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那一天,雷鸣城迎来了它的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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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恩王国坎贝尔公爵领的雷鸣城,今天也是一如既往的和平与繁忙。
吞吐着蒸汽的轮船在港口上来来往往,光着膀子的劳工将成箱成捆的货物从甲板搬去集市或者作坊,五颜六色染布下的每一个货摊都被稀奇古怪的小玩意儿塞得满满当当。
而这所有的一切繁荣以及与之对等荣耀,都得归功于那个骑着高大战马、领着骑士团的将士、走在张灯结彩的主干道上的男人。
他的名字叫亚伦·坎贝尔,光听名字就不难猜到他是这里的领主。
不止如此。
除了莱恩国王封臣的身份,他同时还是圣西斯册封的神选者……也就是人们俗称的勇者。
而就在不久之前,在雷鸣城外兴风作浪的魔王正是死在了他的剑下。
虽然已是70岁的高龄,但他的勇武却仍然不逊当年。
许多人猜测,这位尊贵的坎贝尔大公搞不好已经突破了钻石级的瓶颈,双脚踏入了紫晶乃至宗师的阶域!
“赞美圣西斯!赞美圣光!”
“坎贝尔大公万岁!”
“大公国万岁!”
“莱恩王国万岁!”
欢呼,掌声,还有口哨!
望着凯旋归来的英雄们,站在街道两侧的少年少女将鲜花抛向空中,面红脖子粗的老农和市民用尽全身的力气喝彩。
面对市民们的热情,坎贝尔大公微微点头示意,棱角分明的脸上带着得体的笑容,就像一位严父,威严而不失慈祥。
雷鸣城的市民都挺喜欢他。
尤其是圣西斯的虔信徒,恨不得扑上去吻他的鞋。
不过——
也并不是所有人都心甘情愿将雷鸣城拥有的一切,都算在坎贝尔大公和他的骑士团身上。
市政厅的走廊。
大腹便便的市长点了一根香烟,视线越过半掩着的窗帘,向那个苍老而英俊的公爵投去了嫉妒的目光。
“瞧瞧这群蠢货令人作呕的样子……好像太阳是公鸡打鸣喊出来的,第一纪元的时候是没有太阳的。”
不敢盯着那位大人看太久,他做贼心虚地伸手将窗帘完全拉上。
看着低声咒骂的米尔市长,戴着圆顶帽的绅士面带微笑,用闲聊的语气说道。
“我看你是酸了。”
他的名字叫扬·安第斯,是雷鸣城有名的富商。
就在一小时前,市议会刚刚就充满争议的“提升商业税草案”进行了征求意见……主要是征求标点符号以及遣词造句之类的意见。
他的老朋友米尔总算是敷衍完了那些抗议的店主、农场主以及船长,而他则是被敷衍的那一方。
“酸了?开什么玩笑!”
对老友的调侃表示了不满,米尔市长骂骂咧咧地说道。
“我不是酸了,而是雷鸣城从艾萨克时代一直都是这样!甚至比现在有趣的多!但那时候的我们可不会感谢领主赏我们饭吃,而是在沼泽地上和蜥蜴人搏斗,从他们的牙缝地下抠出来一座有一座巨大的庄园!然后雷鸣城才有了今天!”
“但没人经历过不是吗?”扬安慰了他了一句,顺便打住了他的话,“好了,咱不说这个了,你也不想被路过的闲人不小心听见,再被不小心地当成‘信仰外神的叛徒’吧?”
