪里去?是不是我让你生气了?你这么老了,你要到哪里去呢?”

    七婆婆看着大脚:“你很好,我心里清楚,我怎么会生你的气呢?我感谢你还来不及咧,我怎么会生你的气呢。我真的要走了,我刚才看到许多菩萨来接我了,有观世音菩萨,有地藏王菩萨,他们要接我去享福了。大脚,时间不多了,快给我换衣服吧。”

    七婆婆说完,身子就颓了下去,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她的脸色也渐渐地变白变淡了,她的人生也变淡了变得透明了。

    大脚的喉咙哽咽了,但她的泪怎么也流不下来,她只觉得心像刀割一样地痛。她口里不停地说:“妈姆,你不会的,不会这么早就去的,你还没有享到孙儿们的福咧。”接着,她吩咐大水去叫医生来。

    不一会儿,大水气喘吁吁地领着医生来了。

    医生把了一下七婆婆的脉搏,听了听七婆婆的心音,无奈地对大脚说:“你们准备后事吧。”

    医生说完便逃也似的走了。

    于是,有了哭声,那是大水的哭声。

    大脚就开始给七婆婆换上白粗布的寿衣,寿衣是没有扣子的,只有一条条布条打成结,而且不能打死结,只能打上活结。

    在给七婆婆换寿衣的过程中,七婆婆回光返照了一次,她的脸上毫无表情了,她说了两件事,一件是想见小水一面,另一件是说看不到大脚和那城里人成亲了。

    说完,她的喉头滑落下去,就永远说不出话了。

    她终究没见着小水。

    谁也不知道小水在哪里,在干什么。

    她也没有看到大脚成亲,事实上在往后漫长的岁月中,大脚再也没有成亲。

    七婆婆合上双眼时,老应来了,老应没有听到她说的话,如果他听到了,或许在往后漫长的岁月里,他不会改变最初的诺言的,他毕竟在离开野猪坳乡村之后,再也没有回来。

    后来,大脚托人去寻过他,说找不到这个人了,难道他会从地球上消失么?

    小水一回到家里,发现家已经空空荡荡的了,母亲李大脚就坐在他的对面,很小心仔细地端详着他。

    大脚没有问他这些年在县城或者县城以外的地方闹腾得怎么样,看他回来一副落魄的样子,就知道他这个曾经的红卫兵司令在外面混得并不如意。

    儿子是大人了,二十多岁的小水看着母亲额头上和眼角的皱纹,心突然痛了起来。

    母亲对他的回归没有问什么,也没有说什么,就那样平平淡淡的,好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小水想哭。

    他为何哭?

    为死去的祖母哭?

    为母亲的衰老哭?

    还是为兄长大水的远离而哭?

    他找不到哭的缘由。

    这种心境是最痛苦的了。

    他开始反思这些年的举动了。

    他觉得一切都是那样的不如意,他难道错了?

    或者,他应该选择另一种生活方式了,那就是在野猪坳乡村认认真真地务农,陪伴母亲,然后娶妻生子,老死在野猪坳乡村的红土地上。

    他心里有些不甘。

    但目前,他是没有选择的,他只有务农,拿工分分口粮才能养活自己,才能不会拖累辛劳的母亲李大脚。

    他的这种想法,很快付诸了行动,生产队里又多了一名强壮的劳力。

    母亲李大脚看到儿子和自己一起在生产队里挣工分下田劳作,心里也高兴起来。

    无论怎样,这毕竟是自己的儿子嘛。

    起初,小水干活特别卖劲,虽说他干农活笨手笨脚地不熟练,但他是个聪明人,什么活一学就会,多干几遍就熟了。

    就比如说插秧吧。

    开始,他插得很慢,别人都到那边的田头了,他还在水田的中央。

    而且,他插的秧歪歪斜斜的,一副风雨飘摇的样子。小水咬了咬牙,坚持到了最后。母亲李大脚看着儿子浑身泥水的样子,心里有些爱怜又有些感动。儿子终于知道自己养活自己了。

    她笑着对在水田里的儿子说:“小水呀,别着急,慢慢插。”

    小水知道母亲疼他。

    他应了一声。

    其实,落后的人不止小水一个,还有一个女知青,叫黄敏的女知青。

    野猪坳乡村从厦门来了几个知青,分在了各个生产队。

    劳动完之后就住在大队的空房里。黄敏是大脚这个生产队里唯一的知青,而且是个女的,当然是很稀罕的了。

    社员们对细皮嫩肉的黄敏都挺好的,都心疼她,让她少干活。

    小水看到了黄敏。

    黄敏也看到了小水。

    黄敏觉得这个小伙子与众不同,他不像野猪坳乡村的小伙子,他身上透着一股子特殊的味儿。

    黄敏的目光和小水的目光相碰在一起。

    黄敏的脸红了。

    小水的脸也红了。他突然感到精神抖擞了一下,有种什么东西在他的心底流动起来。这些年来,他经历过爱情,但都夭折了。如今,他看到了黄敏,一个年龄和他相仿的女青年。

    他开始了想象。

    小水和他的兄长大水不一样,他是个想干什么就干什么的人,而且要干的事都是很明了不过的,直抒胸臆。

    黄敏这批知青是共和国的最后一批知青。

    他们的到来,给野猪坳乡村同样带来了一些美好的东西。

    这批知青都是挺老实厚道的人,最淘气的也只不过是偷只鸡摸只狗的,没听说哪个知青把乡村里的某个姑娘的肚子搞大了。这是非常要不得的,幸亏他们没有这样的人,否则,他们会被村人打断腿。

    至于偷两只鸡什么的,对于好客的野猪坳乡村的人而言,那是小事一桩,就是被抓到了,那些村民也会笑着对你说:“拿去吃吧,下次想吃鸡了就过来抓,不必偷偷摸摸的。”

