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 谁的姐姐?(二合一大章)
眼下挖掘冻土的速度虽然慢了点,但是还在张谌的承受范围之内,可以被张谌所接受。他还年轻,他还有的是时间,他等得起!而且他也没有坐以待毙,他还在想别的办法呢。
张谌收集了柴火,在快要回家的时候,才将木柴点燃在地洞内,等候明日观其效果。
“地下空间密封性比较强,火焰燃烧的时间长,热量堆积的时间也比较长,火焰燃烧起来后和窑洞没有什么区别,就算是再如何严寒的冻土,也该被融化了些。”
张谌拿出火石,先将茸草点燃,然后眼见着一堆木柴燃烧起来后,才退出了洞穴。
“其实如果有煤炭的话,用煤炭来融化冻土效果最佳,只是没听说附近大山有煤矿出土。”张谌站在洞穴外,不多时就感受到洞穴内扑面而来的热浪,将其逼得不断后退。
热浪灼灼就连空气都在扭曲,空气中干燥的温度本来就已经够热了,可是相对于洞穴中的木柴来说,不过是小巫见大巫而已。
张谌背着筐篓检查了陷阱,下午陷阱收获三只兔子,张谌直接将兔子吸血,然后拿到溪边开始清理内脏,扒皮抽筋。
只是叫张谌疑惑的是,小溪现在的水流宽度只剩下了一米,浅浅的溪水在流淌,有鱼儿不安的在溪水中游动,显然也察觉到了不妙。
“干旱的速度怎么会这么快?”张谌心中充满了疑惑,他已经察觉到了一丝丝不妙,但是却没有任何办法。
他没有办法阻止这场天灾,想要扭转天灾的唯一办法就是降雨,可惜张谌不是神仙,没有呼风唤雨的本事,也只能在这场天灾中勉强自保罢了。
这不单单是针对人类的天灾,更是针对十万大山、走兽飞禽的天灾。
飞禽或许好一点,察觉不妙振翅远去,跑的速度会更快点,未必会受到旱灾的影响,但是对于走兽来说,攀山越岭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真是天灾啊!只怕是天灾之后,还有更加可怕的人祸。”张谌嘀咕了一声,想起那些打造刀剑的老农,他就心中升起一股不安。
“只希望大乱来临之前,给我足够的准备时间。火药还要多制造一些,免得日后想要用的时候不够用。”张谌手中刀子灵巧的游走于兔子表面,然后随手用力一扯,只见兔子的皮毛整张被扯了下来。
“现在并不是卖皮毛的好时机,等到了秋天或者是冬季,就是皮毛值钱的时候。不过我今年并不打算将皮子卖出去,我还正要给母亲、弟弟、小妹制作一身皮毛衣衫过冬。”张谌暗自嘀咕了句。
这个世界是没有棉花的,穷人用绒絮填补衣衫、棉被,但是这玩意根本就不保暖,所以冬日多有被冻毙之人。而富人选择就好得多,多是用动物皮毛做成衣衫,亦或者是用动物的毛发做填充,古代版的羽绒被、羊毛毡也是有的,只是很珍贵,就算是寻常地主人家也用不起。
处理好兔子后,仔细将皮毛炮制了一番,再用提前准备好的工具将兔子皮撑起来,防止兔子皮缩水,然后张谌才洗了一把手,将兔子肉和兔子皮填装好,张谌并没有直接返回家中,而是在深山老林中训练猎隼,伴随着猎隼一声啼叫,穿梭于蓝天之上,惊得地面鸟雀、走兽惊慌逃窜。
喂了鹰隼、喂了大黄蜂,张谌又炮制了一番火药,眼见着天色渐暗,大概到了下午三四点,才晃晃悠悠的向着家中走去。
打量了一眼隔壁,狐狸精和穷酸书生张琛都不在,想来是去山中求学了。
回到家中张谌将炮制好的兔子挂在阴凉处,然后走出院子拿起镰刀准备前往山中割一些枝条,用来编织一些筐篓,以后多养一些野鸡野鸭,就算是日后真的有旱灾来临,他也能有一些准备不是?