外神。
通常只除了圣西斯以外的所有神,无论是第一纪元的古神还是某个名字都不能提的艾萨克。
“啧。”
米尔缩了缩脖子。
这句话确实戳到了他的痛处。
无论是否信仰那个该死的圣西斯,他都必须装作无比虔诚的模样。
其实也不完全是装的。
祈祷、捐钱这些事情他还是会做的。
看着冷静下来的老朋友,扬用慢条斯理的声音说道。
“至少他确实打败了魔王,我觉得他作为一名统治者没什么问题。”
“问题大了,”米尔摇了摇头,叹息着继续说道,“魔王死了,魔王领很快会消失,然后慢慢地整座城的冒险者都会失业,再然后是酒馆和铁匠铺。我的会计算过,我们会失去至少四分之一的收入……也许更多。”
莱恩王国是骑士之乡,但没有哪座城市能靠脱产的骑士老爷赚到钱。
相比起耀武扬威的三叉戟骑士团,“迷宫”才是雷鸣城的特色,也只有“迷宫”才能将十六出头的小伙儿从乡下骗到这里,而且是持续不断、成千上万的那种。
他们要么从迷宫里带回值钱的宝贝,要么怪自己倒霉被魔物留在了里面。
地狱的入侵?
谁在乎那种东西!
这里又不是挨着前线的奥斯帝国!
倒不如说,有机会他还真想养一只魅魔试试!
然而现在魔王死了,有钱有实力的冒险者很快会马不停蹄地前往下一座有迷宫的城市,而没钱买船票的冒险者则会成为扰乱治安的不安定因素。
“他们总得学会适应新的生活。”扬用很轻的声音说道,“没有人能永远的活在过去……哪怕是你我。”
“但愿吧。”
市长叹了口气,望着天花板自言自语地说道。
“你说……要是有那种守规矩一点儿的魔王该多好?比如老老实实待在地底下,一三五我们下去,二四六他们上来。”
或者干脆别上来。
反正您就算把雷鸣城打下来也不可能守住不是吗?
“第七天大家一起休息对吗?”
扬闻言笑出了声。
“那还叫魔王吗?”
冒险者们追逐迷宫是为了信仰,为了荣耀,为了升格,为了成为被圣西斯宠幸的对象。
理性分析,魔王应该也有自己的诉求。费那么大工夫侵略地表,总不至于是来闹着玩儿的。
米尔市长显然也觉得说出这种话的自己很蠢,对着天花板叹了口气。
“说的也是。”
有时他不禁会想,如果艾萨克王朝没有灭亡,而是一直延续下去直至今日,他所生活的雷鸣城又会是什么样子。
不过那种事情只能任凭想象了。
毕竟他了解的历史,也未必就是最接近真相的……
……
另一边,骑士团的队列已经穿过了大街,紧随其后的是扛着大口径步枪的征召兵团。
和领主手下的兵士不同。
他们大多来自田野,矿山或者码头之类的地方,只有在领主需要的时候才会集结。
虽然人们的欢呼与掌声都簇拥在了领主与骑士的身旁,但能够踩着曾落在神选者肩膀上的花瓣前进,对于身为凡人的他们而言未尝不是一种荣幸。
至少。
那自豪的表情不是装出来的。
有人欢喜,有人忧愁。
就在扛着烧火棍的方队踩着整齐的步子从街上路过的时候,街对面的酒馆里正是人声鼎沸,叽叽喳喳的吵闹就像枝头上的麻雀。
这座酒馆的名字叫“剑与断剑之亭”,名字的由来似乎是因为这家店的老板以前在门口挂了把剑。
后来剑被偷了,小偷却没白拿,而是挂了把断的上去。
人们都在猜测也许那不是偷而是借,至于为什么没有还,是因为断剑的主人不幸死在了迷宫里。
虽然这名字不大吉利,但由于这儿是距离冒险者公会最近的一家酒馆,并且就开在冒险者公会的背后,因此不少等活儿的冒险者都会聚集在这儿打发时间。
久而久之,这里就成了名副其实的“素质广场”、“匹配大厅”。
偶尔也会有人委托坐在吧台后面的酒保,发布一些没法登记在冒险者公会,但又不至于只能去盗贼公会找,游走在黑与白之间的灰色地带的活儿。
现在的时间才刚过中午,按理来说远没到喝酒的点。
然而好巧不巧,由于魔王死了的缘故,关于迷宫的委托数量骤减,一大群没活的冒险者只能跑来这里喝闷酒。
有些口无遮拦的家伙喝醉了还会大声嚷嚷。
或许这就是厄诺斯教授说的——
有时候即便放着人类不管,他们自己也会把灵魂出卖给恶魔。
在他们毫无自知的时候。
“狗X的坎贝尔家族!那蠢货干嘛要把魔王杀了!他根本不知道,一个又努力又没用的魔王对于雷鸣城来说意味着什么!”