    弄得淘气的知青挺不好意思的。

    黄敏是野猪坳知青里最文静的唯一一个女性。

    她被安排住在原先老应住的那间房里,其他几个男知青则挤在一间从前李家放杂物的房里。

    小水从那次插秧之后,就对黄敏有了兴趣,他从这个会脸红的女知青的眼中发现了一种可以挖掘的东西。

    李大脚很奇怪为什么小水会和女知青黄敏拉扯上,这是不可思议的事。野猪坳乡村的人们对这几个知青像宝贝一样供着。

    李大脚在他们一来的时候,就有种感觉,知道他们迟早要走的,像老应那样,因为他们不属于这个贫困的乡村,他们不可能一辈子在乡村里和乡亲们过粗茶淡饭的苦日子,尽管在相当一段时间后这些知青表面上都很农民化了,但他们骨子里的东西是改变不了的。

    大脚在这方面无疑是个先知。

    纵使小水和黄敏怎么样,黄敏最后还是要离开野猪坳乡村的。

    大脚没有说破这点。

    相反,她对黄敏也倾注了极大的热情,在这点上,李大脚和野猪坳乡村里的人的想法是不一样的。

    她显得挺开朗的。

    当那清明节的上午,小水把黄敏领回家里时,李大脚就热情相迎了。

    她马上拿出地瓜干给黄敏吃。

    说实在的,那时候,地瓜干是很高档的零食了。

    黄敏和所有的知青似乎都喜欢吃野猪坳乡村的红心地瓜干,那柔软而又香甜的红心地瓜干一直是他们公认的好东西。

    到了清明时节,家里还保存有地瓜干的人家已经很少了,而李大脚家则一年四季都有这玩意。黄敏吃着柔软而又香甜的地瓜干,心里恨激动。

    她偷偷地对小水说:“小水,能让我带点地瓜干回去给他们吃么?”他们当然是指那几个男知青啰,小水说,行,为什么不行呢?

    后来,大脚领着小水他们到五公岭去扫墓。

    一路上,小水和黄敏走在后面,和李大脚保持着一段距离。大脚回头看小水边走边给黄敏采集野花。

    一看到那些红的黄的透着淡淡幽香的野花,大脚就会想到一个人,那就是老应。但在这个清明节里,她不可能过多地想老应,她心里只有旺旺。

    她一生中的两个男人都是优秀的男人,这一点她很满足,虽说心口会疼,但也欣慰。

    旺旺无疑在她的生命深处占着相当大的位置,不然,她或许就会嫁给了老应。

    老应是个善良的人,虽然他走了,但她也没有怪他,她只是想,说不定哪天,老应会出现在野猪坳乡村,把她的人带走,把她的心揉碎。

    想着想着就到了墓地。

    先是给小水的爷爷奶奶扫墓,扫完之后他们来到了旺旺的烈士墓前。

    大脚把鸡、鱼、猪肉三牲拿出来,放在了旺旺的墓前。

    然后,小水倒了三杯糯米酒放在了墓前。

    在大脚点蜡烛烧香烧纸钱的时候,小水就把锄头拿起来,给墓地锄草,黄敏也过去挑着好拔的草拔着。

    黄敏早就把那束花儿献在了旺旺的坟头。

    在给墓地除草的过程中,大脚听到了他们的一段对话。

    “小水,你父亲是烈士?”

    “是的,他参加过抗美援朝和解放战争。”

    “他肯定很英勇的。”

    “你怎么知道?”

    “你不是说你像你父亲么?我看你也挺勇敢的嘛。”

    “差远了,我比不上父亲,我要有他的一半就好了。”

    “不,你肯定会比你父亲强!”

    “为什么?”

    “因为你还年轻,因为你活着。”

    “是么?”

    “嗯。”

    这些话对李大脚而言显然是太深奥了,她听不懂。她也不想去懂,这或许是年轻人自己的事,与她无关。她还真是想让黄敏成为自己的儿媳妇,她知道小水的心比天高,野猪坳乡村里的姑娘他看不上。

    一阵小风吹过来,纸灰翻飞。

    小水除完了草。

    小水在父亲的坟前唱了个喏,他许了个愿,那个愿只有他自己知道。因为大脚和黄敏都不知道他许了个愿。

    给旺旺扫完墓,李大脚就去把李七生一家的墓也扫了。特别是在母亲碧玉的坟前,她痴痴地站了一会儿。每年,她都是这样的,她不怕别人说,她想,人都死了,就不应该有那么多的仇恨了,墓总是留给后人聚的。野猪坳乡村的人早已习惯了她的这一举动,也没有人检举她,反而有人称赞她,说她善有善报。其实大脚从没考虑过什么善恶之报,她做事就是图个心安。

    在回家的路上,黄敏对小水说:“你妈挺伟大的。”

    “什么?”

    “你妈挺伟大的。”

    “其实,她不是伟大,她太好了。”

    “哦。”

    黄敏和小水相好的事在野猪坳乡村不胫而走。这让胡来挺难受的。胡来在黄敏来的第一天,就对她产生了非分之想。胡来这么多年来一直没有结婚,高不成低不就的,早已过了结婚的年龄,相传他曾经和公社里的一个寡妇相好了一段日子,没想到那寡妇也没有嫁给他,而是嫁给了县城里的一个老头儿——那老头儿大小是个官,老婆刚死不久。所以,胡来什么也没捞着。他想入非非的黄敏被小水勾去了,他心里恨极了。但他现在巴结大脚一家都来不及呢,他对小水也不敢起什么坏心眼,因为小水他舅公是个大官。

    胡来到了穷途末路的时候了。

    他只要一离开革命,一离开斗争整人,心里就空落落的不平衡了。

    他在野猪坳乡村里臭名昭著,在公社里也恶名远扬,所以,他必须找一个向上的台阶才行,他不能一辈子留在野猪坳乡村里呀。

    他在小水身上打开了主意。

    小水和知青黄敏好,这是一个很好的机会,只要小水肯帮他在蓝细牯那里说上一句话,那比什么都好。

    秧已经在田野里泛青了,山野里布谷鸟的鸣叫声也渐渐地远去了。

    这是个春夜。

    在野猪坳溪旁的树林子里,小水和黄敏在柔声细语地交谈着什么。

    “小水,你想上大学么?”