只是张谌提着镰刀才走出大门外,忽然远处铃铛声响,然后一辆马车从村子外走了进来。
马车很华贵,整架马车乃是上好的榆木打造,打磨的光滑有些爆浆,上面刻印着独特的花纹、造型,看起来就价值不菲。拉车的马整体枣红,看起来膘肥体壮,浑身上下肌肉线条完美,就算不懂相马之人也能看得出,这马匹价值不菲。
马鞍上更是镶嵌着一颗颗绿色的点缀,看不出是宝石还是琉璃,那马鞍上一应花纹等全都是印子打造,真是价值不菲。
赶车的车夫也不是寻常人,是一个犹如狗熊般的壮汉,一双眸子里闪烁着凶戾之气,在其身后悬挂着绯绿色的车帘,车帘居然用数层绸缎缝制而成,有各种精美的刺绣活灵活现,门帘上的秀的鸟雀伴随着车马的晃动似乎活了过来一样振翅飞舞。
马车后跟着两个身穿黄色衣衫的小厮,小厮也是身强体壮之人,看起来得有两米高,站在马车后犹如移动的两座小山。
“要到了吗?”马车内传来一道有些急切的声音。
“夫人,前面就是小公子的家,您不要着急,马上就到了。小人为了打听张琛公子的消息和线索,可是花费了许多心思,好不容易才得到准确线索,这次断不至于叫夫人无功而返。”前面的马夫趁机邀功。
“你放心,只要能找到我弟弟张琛,回去后我会向王爷请功的,少不得你好处。”马车内中人许诺开口。
而此时张谌看着马车也是心中诧异:
“马车?这等人物居然会来这穷乡僻壤?”
张谌看到那车马的架势,连忙后退一步让开路,可不敢冲撞了里面的人,免得惹来不必要的麻烦。
对他来说悄悄的苟起来发育最重要,迈一步就能免去的麻烦,何必多生事端呢?
张谌心中暗自奇怪:“还真是怪哉,小村庄现在怪事连连,之前有农夫来打造刀剑甲胄,现在更是有大人物亲自到来,还真是奇怪到极点。”
张谌眼底金光流转,一双眼睛看向马车,并无气息流转,显然眼前之人都是普通凡人。
只是张谌的脚步停在路边想要避让,却见那车马来到了自家院子前,那车夫猛然一拉缰绳,马匹带起阵阵烟尘,犹如中了定身方法一样,四蹄立定站在原地。
马夫跳下车,对着车帘恭敬的道:“夫人,地方到了。”
车帘掀开却见一张甜美的面孔出现在了张谌的眼前,此时的张谌看着女子,心中只闪过一個字:甜。
女子要说绝美,美到天下无双那种程度,倒也未必,但是却甜到了极点。
而且女子的皮肤很白,在阳光下有些晃眼睛。
其头顶简单梳了一个发髻,上面有发钗约束发丝,点点翠绿色的宝石点缀,平白多了一股子贵气。
“哪家是我小弟家中?”女子开口道了句。
声音清脆,伴随着一种独特软绵,有些像后世的湾湾腔调很是吸引人。
“小人不知,不过此地只有两户人家,只要开口打听一下,就知道是哪家了。”车夫开口道了句。
女子闻言一双大大的眼睛扫过前方,看到了站在一侧的张谌,忽然眸子里有光芒闪烁:“不必打听,我已经知晓我家小弟是哪家了,这等穷乡僻壤,我小弟出类拔萃犹如鹤立鸡群,只一眼我就认出来了。”
一边说着女子目光落在了张谌的身上,目光中充满了笃定。张谌看女子时富贵逼人,却不知女子看张谌的时候,也是眼前一亮。
前文说了,张谌经过蜕皮之后,整个人肌肤雪白没有丝毫的瑕疵,看起来就像是养尊处优的公子哥,再配上后世那种古怪的气质,叫人不由得目光吸引了过去。
这等雪白的肌肤,再配合这等气质,非富贵人家无法养出来。
此等穷乡僻壤,除了自家小弟,谁还配有这等气质?
“小弟,我可是打听到你的消息了,自从你四年前离家出走,渺无音讯一去不复返,我可是急坏了。”
就见马夫跪倒在地,做一个人肉凳子,女子踩着马夫跳下马车,脚步轻盈的落在了地上,溅起一丝丝尘土,然后女子莲步轻移,快步来到了张谌的身前,软绵绵的声音中充满了惊喜。
“小弟?”张谌听闻这称呼不由得一愣,呆呆的看着眼前女子,心中闪烁一道念头:“莫非是我姐姐?”