橡木酒杯重重地磕在了桌子上,一名背着战斧的男人粗鲁地大声喧哗着,横飞的唾沫星子喷出了几米开外。
旁边背着弓箭的人大概是他的同伴,连忙安慰这个喝多了的家伙。
“可那家伙都打出来了……领主的军队要是放着他不管,市民们的税岂不是白交了?”
“问题就在这里!”背着战斧的男人双目圆瞪,脸红脖子粗的嚷嚷道,“那个蠢货要是真为他的子民着想,就应该削了魔王的爪牙,再把那个魔王放回——”
坐他旁边的队友迅速按住了这个口无遮拦的家伙,惊恐地骂道。
“你不要命了!”
在圣光照耀的土地上说留魔王一命,若是让那些狂热的信徒听见,指定得高呼着神的名义,冲上来立刻正义执行。
不过好在坐在这里的都是冒险者,大家听见了也当没听见,甚至觉得这憨批说的没毛病。
难道不是吗?
迷宫可以产出亮晶晶的魔晶,还有各种各样地表没有、只能在地下乃至地狱深处找到的好东西……就像一座巨大的金矿。
不。
金矿和这玩意儿根本没法相提并论。
前者是贵族老爷和地主老爷们的私产,而后者却属于怀揣梦想的每一个人。
当然了。
不少冒险者心里也承认,自己其实只是嫉妒罢了。
真要是有机会斩杀魔王,他们可不会考虑这些有的没的,一定会比谁都快的冲上去正义执行。
毕竟那可是获得神的恩宠的机会!
已经是神选者的坎贝尔大公或许不在乎,但对于他们这些在自身的瓶颈上待了太久的人来说,这几乎是他们进步的唯一出路。
他们可太想进步了!
做梦都想!
就在众人七嘴八舌嚷嚷着的时候,几乎没有人注意一位模样俊俏的年轻人从门外走了进来,坐在了靠近门口的座位上。
他们做梦也不会想到。
他们心心念念的“特等功”,就坐在他们的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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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这所有的一切繁荣以及与之对等荣耀,都得归功于那个骑着高大战马、领着骑士团的将士、走在张灯结彩的主干道上的男人。
他的名字叫亚伦·坎贝尔,光听名字就不难猜到他是这里的领主。
不止如此。
除了莱恩国王封臣的身份,他同时还是圣西斯册封的神选者……也就是人们俗称的勇者。
而就在不久之前,在雷鸣城外兴风作浪的魔王正是死在了他的剑下。
虽然已是70岁的高龄,但他的勇武却仍然不逊当年。
许多人猜测,这位尊贵的坎贝尔大公搞不好已经突破了钻石级的瓶颈,双脚踏入了紫晶乃至宗师的阶域!
“赞美圣西斯!赞美圣光!”
“坎贝尔大公万岁!”
“大公国万岁!”
“莱恩王国万岁!”
欢呼,掌声,还有口哨!
望着凯旋归来的英雄们,站在街道两侧的少年少女将鲜花抛向空中,面红脖子粗的老农和市民用尽全身的力气喝彩。
面对市民们的热情,坎贝尔大公微微点头示意,棱角分明的脸上带着得体的笑容,就像一位严父,威严而不失慈祥。
雷鸣城的市民都挺喜欢他。
尤其是圣西斯的虔信徒,恨不得扑上去吻他的鞋。
不过——
也并不是所有人都心甘情愿将雷鸣城拥有的一切,都算在坎贝尔大公和他的骑士团身上。
市政厅的走廊。
大腹便便的市长点了一根香烟,视线越过半掩着的窗帘,向那个苍老而英俊的公爵投去了嫉妒的目光。
“瞧瞧这群蠢货令人作呕的样子……好像太阳是公鸡打鸣喊出来的,第一纪元的时候是没有太阳的。”
不敢盯着那位大人看太久,他做贼心虚地伸手将窗帘完全拉上。
看着低声咒骂的米尔市长,戴着圆顶帽的绅士面带微笑,用闲聊的语气说道。
“我看你是酸了。”
他的名字叫扬·安第斯,是雷鸣城有名的富商。
就在一小时前,市议会刚刚就充满争议的“提升商业税草案”进行了征求意见……主要是征求标点符号以及遣词造句之类的意见。
他的老朋友米尔总算是敷衍完了那些抗议的店主、农场主以及船长,而他则是被敷衍的那一方。
“酸了?开什么玩笑!”
