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淘金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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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木盒里的礼物无疑是林肆换掉的,但他割下那只耳朵时,根本不知道杰森与罗文还有着一段夺耳之仇,也算是歪打正着,彻底将两人之间的矛盾激化。
由于山姆触怒了他的老板,最后只能落得个死无葬身之地,新派来与林肆对接的是一位贼眉鼠眼的小个子。
他名叫卡尔,颧骨很高,有些龅牙,说起话来总喜欢四处打量,看来以前应该也是“盗门”中人。
“事情就是这样,山姆被调去做别的了,以后这里由我负责,除此之外我还要传达老板的原话......加快你的进度,林,我的耐心是有限的,两万美金并不足以支撑你们这五十多人生活下去,你要多给自己做打算。”
林肆看到换了人,知道自己的偷天换日奏效了,他笑眯眯的取下宽檐帽摁在胸口上,露出一颗大光头,朝卡尔行了一礼。
“当然,卡尔先生,其实我们已经做好了准备,明天一早就会派出少数精锐人员前往目标地点探路发掘,一旦发现有矿脉的踪迹,会第一时间报告给杰森老板,请他放心。”
“那就好,我在这里期待你的好消息。”
送走了卡尔,林肆已经确认他们暂时摆脱了来自罗文的威胁,就让那两位大佬先斗着,他接下来的重心将会全部放在正事儿上。
“肆爷,工具已经全部装好,粮食和水也都全部到位,可以出发了。”
次日清晨,细狗装好了马车,站在旁边等候林肆的最终命令。
虽然林肆有着后世的记忆作支撑,有百分之百把握可以找到矿脉,但必须的准备还是要做齐的。
马车上除了干粮和水,还有一些淘金所用的淘金盘、铲子、铁镐、耐磨的牛仔裤、防身用的刀棍、少量的火枪和子弹,以及一条狗。
第一次的探路队伍林肆带着哑巴、石头、阿福、细狗、阿莱、阿耀,以及强烈要求跟来的麻钱儿。
林肆的第一站是新乐镇东北方向深入丘陵地带的一座金矿,这座金矿产量并不是很大,之所以第一个选择它就是因为近。
伴随着一团团弹跳而过的风滚草,林肆他们这支淘金先遣队正式出发了。
大家对于这趟旅程充满了期待,感觉只要有林肆带队就没有做不成的事儿。
几人赶着一辆马车,另骑了两匹马,外加一条探路犬,就这么走了两个小时。
正午的阳光下,广裘的草原苍凉而寂静,草地间歇的泥土被晒到开裂,时不时还能看到胆小的田鼠从里面探出脑袋,好奇的打量着这些淘金者。
这一路上的树木虽然不多,但也绝对算不上少,星罗密布的点缀在大草原上,那种被人监视的感觉又一次出现,而且林肆可以确定是同一人所为。
他看了眼哑巴,后者心有灵犀的“阿巴阿巴”比划着什么。
先前林肆让哑巴躲在大树上观察窥视者,还真被他发现了一些真相。
哑巴描述完之后,林肆微微挑了下眉毛道:“哦,居然不是马贼?头上插着羽毛,面有纹身的野人......”
林肆自然知道那并非野人,而是此地的原住民印第安人,而且听哑巴的描述,对方还是个小孩子,似乎没有恶意,纯粹就是好奇。
林肆等人又走了一段,前方的道路明显开始变得高低起伏不平,草原已经走完,接下来是丘陵,也就是他们的目的地。
“汪汪~~~”
背上驮着勘探工具的狗子这时叫了起来,而林肆也听见了潺潺的流水声,在河道中淘金是这个时代众多淘金者的共识。
“走,伙计们,我们的目标就在那边,加把劲儿,到了地方就能休息。”
细狗闻言抬头喝完了皮囊中的最后一滴水,可那似乎仍然无法滋润他干裂的嘴唇。
“顶你个肺......终于要到了,我感觉自己的屁股就快要从中间裂开......”
细狗刚抱怨完,旁边的石头就嘿嘿笑着道:“你......你的屁股以前中间是没缝的吗?难道你就是传说中的貔貅,只进不出,光吃不拉?”
“赛你母!石头,你最近越来越没规矩了,老子的玩笑也敢开?我看你就是存心找打,欠收拾!”
恼羞成怒的细狗抬手就去扇石头的脑袋,却忘记了后者现在带着林肆专门给他打造的铁帽子,这一巴掌下去石头没怎么样,他自己的手掌倒是疼的厉害。
“哎哟~~~忘了你还有个铁脑壳,赛你母......真疼!”