    “想,可是现在没有机会了。”

    “怎么会没有机会呢?你想想,每年公社都有保送上大学的,你争取嘛,你的条件不错,将来上了大学就不用在家种田了。”

    “这话说得对,可公社能保送我这样的人么?”

    “为什么不能?”

    “那你说,为什么能?”

    “因为你有个好舅公呀。”

    “哦——”

    “假如,假如有可能的话,你帮我也说说,让我也和你一起去上大学。”

    “对,我们一起去上大学。”

    他们的手紧紧握在了一起。

    小水突然说:“黄敏,你好香。”

    黄敏握起小拳头,使劲捶了他一下。他说,不疼不疼,再捶捶吧。黄敏说,美死你咧。

    正在他们打情骂俏的当儿,一束强烈的手电光朝他们照射过来,随即一声断喝:“谁在那里胡搞!”

    黄敏惊叫了一声。

    小水说:“别怕,有我咧!”

    在这方面,小水有骑士的风度,这让黄敏的心略安了一些,但她还是害怕。他们俩一同站起来后,黄敏躲在了小水的后面。

    小水一下子就听出了此人就是胡来。

    “你想干什么!”小水大声说。

    “哼哼,我想干什么,我什么也不想干,就想来看看风景。”胡来阴阳怪气地说,“你胆子好大呀,敢带女知青到这里来胡搞。”

    “谁胡搞了?”小水质问道。

    “这还用问我么,这不明摆着的事,你们心里比我清楚。”

    “你——”

    小水急了,他真想冲上去揍这狗东西一顿,但他也有点理亏,半夜三更地带着黄敏来这种地方,他说不清楚,那时并不是很开放的年代,在没有结婚之前,幽会都是不可太张扬的,不然就会背上一个坏名声。至于好名声和坏名声,小水倒是不在乎,但他总觉得此事也不能太张扬。

    “唉,别急嘛,我是和你开玩笑的,你们谈恋爱也是正常的嘛,不必惊慌,我是路过这里,以为是那帮骚鸡子搞通奸的,没想到是你们两个宝贝。走吧,回去吧,有话明天接着谈。”

    小水和黄敏没想到胡来会来这么一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小水觉得这里好像有什么阴谋,这绝对不是偶然的事情,胡来这样的人能干出什么好事来?

    胡来说完就先走了一步。

    他们相互在黑暗中手拉着手,走出了树林子,走上了河堤,然后穿过田野,回到了乡村。

    小水万万没想到,第二天上午,大队的支书找上门来了,说小水有文化,是块好料子,就让他去大队里当文书,以后要有机会就送他到公社里去。

    小水就住进了大队部文书的屋子。

    这样,小水和黄敏靠得近了。

    有人常看到小水房里的灯亮到深夜,那房里常传出欢乐的笑声。

    每当看到那灯亮的情景,胡来就会在某个黑暗的角落里吸纸烟,眼中闪烁着一种光芒。他想,他该找个机会和小水挑明了。

    对于小水去大队部当文书,大脚没有反对也没有赞同,她显得很平淡。儿子大了,他想干什么,只要不是干那些杀人放火鸡鸣狗盗等见不得人的事,她是不会去干预他的。她想,他在大队里也好,不用下田劳作,一天也有最高的工分,这样子清闲。但大脚还是有点儿担心,她担心小水以后骨头懒了干不了活了就麻烦了,因为,大队干部不知换了多少茬了,换下来的人也好不到哪里去,下台干部是很让人瞧不起的。

    小水去大队当了不到一个月的文书,野猪坳乡村里就发生了两件大事。

    第一件大事是胡来之死。

    或许也是命该他绝。

    他非要跑到另一个大队里去喝酒。那个大队在野猪坳乡村更深的山里,离野猪坳乡村有二十几里地。那天吃过午饭,胡来就骑着他在乡村里引以为豪让许多人眼红的老自行车上路了。吃饭前,文书小水接到了那个大队胡来同学的一个电话,说他们打了只獐子,让胡来过去享用。

    胡来高兴极了。

    说来也怪,他的那个同学从来没想起来要请他去喝酒,今天心血来潮竟然想起了他。原来,他那个同学请他的原因也是冲着小水来的,他知道胡来把小水弄去当了大队文书,肯定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工作组沉在底下,越干越没意思了,谁都想早日跳出这山坑旮旯,所以,他那同学就请胡来去喝酒了,企图通过胡来走通小水的路子。

    胡来不是去吃獐子肉喝糯米酒,他无疑走进了一个圈套,是他那个同学给他设下的一个死亡的圈套,并不是有意设下的圈套,而这个无意的圈套让胡来画上了他生命的句号。

    他那天喝得太多了。

    他摇摇晃晃,一路跌跌撞撞连夜赶回野猪坳乡村。

    他要听他同学的话留上一宿,或许就不会死,能躲过那个灾劫,如果他不死,或许小水真会帮他的忙,去充当他的说客,但他没有听同学的话,而是神气活现地拍着自己的胸膛,说:“没事,不就二十里路么?现在路修得那么宽,车都能走,我的单车怎么走不得?老子就不信那个邪,我会摔?你太小看我了,再喝两壶老酒也没事!”

