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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信离第一世外转(一)

    洪荒时期,人族大劫,凶兽横行,灾祸连天。

    少数异兽亲近人族。有些可化形的异兽甚至与人族产生感情后结合,诞生下的后代被称为混沌种。混沌种生而人形,仅保留了部分异兽的特征,却继承了人族的修炼速度和异兽的天赋能力。可惜这种异兽少之又少,人性的贪婪和欲望却无边无际,因此它们与人诞生的后代常常被当做稀有的奴隶贩卖。另一些实力强大的异兽多以部族聚居,一族甚至能匹敌一国。它们喜好生活在僻远之境,与人族互通修炼物资等,和人族定下契约,护守边疆。

    异兽多性情凶残,视人命如草芥。它们多数未开神志,意识混沌,杀人食髓更是常常发生。尤其是在深山秘境中,暴虐的异兽会将闯入的历练者撕成碎片。人族也曾联合起来驱逐异兽。可异兽天生地养,实力本就强于大部分人族,驱逐谈何容易?最后虽然将大部分凶残异兽驱逐,但人族伤亡惨重。在这场人兽战争中,部分强大的异兽挣脱出人族的重重围杀,逃出生天,跨出人界,逃亡魔界,成为魔族附庸。

    尽管异兽也分善恶,但大多数人都闻兽色变,唯恐避之不及伤及性命。

    人界某处深山的小木屋中。

    中年妇人坐在木质的简陋轮椅上,看着烧饭的灶台旁边为数不多的木柴,担忧道:“庸子,咱们过冬的柴火还是不够用呀,再辛苦你到山上拾些木柴回来吧。”

    “庸子”抱住轮椅上的妻子,柔声道:“离,咱们都二十多年的老夫老妻了,同在一个屋檐下,有什么辛苦不辛苦的?”

    妇人轻轻推开“庸子”,笑道:“就你会说话,快去吧,别等太阳落山再回来。”

    “庸子”心里一痛,但还是对着妻子强笑了一下,就背起背篓,头也不回地出门了。

    夫妻两个名为公孙庸和莫离,为了躲避外界的繁苛徭役,和村子里的人一起背井离乡,避隐深山中。一年后,两个人有了自己的儿子,这个孩子也成为他们内心的支柱。妻子贤惠持家;儿子虽然调皮,但是给这个家庭添加了从未有过的活力。虽然粗茶淡饭,可公孙庸也心满意足。

    然而天意难料。四年后,儿子在跟随莫离外出拾柴火的时候,被妖虎扑倒在地。“妈妈——救我——哇——”儿子的呼救声戛然而止。待莫离回过头时,儿子小小的身体已经被妖虎撕扯得不成人形,上半身被妖虎吞在血盆大口中,肠子被扯了一地。

    莫离脑海中一片空白,自己和丈夫的希望,说没有就没有了吗?平静过后的就是疯狂。“还我孩子!你这孽畜!”莫离泪如雨下,撕扯着喉咙,拿起手中的柴刀朝妖虎扑过去。

    妖虎碧色的眼眸中露出嘲弄的目光,仰头把儿子的上半身完全吞下去,舔舐嘴上的血迹,面对朝自己扑过来的女人根本不为所动。莫离疯狂地砍在妖虎身上,震到手腕都发出了“咯吱”声,却无法在妖虎坚实的皮毛上留下一丝痕迹。

    妖虎虎尾横扫一鞭,将莫离手中的柴刀击飞,而后狠狠地咬合住了她的左腿,撕扯了下来。在另一半砍柴的公孙庸听到儿子和妻子的呼喊声,顿觉不妙,丢下背上的柴火,握紧手中的柴刀慌忙赶去。

    公孙庸身高体壮,一刀劈下将妖虎砍伤。没有防备的妖虎吃痛地嚎叫,吐出口中的腿后逃往深山。公孙庸将衣服撕开,绑在莫离腿上止血,慌乱地问道:“离,我们的儿子怎么样?”莫离的眼中已经没有聚焦,茫然地看向地上的血块。公孙庸几乎崩溃,血丝已经布满眼眶。但是他知道血腥味会引来更多的野兽,只能强忍住心中的悲痛,收拾起残肢血肉,将已经昏迷过去的妻子扛在肩上,咬着牙向山下奔去。

    莫离的断肢已经被妖虎污染,无法再接回原处。小木屋的后面也多了一座小小的坟墓。公孙庸亲手将儿子的残尸埋进土里,泪珠一滴滴不争气地滴在土里。这样外表坚毅的汉子只敢背着妻子偷偷哭,因为莫离的情绪更加不堪,甚至她已经有了轻生的念想。

    出门后,公孙庸还是来到了这片伤心地,麻木地挥舞手中的柴刀。无法,与外界交通不便,只能到深山去砍柴,否则冬日的严寒会将这个已经不完整的小家吞噬。“踏踏踏——”老练的经验告诉他,这窸窸窣窣的跑步声绝对不只一个人。