石头看着细狗的窘样,开心的大笑。
“哈哈哈~~~我有肆爷量身打造的盔甲,我才是咱们肆久堂的二......二当家~!你就是个不入流的小混混~!”
“你个扑街货,有本事把盔甲跟帽子都摘了跟我打一场!”
“摘......摘了你也打不过我。”
“嘿~你这个茅坑里的石头,反了你了!”
细狗和石头两人一路打打闹闹,很快,他们便绕过丘陵,看到了不远处的一条河
这里的河水清澈见底,深度大致到膝盖,河边的树木较为茂密,地面上则铺满了大小形状不一的石子,正是淘金的最佳场所。
“好了,别闹了,你们两个要是劲大就去把帐篷扎起来,我们休息一会儿,准备开工。”
大家满怀希望的开始将马车上的工具等物卸下来,那条黑白相间的狗子则这儿闻闻,那儿闻闻,抬起后腿四处做着标记。
林肆回过头看了一眼远处的灌木丛,有些佩服这位印第安小孩,他们可是骑马坐马车的,但对方却一路步行跟了下来,先不说毅力,仅是这体力就不得不让人佩服。
一行人扎好了帐篷略作休整,在河水里将水囊灌的饱饱的,这才拿着淘金盘、铁镐、铲子等物,各自寻找顺眼的位置,进入工作状态。
较为心细的阿福双手端着淘金盘,将裤腿卷起站在河里,半俯下身子,一点一点将淘金盘中的泥沙滤掉,一个地方不行就换一个地方,非常有耐心。
细狗和石头两人抡着铁镐,在周围的岩壁和泥沙上一通乱挖,似乎是在较劲,他们在比看谁能最先挖出金子。
哑巴手上拿着铁铲,脸上带着傻笑,跟在林肆身后,而林肆则牵着那条狗到处转圈。
众所周知,狗的嗅觉能力远超人类,最少也是人类的一千二百倍,而林肆现在所牵的这条狗就是问镇子上的铁匠买来的。
铁匠之前做过矿工,这条老狗跟着他,也算立下过汗马功劳,在淘金热退去之后,已经不想四处漂泊的铁匠原本想带着这条狗安度晚年,但林肆的出现却让它能够继续发挥余热,最终,林肆以五美元的天价买下了这条赖皮狗。
至于这笔交易到底划不划算,只有林肆自己知道,毕竟在矿场里干过的狗子不但嗅觉敏锐,而且还对那些氧化后发出气味的含硫矿藏更为敏感,在缺乏先进勘探仪器的时代,这种老狗的作用远比它本身要大得多。
那狗子不断在周围努力的嗅着,忽然,它停在一个地方蹲了下来,不住摇晃尾巴,还汪汪叫了几声。
林肆眼睛一亮,指着那里道:“哑巴,开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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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就是这样,山姆被调去做别的了,以后这里由我负责,除此之外我还要传达老板的原话......加快你的进度,林,我的耐心是有限的,两万美金并不足以支撑你们这五十多人生活下去,你要多给自己做打算。”
林肆看到换了人,知道自己的偷天换日奏效了,他笑眯眯的取下宽檐帽摁在胸口上,露出一颗大光头,朝卡尔行了一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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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好,我在这里期待你的好消息。”
送走了卡尔,林肆已经确认他们暂时摆脱了来自罗文的威胁,就让那两位大佬先斗着,他接下来的重心将会全部放在正事儿上。
“肆爷,工具已经全部装好,粮食和水也都全部到位,可以出发了。”
次日清晨,细狗装好了马车,站在旁边等候林肆的最终命令。
虽然林肆有着后世的记忆作支撑,有百分之百把握可以找到矿脉,但必须的准备还是要做齐的。
马车上除了干粮和水,还有一些淘金所用的淘金盘、铲子、铁镐、耐磨的牛仔裤、防身用的刀棍、少量的火枪和子弹,以及一条狗。
第一次的探路队伍林肆带着哑巴、石头、阿福、细狗、阿莱、阿耀,以及强烈要求跟来的麻钱儿。
林肆的第一站是新乐镇东北方向深入丘陵地带的一座金矿,这座金矿产量并不是很大,之所以第一个选择它就是因为近。
伴随着一团团弹跳而过的风滚草,林肆他们这支淘金先遣队正式出发了。
大家对于这趟旅程充满了期待,感觉只要有林肆带队就没有做不成的事儿。
几人赶着一辆马车,另骑了两匹马,外加一条探路犬,就这么走了两个小时。
正午的阳光下,广裘的草原苍凉而寂静,草地间歇的泥土被晒到开裂,时不时还能看到胆小的田鼠从里面探出脑袋,好奇的打量着这些淘金者。
这一路上的树木虽然不多,但也绝对算不上少,星罗密布的点缀在大草原上,那种被人监视的感觉又一次出现,而且林肆可以确定是同一人所为。
他看了眼哑巴,后者心有灵犀的“阿巴阿巴”比划着什么。
先前林肆让哑巴躲在大树上观察窥视者,还真被他发现了一些真相。
哑巴描述完之后,林肆微微挑了下眉毛道:“哦,居然不是马贼?头上插着羽毛,面有纹身的野人......”