    同学拦他不住,就让他走了。

    他是歪歪斜斜地骑着单车走的。他连夜赶回野猪坳乡村也不是为了什么重要的大事要处理,根本就没有什么事,他完全是为了回去送死。

    他没有从乡间公路上摔下悬崖,而是从野猪坳的桥上掉落了下去。应该说,从野猪坳的木板桥上掉落,根本就不可能死人的。就是在第二天,早起的村民们发现了胡来在那浅水里的尸首时,都感到莫名其妙。

    人们先是莫名其妙,觉得不可思议。

    随即,人们就有了一种兴奋。

    那种兴奋是发自内心的,对一种丑恶生命的结束的由衷的兴奋。

    人们从喉管里爆出了声响:

    “胡来死啦!”

    “胡来死啦!”

    “胡来死啦!”

    他们没有笑容,他们的那种兴奋是隐藏着的,不宜在众人面前表露,因为,对于一个死去的人,无论他生前多坏,他也已经死了,死亡无论怎样也是值得同情的。

    没有人把胡来的尸体从那浅水里捞起来,他掉落的地方不是在河中间,如果在河中间,湍急的河水会冲走他的尸体的。他是掉落在靠岸边的浅水里死去的。他一上桥就掉下去了,桥不高,就是一般的小孩掉下去也无妨的,胡来这么一个五尺汉子怎么说死就死了呢?

    生命是异常脆弱的。

    尤其是人的生命,是极其脆弱的,你不要想得太多,生命说终结就终结了。

    李大脚来到野猪溪的时候,那里已经围满了看热闹的人。

    不知是谁,朝胡来死猪一般的尸体上远远地吐去一口痰,那口痰没有击中胡来死猪一般的身体,而是吐在水中,一会儿就漂走了。

    大脚说了声:“胡来死了?”

    “不是胡来是谁哪!”有人高声说。

    “大家把他捞起来吧。”大脚大声说,她是个心软的女人,她实在不忍心看着一个人的尸体没有人搭理地弃在浅水里。虽然胡来对她李大脚一直就没怀过好意,她还是叫了声:“大家把他捞起来吧。”

    许多人听到大脚的话后,都无言地走开了。

    剩下了几个男人。

    大脚就吩咐那几个男人把胡来的尸体抬到了大队部的院子里,用一块破席子遮着。

    小水觉得很奇怪。

    他想,昨天他还好好的,还说有什么话要对小水讲,怎么说死就死了。

    他去看胡来的尸体时,看到胡来鼓胀的肚子像一个大气球一样。

    他弄不清胡来肚子里的是酒还是水。

    他闻到了一股子怪怪的臭味。

    大脚看着小水,对小水说:“小水,以后还是回家住吧。”

    小水:“为什么?”

    大脚说:“这院子不干净。”

    小水说:“迷信!”

    大脚就不说他了。他和大水不一样,大水是个听话的孩子。她突然想起了大水,想到大水她就想到了贵生,也想起了老应。

    胡来就那样死了。

    这段日子里发生的第二件事就是李大脚当了生产队长。

    她成了野猪坳乡村的第一个女生产队长,这还得从那个和胡来串通一气的生产队长李火木说起。

    胡来死了不到三天,大脚这个生产队的社员们纷纷跑到大队里去告李火木的状。说他克扣了社员的救济粮。每年春天,政府都有救济粮发到野猪坳乡村里来,先是到大队,大队再分到各个生产队,生产队又分到社员的手里。

    李火木不但常和胡来吃吃喝喝,还克扣上面下发的救济粮,民愤极大,加上胡来一死,他失去了靠山,社员们就纷纷跑到大队里去告他的状了。

    李火木来找大脚。

    “大脚嫂,你看看,我一天到晚为大家操心,现在都在骂我,你帮我想想办法吧。”

    李火木的神态可怜兮兮的。

    大脚不理他这一套:“你自己做了些什么事你自己心里清楚,要是再选举生产队长,我是不会投你的票的。”

    李火木灰溜溜地走了。

    不久,生产队重新选举队长,把李火木给选掉了。

    大家纷纷选李大脚为生产队长。

    李大脚没有推辞,她想,大家信任她,才会选她,生产队就像一个家,没有一个好的理家人,那么迟早是要挨饿的。她想为大家做点什么,她爽快地应承下来了。

    当了生产队长的李大脚显得意气风发,办事干净利索雷厉风行,社员们感到了某种希望。

    李大脚当上生产队长之后,好像年轻了几岁,她剪了一头短发。许多社员都说李大脚像江水英,不过,江水英的脸庞大,而大脚的脸是瓜子脸。大脚比江水英好看,比江水英秀气。

    听到人们对她的评价,她会说:“开什么玩笑,人家江水英是什么人,我又是什么人,我要比得上人家江水英的一个脚指头就不错了,还说我是江水英。”

    她的话引得大伙哈哈大笑。

    有一天,有人告诉李大脚,说他看到二狗在县城里要饭。大脚不信,她以为二狗失踪之后可能是再也不会出现在丰县了。那人说,很认真地说,他的确看见了二狗,他现在骨瘦如柴满脸锅灰,真像一条狗。他专门在饭店的门口看人家吃饭,只要吃饭的人剩下一口汤或者一口饭,他就会以最快的速度跑过去,收拾残局,县城里的叫化子们都说他捡剩饭最厉害了。

    大脚听后沉思了。

    她的生产队里的人在外面要饭,这是她的耻辱呀!