    公孙庸将身子藏在被厚实的雪盖住的岩石后,悄悄探出头去探查。

    一群官兵在追逐着一个男人,男人遍体鳞伤,跑步一瘸一拐,手中还抱着什么东西。

    公孙庸也不敢轻举妄动,万一被官兵发现了,全村子的人都会被抓住,继续过暗无天日的生活。探查间,突然公孙庸的目光和男人眼神相交。公孙庸可以读懂那眼眸中的悲伤,在前些日子,他和妻子的眼神也是这般。这一刻,他终于明白男人怀中抱着的是什么了。

    公孙庸朝着男人重重地点头。男人假意跌倒,把手中的东西丢往坡下的公孙庸。官兵们追上男人,见他手中的东西已经没有了,将手中的枪刺向躺在地上向无路可逃的男人。枪尖在男人的身上起起落落,血花飞溅在洁白的雪地上。男人眼神逐渐涣散,可脸上却有一丝释然。谁也不知道,在某个瞬间,两个互不相识的男人之间的承诺已经达成。

    公孙庸抱起男人丢下的东西,拔腿就跑。

    “呼哧,呼哧——”公孙庸跑回家,大口地喘着气。

    莫离担心道:“庸子,你没事吧?看样子猛兽出现得如此频繁,我们可怎么办?”

    公孙庸坐倒在地上,摇头道:“我没事,不是因为猛兽,而是因为其他事情。”他将所见所闻告诉妻子,而后打开裹着婴孩的锦包,递给莫离。

    莫离接过后,吃惊道:“好可爱的孩子,可是她的头上为何是兔耳?”

    公孙庸叹息道:“可能,这就是她的父亲被追杀的原因吧。混沌种出生在平民家里,本就是一种不幸啊。”

    莫离眼眶湿润道:“这孩子也是可怜,庸子,要不我们将这孩子当作女儿吧。我们的儿子已经回不来了,看到这孩子就好像又看见了那个小家伙......”

    听到妻子再提起儿子,公孙庸还是忍住了在妻子面前哭,红着眼眶安慰道:“离,我也正有此意,不管她有怎样的身世,从今以后她就是我们的孩子......她还没有名字,离,你给她取个名吧。”

    莫离抚摸着婴儿吹弹可破的面庞,抬头看向丈夫道:“我们这辈子已经这样了,但是我想,待她长大后,就让她去看看山外的精彩,替我们活下去......那就叫她公孙离吧。”

    公孙庸本就失去了儿子,心中的希望已经破灭。这个孩子的出现和妻子的话又让他已经死寂的心重新跳动了起来,公孙庸点头道:“那这个孩子就是我们的希望。我们要把她好好养大。”

    村子里的人可怜这对夫妇失去了孩子,虽然对混沌种怀有偏见,可毕竟在这深山中也没贼人会来抢夺,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地不说闲话,在夫妻家里困难的时候还会帮衬些。

    一晃就是十四年,曾经的小婴儿已经出落成被村子里少年们爱慕的小姑娘了。公孙庸和莫离将公孙离当成自己的宝,悉心照料。公孙离在十岁的时候就比父亲的力气还大了,帮着家里做农活。虽然条件算不上好,可是一家人过得也算其乐融融。

    已经年过五旬的公孙庸摸着公孙离的小脑袋道:“小阿离呀,等你成年后,我就把你送出山外,山外虽然也有坏人,可外面的世界可比这小山村精彩多了。”

    公孙离的兔耳耷拉下来,她抱着公孙庸撒娇道:“不嘛不嘛,我要和爸爸妈妈一直在一起。”

    莫离听到后,也是扶着轮椅出来,慈祥地笑道:“女儿长大了,怎么能一直和我们这些糟老头子,糟老太婆在一起呢?外面有琳琅满目的漂亮珠宝,有潮湿的海风,有漂亮的大房子,”莫离伸出右手食指,轻点在公孙离额头上,笑道:“还有风度翩翩的公子哥呢。”

    浮想联翩的公孙离突然羞红了脸,娇嗔道:“妈,你说什么呢?”

    看到女儿如此可爱,公孙庸夫妻俩都大笑起来。公孙庸笑道:“我在外面还有些过命交情的老朋友,等你长大后呀,我出山把你接到他们家里。”

    公孙离虽然不愿离开父母,可对莫离话中的外界还是心生向往。她想:要是能和父母一起到外面住多好呀!

    公孙离从村里人那里也听说了自己是父亲捡来的。自己曾经有一个哥哥,但是很小的时候就夭折了,被埋在后院的小小坟墓中,她经常看见母亲悲伤地看向后院的方向。公孙庸和和莫离对她都很好,甚至用溺爱来形容也不过分,可年幼的公孙离知道,这也是对夭折的哥哥的一种心理补偿吧。

    “汪汪汪!”村门口的大黑狗狂吠,夹紧尾巴,前爪抓地,后腿不安地蹬地。

    公孙庸拿起柴刀,回头向妻女说:“你们呆在家里,别出来,外面可能来了野兽,我去看看。”

    公孙庸路上听见大黑狗的声音戛然而止,心里的不安愈发浓烈,快步跑到村口。公孙庸却看到了令他触目惊心的一幕:一群官兵气势汹汹,为首的士官已经将大黑狗杀掉,踩在脚下。

    士官狠狠地用鞋底在大黑狗的脸上碾了几下,往它身上啐了一口唾沫,一脸凶相道:“果然穷山恶水出刁民,连他们养的狗都这么不识相,看见我还敢叫,不长眼的东西!”随即向公孙庸招了招手道:“你就是这个村子的村民吧?之前都不记得有过这个村子呢,看来以后征税又能多征收些了呢!哈哈哈哈!你过来!”