对老友的调侃表示了不满,米尔市长骂骂咧咧地说道。
“我不是酸了,而是雷鸣城从艾萨克时代一直都是这样!甚至比现在有趣的多!但那时候的我们可不会感谢领主赏我们饭吃,而是在沼泽地上和蜥蜴人搏斗,从他们的牙缝地下抠出来一座有一座巨大的庄园!然后雷鸣城才有了今天!”
“但没人经历过不是吗?”扬安慰了他了一句,顺便打住了他的话,“好了,咱不说这个了,你也不想被路过的闲人不小心听见,再被不小心地当成‘信仰外神的叛徒’吧?”
外神。
通常只除了圣西斯以外的所有神,无论是第一纪元的古神还是某个名字都不能提的艾萨克。
“啧。”
米尔缩了缩脖子。
这句话确实戳到了他的痛处。
无论是否信仰那个该死的圣西斯,他都必须装作无比虔诚的模样。
其实也不完全是装的。
祈祷、捐钱这些事情他还是会做的。
看着冷静下来的老朋友,扬用慢条斯理的声音说道。
“至少他确实打败了魔王,我觉得他作为一名统治者没什么问题。”
“问题大了,”米尔摇了摇头,叹息着继续说道,“魔王死了,魔王领很快会消失,然后慢慢地整座城的冒险者都会失业,再然后是酒馆和铁匠铺。我的会计算过,我们会失去至少四分之一的收入……也许更多。”
莱恩王国是骑士之乡,但没有哪座城市能靠脱产的骑士老爷赚到钱。
相比起耀武扬威的三叉戟骑士团,“迷宫”才是雷鸣城的特色,也只有“迷宫”才能将十六出头的小伙儿从乡下骗到这里,而且是持续不断、成千上万的那种。
他们要么从迷宫里带回值钱的宝贝,要么怪自己倒霉被魔物留在了里面。
地狱的入侵?
谁在乎那种东西!
这里又不是挨着前线的奥斯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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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现在魔王死了,有钱有实力的冒险者很快会马不停蹄地前往下一座有迷宫的城市,而没钱买船票的冒险者则会成为扰乱治安的不安定因素。
“他们总得学会适应新的生活。”扬用很轻的声音说道,“没有人能永远的活在过去……哪怕是你我。”
“但愿吧。”
市长叹了口气,望着天花板自言自语地说道。
“你说……要是有那种守规矩一点儿的魔王该多好?比如老老实实待在地底下,一三五我们下去,二四六他们上来。”
或者干脆别上来。
反正您就算把雷鸣城打下来也不可能守住不是吗?
“第七天大家一起休息对吗?”
扬闻言笑出了声。
“那还叫魔王吗?”