    她决定上城去一趟。

    第二天一早,她就坐上到县城里拉化肥的拖拉机上了路。

    果然,她在县城里的红星饭店门口看到了二狗。

    二狗鬼一样地坐在地上,衣衫褴褛,满脸无光。他也显得苍老了,像一个瘦老狗一样,没有主人的瘦老狗。

    大脚走上前,叫了一声:“二狗。”

    二狗半眯的眼睁开了,他一看到大脚,心里就颤抖了。

    二狗结巴了:“大脚,我,我和你前世无怨,后世无仇,你,你就饶了我吧。”

    大脚笑了:“上次惩罚你,是因为你作恶太多,现在呢,我要你跟我回野猪坳去。”

    “我不回去。”

    “为什么?”

    “你们会整我。我知道,胡来死了,他好好的,肯定是被你们整死的。我知道,你们什么事都做得出来,我不想死。”

    “你胡说!”

    “我没胡说。”

    “你就是胡说!”

    “反正我不跟你回去,我在这里好好的,轻轻松松的,不干活也饿不死,还比你们吃得好呢!”

    “你真的不回去?”

    “真的。”

    “好,那你就别怪我们心狠,老实告诉你吧,我今天带了好多人来,你要老实跟我走,那么我们就不和你动武,假如你要是顽抗到底,那么我们就要绑你回去了。你自己想想吧,你最好是乖乖地和我回去,万事大吉,否则——”

    “否则怎,怎样?”

    “你心里应该明白,你想想,我们野猪坳有几个人在外面当逃犯?就你一个活宝在外面丢人现眼,你给我们野猪坳人的脸上抹黑呀,你懂不懂?我再问你一句,回不回?”

    “这——”

    “嗯?”

    “我,我,我回。”

    就这样,在李大脚的威慑下,二狗回到了野猪坳乡村,参加了生产队的劳动。

    二狗回乡之后,李大脚在生产队开会的时候说,谁也不要看不起他,他如今也是我们生产队的社员了,他以前做过什么不光彩的事,不应再追究了,让他有重新做人的机会。大脚说完,就让他对着群众的面表态。这个二狗就战战兢兢地站起来,给大脚鞠了个躬,满脸挤出的笑比哭还难看:“父老乡亲,我二狗对不住大家,大家就给我一条生路改过自新吧。以后我要做什么对不起大家的事儿,就把我的卵子也割了。”他的话引得乡亲们笑得前仰后合的,有个别女人眼泪都笑出来了,李大脚也笑得捂着肚子弯下了腰。

    可是,二狗这人是扶不起的阿斗,是一堆糊不上墙的烂泥。

    他怎么能吃得了生产队干活的苦呢?他没干几天就在一个夜里偷偷地跑了。

    他这一跑就没了踪影,就是在往后,他剃着光头穿着袈裟回到野猪坳乡村时,人们都不知道他究竟去了哪里,他究竟是怎么过日子的。

    李大脚当上生产队长后,生产队的人们都觉得挺快乐的。因为李大脚在和他们一起劳动的时候,不是唱山歌就是开着玩笑,那玩笑荤的素的都有,而且都很大胆,空气被她调节得异常活泼。

    李大脚不知道自己是最后一任生产队长了,她不知道离野猪坳乡村很遥远的地方正在酝酿着一场风暴。

    在这个夏天,早稻收成之后,李大脚就忙着交公粮了。公粮要挑到大队里去交,交给大队之后,由大队上交到公社的粮站里去。李大脚这个生产队是公粮交得最早的一个,稻谷的质量也是最好的,没有掺沙子或者空壳的谷子。她知道,这公粮是给国家的,她宁愿让生产队的人在来年春天勒紧裤带,也不愿意占国家的便宜,坑了国家也就等于坑了自己。

    交完公粮之后,社员们就等着分口粮了。在往年,一般分完口粮之后才把留下的公粮拿上去交的,而且,除了交公粮之外的粮食,剩下的都是按人头分光的。李大脚没有把粮食全分光。因为这年收成好,她就留下了两千斤谷子放在生产队的仓里,留到明年春天青黄不接的时候吃。

    有人担心:“留下那些粮食做什么?还不如分了呢,谁知道这些粮食会不会到我们手中。”

    社员们的担心也是有道理的,辛辛苦苦干了那么长时间,不就是图口饭吃么?粮食只要到了自己的仓里,飞也飞不掉的哇,放在生产队的仓里,他们心里害怕,害怕老鼠们把它吃了。

    李大脚敢拍胸脯。

    她拍着胸脯堂堂正正地对社员们说:“我理解你们的心情,怕这粮食被我们生产队的干部贪污了,以前有没有这种事我不管,也管不了那么多了,但如果现在我们谁要动这两千斤粮食一下,我就送他去法办。乡亲们,我知道,你们有了粮食就拼命吃,吃到第二年春天又没了粮。我替你们把粮食保存起来,也是为你们着想哪,你们要理解我!”

    群众明白道理之后就无话了。

    李大脚不但替乡亲们着想把余粮存起来留着日后救急,她还鼓励乡亲们开荒种地,谁开的荒算谁的自留地,种植多种农作物,这样不仅丰富了社员们的菜篮子,也发展了经济,社员们的生活相对来讲也渐渐好了起来。在那个年代,割资本主义尾巴还是经常的事,李大脚能够让社员们顶风搞“资本主义”,这是她的胆识。

    不是没有人不知道她在搞资本主义,大搞农副业生产,而且他们这个生产队每个社员家里都养了鸡鸭猪狗,但当有人把此事举报到公社时,很快就在公社打住了。因为,只要一提李大脚,人们自然会想起蓝细牯,谁又敢动她一根毫毛呢?