林肆自然知道那并非野人,而是此地的原住民印第安人,而且听哑巴的描述,对方还是个小孩子,似乎没有恶意,纯粹就是好奇。
林肆等人又走了一段,前方的道路明显开始变得高低起伏不平,草原已经走完,接下来是丘陵,也就是他们的目的地。
“汪汪~~~”
背上驮着勘探工具的狗子这时叫了起来,而林肆也听见了潺潺的流水声,在河道中淘金是这个时代众多淘金者的共识。
“走,伙计们,我们的目标就在那边,加把劲儿,到了地方就能休息。”
细狗闻言抬头喝完了皮囊中的最后一滴水,可那似乎仍然无法滋润他干裂的嘴唇。
“顶你个肺......终于要到了,我感觉自己的屁股就快要从中间裂开......”
细狗刚抱怨完,旁边的石头就嘿嘿笑着道:“你......你的屁股以前中间是没缝的吗?难道你就是传说中的貔貅,只进不出,光吃不拉?”
“赛你母!石头,你最近越来越没规矩了,老子的玩笑也敢开?我看你就是存心找打,欠收拾!”
恼羞成怒的细狗抬手就去扇石头的脑袋,却忘记了后者现在带着林肆专门给他打造的铁帽子,这一巴掌下去石头没怎么样,他自己的手掌倒是疼的厉害。
“哎哟~~~忘了你还有个铁脑壳,赛你母......真疼!”
石头看着细狗的窘样,开心的大笑。
“哈哈哈~~~我有肆爷量身打造的盔甲,我才是咱们肆久堂的二......二当家~!你就是个不入流的小混混~!”
“你个扑街货,有本事把盔甲跟帽子都摘了跟我打一场!”
“摘......摘了你也打不过我。”
“嘿~你这个茅坑里的石头,反了你了!”
细狗和石头两人一路打打闹闹,很快,他们便绕过丘陵,看到了不远处的一条河
这里的河水清澈见底,深度大致到膝盖,河边的树木较为茂密,地面上则铺满了大小形状不一的石子,正是淘金的最佳场所。
“好了,别闹了,你们两个要是劲大就去把帐篷扎起来,我们休息一会儿,准备开工。”
大家满怀希望的开始将马车上的工具等物卸下来,那条黑白相间的狗子则这儿闻闻,那儿闻闻,抬起后腿四处做着标记。
林肆回过头看了一眼远处的灌木丛,有些佩服这位印第安小孩,他们可是骑马坐马车的,但对方却一路步行跟了下来,先不说毅力,仅是这体力就不得不让人佩服。
一行人扎好了帐篷略作休整,在河水里将水囊灌的饱饱的,这才拿着淘金盘、铁镐、铲子等物,各自寻找顺眼的位置,进入工作状态。
较为心细的阿福双手端着淘金盘,将裤腿卷起站在河里,半俯下身子,一点一点将淘金盘中的泥沙滤掉,一个地方不行就换一个地方,非常有耐心。
细狗和石头两人抡着铁镐,在周围的岩壁和泥沙上一通乱挖,似乎是在较劲,他们在比看谁能最先挖出金子。
哑巴手上拿着铁铲,脸上带着傻笑,跟在林肆身后,而林肆则牵着那条狗到处转圈。
众所周知,狗的嗅觉能力远超人类,最少也是人类的一千二百倍,而林肆现在所牵的这条狗就是问镇子上的铁匠买来的。
铁匠之前做过矿工,这条老狗跟着他,也算立下过汗马功劳,在淘金热退去之后,已经不想四处漂泊的铁匠原本想带着这条狗安度晚年,但林肆的出现却让它能够继续发挥余热,最终,林肆以五美元的天价买下了这条赖皮狗。
至于这笔交易到底划不划算,只有林肆自己知道,毕竟在矿场里干过的狗子不但嗅觉敏锐,而且还对那些氧化后发出气味的含硫矿藏更为敏感,在缺乏先进勘探仪器的时代,这种老狗的作用远比它本身要大得多。
那狗子不断在周围努力的嗅着,忽然,它停在一个地方蹲了下来,不住摇晃尾巴,还汪汪叫了几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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