    公孙庸忐忑地走了过去。士官猛地一巴掌把他打翻在地,歪嘴道:“你和那条狗真是没什么区别呢,拿着柴刀过来啊?想杀本大人吗?啊?”

    公孙庸虽然体壮,可毕竟已经年迈,也不敢和官兵相斗,脸上的血迹都不敢抹掉,从地上爬起来低头道:“大人教诲极是。”

    官兵们看着面前老人狼狈的样子,纷纷大笑起来,对他指指点点。

    士官得意道:“算你还识相。跟你打听个事,你有没有见到过一只混沌种,带着兔耳朵的那种?”

    公孙庸心里一惊,难道他是那年追杀的官兵吗?

    士官看着公孙庸犹豫的样子,大笑了起来,向后面的官兵招手道:“小的们,看来我们今后的荣华富贵有着落了!等我们找到这混沌种,还做这苦差事作甚?给我搜查这村子!”

    “嗻!”官兵们冲向村子里,眼里透露着贪婪的目光。

    公孙庸心头焦急,急忙跑回家。士官看着公孙庸匆忙的背影,悄悄地跟了上去。

    “啪——”公孙庸推开门,急忙喊道:“离,快把小阿离藏起来!”

    士官手扶着门框,嘴角勾起:“呦,都这么老了还跑这么快啊,老子差点都没追上你。藏什么好宝贝呢?拿出来让本大人瞧瞧?”他环视了屋内一周,最后把目光定格在了莫离抱着的公孙离身上,狂喜道:“原来那老兵痞子说的是真的,还真被我撞到这混沌种了!看来要发财了啊!”

    士官扭头看向公孙庸,呵斥道:“喂,老头,这混沌种是你从官府偷来的吗?”

    公孙庸咬牙道:“我只是在山坡上捡到的这个孩子。”

    士官听到后更是惊喜:“那看来这是无主之物喽,把她给我上交官府吧!”说罢便将公孙离扯了过来。莫离死死抱着公孙离不放,被从轮椅上拽倒在地。

    莫离哭喊道:“官老爷行行好,这是我女儿啊!”

    士官不屑道:“你丈夫都说了,是捡来的,也就是说这是无主之物,要交给官府的,明白吗臭老太婆?要不是看你这个残废可怜,我定要好好收拾你。”

    公孙离身为混沌种,身体素质本就比人族要强悍,趁士官不备挣脱出来,一脚狠狠地踹到他两腿之间。

    公孙离和公孙庸急忙把莫离扶起来。公孙离抱紧莫离关切道:“妈,你没事吧?”

    捂住裆部弓成虾米的士官颤抖着两腿,憋红脸狠声道:“你个卑贱的混沌种,贱婢,敢伤我?来人啊!我找到混沌种了!把这贱婢给我抓起来‘好好伺候’!”

    官兵闻声赶来,将公孙离擒住摁在地上。

    士官脸上青筋暴起,狞笑道:“你刚刚不是很厉害吗?现在你再给我踢一脚试试?”士官将穿着铁靴的脚狠狠地踢在公孙离的侧腹。公孙离已经痛得脸色发白,浑身颤抖,但也忍住不哭,她知道,现在哭出来只会让父母更加担心,让眼前这个混蛋嚣张的气焰更盛。

    公孙庸跪在地上连连磕头,凄声道:“大人还请饶过小女,她还小不懂事,您要惩罚就惩罚我吧!”

    士官看都不看公孙庸,蹲下捏住公孙离的下巴,笑道:“还挺倔的是吧?还敢瞪我?我可不会踢你的小脸,万一踢坏了,那可卖不出好价钱了,各位兄弟可还指望你捞钱呢!”

    士官站起来,喝道:“回府!把她给我架回去!另外留下一半兄弟,可别让这些肥羊跑掉了,每年对这个村征收赋税!税率是其他地方的一倍!”

    公孙庸和莫离只能咬碎牙往肚子里吞,敢怒不敢言,看着一群恶魔将自己的女儿抓走。

    “大哥,这小女孩看着挺清秀的呀,能不能让兄弟们先......”一个官兵贪婪地问道。

    士官一巴掌拍在他的脸上,责骂道:“你个废物,能不能长点心?万一卖不出好价格怎么办?我看这也算是上等货了,等卖出去后,分你一笔,到时候你想去哪逍遥快活不行?现在给我管好你两腿之间的东西,不然看我怎么收拾你!”

    官兵捂着脸讪讪道:“大哥说的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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