    在偏远的闽西大山深处,蓝细牯的名字是极有震撼力的。

    有人说,李大脚常送一些土特产去地区,其实,她根本就没有去过地区,她去过的最远的地方就是县城。蓝细牯官复原职之后,给她寄过一次钱,也很少通信息。

    李大脚挺想舅舅的。

    但她理解他,他肯定很忙的。

    她想,自己当一个生产队长都有那么多的事,田里田外,还有其他许多事儿,连夫妻吵架这样的事她都要管,何况他那么大的官呢,他有多少事要做呀。

    所以,大脚也就渐渐地把对舅舅的想念放下了,但她还是希望某一天蓝细牯坐着小车回到野猪坳乡村,给她一个惊喜。

    有一件事,小水没让她知道。

    那就是小水在早稻收割之前,去了一趟地区,他去找了蓝细牯。野猪坳乡村里除了女知青黄敏知道他去了地区之外,没有一个人知道他的这次秘密之行。大脚都以为他到县城去开一个什么会去了。

    小水其实仅在地区待了一个中午。

    他很准确地找到了舅公蓝细牯。

    蓝细牯一见到他,高兴极了。他拉着小水的手,拍着小水的肩膀,兴奋地说:“小水,长大了,长高了,没想到这么英俊!走,到家里去。”

    蓝细牯把他带到了他的家里。

    他还是孤身一人。

    相传,在他落难时和他离婚的老婆提出来要和他复婚,他没有同意。但他的儿女们还是常来看他。

    这老头子还蛮有趣的。

    他让小水坐在沙发上不要动,然后给小水泡了一杯茶,拿出了在野猪坳乡村里很难见到的奶糖给他吃。他吃着那糖,甜在心里:这老头子没有忘记自己一家,看来他这次是来对了,说不定他提出来的要求,老头子会帮他的。他一想到这里,心里就美滋滋的了。

    老头子也坐了下来。

    老头子亲昵地拉着他的手,仔细地端详着小水:“像,像旺旺,和旺旺长得像。不对,眼睛不像旺旺,眼睛像碧玉,不,像大脚。”

    小水看着老头儿,觉得美满极了。

    他想自己早就应该来找这个显赫的老头儿的,他怪自己为什么这么笨呢,自己应该早就来找老头子的呀,如果早点来找他,自己也不会回野猪坳乡村里种地的。

    老头儿边让小水吃糖边问他:“你妈好么?”

    “好,挺好的,她常念叨你,说你这么多年了也不回去一趟。”

    “唉,我的确太忙了,我真想回去看看乡亲们呀,我欠他们的太多了。”

    “妈还当了生产队长咧!”

    “是么?”

    “真的。”

    “哦——太好了,大脚还真是个不简单的女子呀,我没有看错她。”

    “她干得可欢了。”

    “那肯定的啰,你妈要干什么都会干得很出色的。对了,大水怎么样了?”

    “大水?”

    “对,大水怎么样了?”

    “听妈说,他和贵生去了上海,我也好几年没有见他的面了。他很少写信回来,就是偶尔写一封信回家,也只是简单地问候一下,没有具体的内容。”

    “哦——”

    老头儿陷入了短暂的沉思。

    小水看到他发亮的前额上闪烁着一种光泽,那种光泽在野猪坳乡村里是看不到的,那种光泽代表了一种威严和权力么?

    老头儿沉思了一会儿,又笑了,他说:“小水,你来地区办什么事?”

    “没什么事,我是特地来看你的。”

    “那太好了,就在这里住下,多住几天,我让陈秘书带你走走看一看。”

    说完,老头儿就亲自下厨去了,他说他炒菜是一流的。小水要去帮他的忙,但被他拒绝了,老头儿很倔。老头儿很快地炒好了菜,拿出了一瓶茅台酒。他们就坐在饭桌旁准备吃饭了。这顿午饭应该是很丰盛的了,有鱼,有肉,还有上好的茅台酒。一老一少就不客气地开喝了,本来嘛,一家人也没有什么客气不客气的,加上小水在外又是见过世面的,他当然就更不会客气的了。老头儿很能喝,小水喝酒肯定不是老头儿的对手,不一会儿,小水的脑袋就发热了。

    小水趁着酒劲把心里的话向他挑明了:“舅公,我想请你帮一个忙,和招生办的人打个招呼,让我去上大学。”

    “什么?”老头儿刚才还蛮高兴的,一听他的话,马上拉下了脸。

    看见老头儿这种阵式,小水觉得不妙了,但他还是觉得有必要把话再重复一遍:“我想让您出面保送我上大学。”

    老头儿黑着脸,审视着小水:“小水,你是来走我这个后门的?”

    小水酒醒了一半。

    “你是不是觉得你舅公有了一官半职就可以为所欲为搞什么裙带关系了?你是不是认为你舅公什么事都可以办得到?”

    小水的酒醒了。

    “我明白告诉你,你的要求,我办不到!”

    小水的头上冒出了汗。

    看着小水的窘态,老头儿竟然笑了,笑得若无其事,好像刚才什么也没有发生似的,这让小水受不了。老头儿笑着说:“小水,好了,别提那事,喝酒吧,咱爷儿俩说点别的,行么?”

    小水点了点头。

    那个下午,小水就离开了地区,尽管老头儿上班前吩咐他在他家多住几天,但小水还是不辞而别了,他走时,拿了一包奶糖走。他把奶糖送给了黄敏。见到黄敏,他只字未提老头儿拒绝他的事,而是说有希望,把黄敏哄得软呼呼地倒在他的怀里。

    这些事,大脚不知道。

    李大脚没想到,还是有人动了那粮食。

    那是晚稻刚抽穗的时节,天气有点儿秋凉了。

    那个露水味儿很足的清晨,生产队老实巴交的保管员王长水神色慌张地敲开了李大脚的门。李大脚正在梳她油黑的短发,她的齐耳短发被她梳的整整齐齐的,她就是这样一个人,在最困苦的时候也要把自己打扮得利利索索的,就是在批斗她的时候也是这样的,何况现在是生产队长了。

    李大脚开了门。

    她一看到神色慌张的保管员王长水,就知道出事了。保管员王长水也兼生产队的出纳,他是和大脚一起上任的,社员们觉得他老实,又懂得一点算术,才选他当保管员的。

    大脚没来得及问他,他就开口了:“不,不好了,粮食被盗了!”