冒险者们追逐迷宫是为了信仰,为了荣耀,为了升格,为了成为被圣西斯宠幸的对象。
理性分析,魔王应该也有自己的诉求。费那么大工夫侵略地表,总不至于是来闹着玩儿的。
米尔市长显然也觉得说出这种话的自己很蠢,对着天花板叹了口气。
“说的也是。”
有时他不禁会想,如果艾萨克王朝没有灭亡,而是一直延续下去直至今日,他所生活的雷鸣城又会是什么样子。
不过那种事情只能任凭想象了。
毕竟他了解的历史,也未必就是最接近真相的……
……
另一边,骑士团的队列已经穿过了大街,紧随其后的是扛着大口径步枪的征召兵团。
和领主手下的兵士不同。
他们大多来自田野,矿山或者码头之类的地方,只有在领主需要的时候才会集结。
虽然人们的欢呼与掌声都簇拥在了领主与骑士的身旁,但能够踩着曾落在神选者肩膀上的花瓣前进,对于身为凡人的他们而言未尝不是一种荣幸。
至少。
那自豪的表情不是装出来的。
有人欢喜,有人忧愁。
就在扛着烧火棍的方队踩着整齐的步子从街上路过的时候,街对面的酒馆里正是人声鼎沸,叽叽喳喳的吵闹就像枝头上的麻雀。
这座酒馆的名字叫“剑与断剑之亭”,名字的由来似乎是因为这家店的老板以前在门口挂了把剑。
后来剑被偷了,小偷却没白拿,而是挂了把断的上去。
人们都在猜测也许那不是偷而是借,至于为什么没有还,是因为断剑的主人不幸死在了迷宫里。
虽然这名字不大吉利,但由于这儿是距离冒险者公会最近的一家酒馆,并且就开在冒险者公会的背后,因此不少等活儿的冒险者都会聚集在这儿打发时间。
久而久之,这里就成了名副其实的“素质广场”、“匹配大厅”。
偶尔也会有人委托坐在吧台后面的酒保,发布一些没法登记在冒险者公会,但又不至于只能去盗贼公会找,游走在黑与白之间的灰色地带的活儿。
现在的时间才刚过中午,按理来说远没到喝酒的点。
然而好巧不巧,由于魔王死了的缘故,关于迷宫的委托数量骤减,一大群没活的冒险者只能跑来这里喝闷酒。
有些口无遮拦的家伙喝醉了还会大声嚷嚷。
或许这就是厄诺斯教授说的——
有时候即便放着人类不管,他们自己也会把灵魂出卖给恶魔。
在他们毫无自知的时候。
“狗X的坎贝尔家族!那蠢货干嘛要把魔王杀了!他根本不知道,一个又努力又没用的魔王对于雷鸣城来说意味着什么!”
橡木酒杯重重地磕在了桌子上,一名背着战斧的男人粗鲁地大声喧哗着,横飞的唾沫星子喷出了几米开外。
旁边背着弓箭的人大概是他的同伴,连忙安慰这个喝多了的家伙。
“可那家伙都打出来了……领主的军队要是放着他不管,市民们的税岂不是白交了?”
“问题就在这里!”背着战斧的男人双目圆瞪,脸红脖子粗的嚷嚷道,“那个蠢货要是真为他的子民着想,就应该削了魔王的爪牙,再把那个魔王放回——”
坐他旁边的队友迅速按住了这个口无遮拦的家伙,惊恐地骂道。
“你不要命了!”
在圣光照耀的土地上说留魔王一命,若是让那些狂热的信徒听见,指定得高呼着神的名义,冲上来立刻正义执行。
不过好在坐在这里的都是冒险者,大家听见了也当没听见,甚至觉得这憨批说的没毛病。
难道不是吗?
迷宫可以产出亮晶晶的魔晶,还有各种各样地表没有、只能在地下乃至地狱深处找到的好东西……就像一座巨大的金矿。
不。
金矿和这玩意儿根本没法相提并论。
前者是贵族老爷和地主老爷们的私产,而后者却属于怀揣梦想的每一个人。
当然了。
不少冒险者心里也承认,自己其实只是嫉妒罢了。
真要是有机会斩杀魔王,他们可不会考虑这些有的没的,一定会比谁都快的冲上去正义执行。
毕竟那可是获得神的恩宠的机会!
已经是神选者的坎贝尔大公或许不在乎,但对于他们这些在自身的瓶颈上待了太久的人来说,这几乎是他们进步的唯一出路。
他们可太想进步了!
做梦都想!
就在众人七嘴八舌嚷嚷着的时候,几乎没有人注意一位模样俊俏的年轻人从门外走了进来,坐在了靠近门口的座位上。
他们做梦也不会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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