    “你说什么?”大脚脸色变了。那两千斤谷子是明年春天度饥荒的谷子呀,是社员们的命根子呀!大脚听到这个消息之后,她能不急么!

    “不,不好了,粮食被盗了。”

    王长水又重复了一遍他的话。

    大脚来不及想什么了,她的脑袋嗡的一声,觉得这事还真是麻烦了。她对王长水说:“还站着干什么?走哇,看看去。”

    大脚直扑生产队的仓库。

    那仓库其实就是两间屋子。一间是放生产队的农具的,另一间是放粮食的。屋子外面锁住门的是一把大铜锁,大铜锁显然被撬开了,要撬开这把大铜锁绝非易事,而且屋子周围都有人家,那声响也会把人吵醒的呀,这个人撬锁肯定是极有经验的。装着两千斤谷子的屋子有三把锁,三把锁也被撬开了,丢在地上。谷子被盗了足足有两三百斤,谁能在一个晚上将这两三百斤的谷子弄走呢?

    李大脚陷入了沉思。

    王长水哭丧着脸。

    说实在的,他是保管,所有的钥匙都在他的裤腰带上挂着,粮食丢了,他是要负责任的。王长水说:“大脚队长,你看怎么办?”

    大脚显然很生气:“怎么办,你这个保管是怎么当的,嗯?!”

    王长水脸憋得通红。

    他根本就不想当这个保管,他自从年轻时误伤了上官猴子之后,一直老老实实地做人,提心吊胆地做人。他没有什么非分之想,他只是想过平平淡淡的日子,可群众选了他,他没有办法拒绝,只好负起这个责任来。

    王长水不知怎么回答李大脚。

    大脚看他无言以对,没好气地对他说:“你在这里看好现场,我去大队部报告一下情况。”

    王长水说:“行,行!”

    大脚来到了大队,大队里清静极了,那厅堂里,大队干部们在喝茶看报,一个个很悠闲的样子。小水也在那里人模狗样地翻看一张《福建日报》。

    小水看到了母亲。

    他站起来,迎了过去。

    大队干部们看大脚进来了,也都争着和她打招呼。

    小水把妈领到厅堂里,给她拿了张椅子,让她坐。

    大脚满头是汗:“我没空坐,支书,不好了,我们生产队出事了!”

    支书赶忙放下了报纸,忙问道:“出什么事了?”

    “我们生产队的余粮被盗了!”大脚说着,两只眼睛睁得老大。

    “什么?余粮被盗?野猪坳乡村里什么时候发生过这样的事!查,要追查!小水,你到公社派出所请张公安来破案,治保主任和我一起去看现场。”书记果断地说。

    小水就骑上那辆胡来骑过的自行车飞奔而去。

    大脚和支书以及治保主任去了现场。

    支书和治保主任当然是看不出什么名堂来的。治保主任一个劲地猜测,一会儿怀疑张三,说他平常喜欢几个人偷偷地在山上聚赌,被他抓过好几次,会不会是他偷的呢?一会儿他又怀疑李四,说李四这个人老爱喝酒,把家都喝穷了,说不定这家伙偷生产队的谷子去换酒喝咧;一会儿他又怀疑王五,说王五这个人欠人家很多债,说不定是他偷了谷子还债……治保主任的叨叨不休让大脚心烦:“你又没证据,怎么知道是人家偷的!话不能乱说,这不是小事,这要坐牢的,三百多斤谷子呀!”治保主任小声了:“证据等张公安来了一查就查出来了。”

    “那就等张公安来吧。”大脚无奈地说。

    她实在想不出谁会偷谷子。

    她想,这个偷谷子的人查出来了之后一定要送他去坐牢。这简直是开玩笑,拿生产队一百多号人的肚子去开玩笑,这性质太严重了,比旧社会的土匪恶霸还可恶!

    张公安在整个公社里都是赫赫有名的破案高手,乡村里一般的盗窃案对他而言是嘴边的饭粒,他一伸舌头就可以舔掉的,根本就不在话下。前些年砸烂公检法时,他挨了斗,也被打得半死,他的腰落下了伤,一到刮风下雨就痛。

    因为昨夜下了一场雨,张公安的腰伤又犯了。但他一接到小水的报案就管不了那么多了,骑着自行车一路丁丁当当地来到了野猪坳乡村。

    张公安来到了生产队的仓库。

    他问了李大脚几个问题。

    又问了支书几个问题。

    再问了保管王长水几个问题。

    问题都很简单,所以他们回答起来也不费什么劲。他问的问题无外乎是村里和生产队的一些社会情况和个人情况。

    问完问题之后,他就开始勘察现场。

    他在仓前的地上捡起了一块泥巴,放进一个信封里,然后说:“好了,回大队部去吧。”

    大伙就簇拥着走起路来不是那么顺当的张公安去大队部。王长水突然说:“我回家一趟。”张公安看了他一眼,又看了他脚下的防水鞋一眼,说:“不行,现在我们这几个人谁也不能走开。”王长水的脸色变了。

    到了大队部的厅堂里,张公安说:“叫村里的赤脚医生小王给我弄弄腰吧,痛咧。”

    支书就让小水去叫赤脚医生小王来给张公安弄腰。

    李大脚说:“张公安,我来你给拿拿吧,我的手劲还行。”

    张公安笑笑:“李大脚,你的手劲再大,我也不敢劳烦你呀。”

    大脚也笑笑:“张公安,你说的哪里话,还是我来给你捏拿捏拿吧。”

    大脚说完就上去给张公安捏腰。

    张公安“哎哟”一声:“大脚,算了算了,你不行,太痛了。”

    这时,赤脚医生小王也来了。

    小王就给张公安揉呀捏呀的,弄得张公安挺舒服的。每次,张公安只要到野猪坳乡村里来办事,都要叫小王来给他捏拿一番。

    小王给张公安捏拿完之后,张公安就坐直了。他吩咐治保主任,“你去供销社调查一下,最近,谁在那里买了新的男士水靴。”

    治保主任马上去了。

    在治保主任去供销社的这段时间里,李大脚纳闷极了,粮食被盗和水靴有什么关系?

    水靴在那个时代是贵重的物品,野猪坳乡村里很少有人享用得起,而在前几天,李大脚看生产队的几个干部挺辛苦的,就买了几双,发给了他们。

    她自己没有买,下田上田,她赤脚惯了,她穿不了那玩意,当初老应曾给她买过一双女式水靴,她穿了几天就烂脚趾缝,后来就没穿了,一直在家里放着,水靴里面不知发霉长毛没有。

    保管王长水脸色很凄惶。

    张公安问王长水:“王保管,最近家里有什么喜事哪?”

    王长水说:“我那儿子就要结婚了。”

    “哦。”张公安笑眯眯地说,“到时要请我来喝喜酒哪!”

    “一定,一定。”王长水毕恭毕敬地说。

    他儿子要结婚,在野猪坳乡村里不算什么新鲜事,李大脚突然想到了一个问题。

    她怎么就疏忽了这个问题呢?

    早些日子,她就听说王长水四处借钱,张罗儿子结婚的彩礼。

    野猪坳乡村里遗留下来了结婚要彩礼的旧俗,哪怕是自由恋爱,也是要彩礼的。

    而在这两年斗争平静下来之后,渐渐地愈演愈烈了。

    从两百元到四百元,从四百元到六百元。这几百元在当时是个大数目呀。

    她看着王长水,心里有点儿可怜这个老实人。

    她怎么没想到帮帮他呢。

    很快地,治保主任回来了。

    治保主任向张公安汇报:“这几日就大脚买过男士水靴。”

    张公安笑眯眯地对大脚说:“大脚,你买男士水靴做什么?”

    大脚就把原委说了。

    张公安对大脚说:“我已知道是谁偷你们生产队的谷子了。”

    大脚心里一紧,她也有些明白了。

    王长水脸一阵红一阵白,眼睛红了,突然身子一软,歪歪斜斜地瘫软了下去。他讷讷地说,粮食是我偷的。

    王长水是在一个月之后被张公安带走的,他因贪污偷盗罪被判入狱三年。

    李大脚给他说了情,等他儿子结完婚之后才抓他的,张公安让李大脚写了担保书才答应了她。

    王长水后悔极了。

    他老泪纵横。

    他说,他不该盗生产队的粮食,他说他心术不正。

    李大脚对他说:“唉,也难怪你,谁让我们这里穷呢,你安心去吧,三年很快就过去了,去吧,我们会去探你的。”

    王长水走了,李大脚的心痛极了。

    这个秋天在瑟瑟的野风中悄悄地过去了。

    准确地说,就在冬天刚刚来临时,野猪坳乡村里又发生了一件新鲜事。这件新鲜事是这个年代即将过去的一个注脚。

    许多年以后,李大脚回忆起这件事时,都会感到一种莫名的喜悦和感伤。

    那是个初冬之夜。

    大脚洗了脚,正想上床睡觉。

    将近四十的人了,大脚觉得自己的体力不如早几年了。

    她叹了一口气,人总是要老的嘛,人的一生平平淡淡也好,轰轰烈烈也好,总是要老的嘛,这是注定的,谁也无法改变的。

    人不可能不老,要是不老的话,不成精了?

    况且,她现在还年轻,四十岁算什么老,就是到了五十岁,她也要顺顺当当地活下去。想到这里,她自个儿笑了。

    她的笑容还没有消失,门外就传来了急促的敲门声。

    她赶紧去开门。

    她打开门,看到了满脸是血的儿子小水,他一进屋就气喘吁吁地坐在板凳上,样子狼狈不堪,衣服也破了。

    李大脚着急了,忙问:“小水,怎么啦?”

    小水咬着嘴唇不说话。

    大脚又问:“小水,你说话呀,究竟发生什么事了?”

    “我和知青打架了。”小水终于说。

    “为了黄敏?”大脚问。

    小水点了点头。

    就在这时,黄敏来了。

    她一进来就用手绢擦小水头上的血。

    她嘤嘤地哭,她说,他们误解了小水,就揍了他。

    大脚问为什么?

    黄敏说,她怀上了。

    知青们以为小水玩弄黄敏,就揍了他。

    大脚又惊又喜。

    惊的是小水的胆子太大了。

    喜的是她要有孙子了。

    过了几天,小水和黄敏结婚了。

    喜事办得很隆重,请客请了一天,那几个知青也来喝了喜酒。

    他们还合伙给小水和黄敏送了一个热水瓶,当做他们的结婚礼物。

    小水很高兴,和他们多喝了几杯。

    大脚当然很高兴。

    在她将要步入四十岁的这年冬天,她有了儿媳妇,而且是厦门人。

    她能不高兴么?

    她那几天都兴奋得睡不着觉。

    她想了许多许多。

    许多东西她想不明白。

    许多东西想明白了又失去了。

    比如老应,老应再也没有回来。

    那几个夜里,她心里都在唱一支山歌:

    上洋洋来闹洋洋,

    亲郎想妹妹想郎哎——

    亲郎想妹三两日,

    老妹想郎路头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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