只是眼前的女子和记忆中的长姐并无任何相似之处。
只是张谌想到长姐离家数年,当年不辞而别没有音信,如今女大十八变,自己认不出也正常,没准长姐随自己那尚未谋面的母亲也说不定。
然后张谌确认了,这就是自己那离家出走的姐姐,一双眼睛顿时红了眼眶,直接扑上去抱住:“姐~”
声音中满是委屈和亲近,伴随着阵阵扑鼻的香气,姐弟二人抱在一起。
一旁马夫看着张谌,眉头不由得皱起:‘怪哉,公子虽然是私生子,但怎么和自家的老爷夫人无半点相似之处。’
那女子双手紧紧的抱着张谌,一时间泪如雨下不断哽咽,居然激动的说不出话来。
姐弟二人抱头痛哭一场,还是女子先恢复了情绪,拍了拍张谌的脑袋:“这就是你生活了数年的地方?还不请我进去坐坐。”
张谌闻言恍然,随即拍了拍脑袋:“姐姐来了,我心中激动,倒是忘记了这茬。”
然后就见张谌打开大门,将白衣女子请入院子里。
白衣女子站在院子中,一双眼睛看着那简陋的院子,不由得又是泪水洒下,眼神中满是心疼的道:“在这种地方生存数年,真是辛苦了。”
“不辛苦,能活下去就已经是不易,谈什么辛苦?”张谌摇了摇头,拿起一旁的凳子想要请女子坐下,只是看着脏兮兮的凳子,再看看女子身上华贵的衣衫,一时间竟然觉得有些拿不出手。
女子似乎看出张谌的为难,轻轻一笑上前将张谌手中的凳子拿过来,然后轻盈的坐下:“咱们是亲姐弟,你莫要拘束。当年我离家出走,等听闻伱的消息时,本来想派人将你接走,可谁知中途出了点岔子,所幸你还活着,我倒是心中落下一块大石头。”
说着女子一双眼睛看着张谌身上破衣烂衫的装束,不由得泪水又开始在眼眶打转转:“你从小锦衣玉食,什么时候吃过这种苦?”
“我从小锦衣玉食?”张谌闻言一愣,然后摇了摇头:“过去的事情,我都忘记了。”
女子听闻张谌的话,心中更是心疼了几分,连忙对着门外道:“马车内的东西还不赶紧搬进来。”
伴随着女子话语落下,就见那两个身穿黄色衣衫的男子,从马车内走下来,提着七八个食盒,然后又在地上铺了一个华美的皮子,然后打开食盒将一道道精美的菜肴摆放开来。
“我听说你隐居在这里,就赶紧在汇丰楼内定了酒菜赶着给你送来,这可是你小时候最喜欢的菜肴,一共十八道。还有你最喜欢的老凤堂点心,我给你带来了三十斤。还有锦缎十八匹,布德祥的鞋子,大小号码各自十双,还有貂裘一件,以及林林总总各类生活物品,我全都给你带来了。笔墨纸砚,还有书籍,一样不少。”说到这里少女一双眼睛看着张谌,眸光中满是软绵:“我现在平边王府才刚刚站稳脚跟,暂时还不能将你接去,你暂且先在这里住一段时间,再给我两三年,等我彻底站稳脚跟,我就将你接入平边王府,然后求王爷为你谋一个前程。”
女子抓着张谌的手,眼神中满是自责。
张谌此时有些懵,不知道自家姐姐到底经历了什么,怎么和那个什么王府扯上了关系?
看着不断被搬入屋子里的锦缎、胡裘、衣衫、糕点等物件,张谌有些懵逼,对方给的实在是太多了。
“姐,你当年去了哪里?怎么还……”张谌指着院子里的物件,一时间说不出话来。
“莫要问了,该你知道的你自然会知道,不该你知道的,问了也没用。”女子满脸为难,然后拿起筷子为张谌夹起一个狮子头,塞入了张谌碗中:“快来尝尝,这可是你当年的最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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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谌收集了柴火,在快要回家的时候,才将木柴点燃在地洞内,等候明日观其效果。
“地下空间密封性比较强,火焰燃烧的时间长,热量堆积的时间也比较长,火焰燃烧起来后和窑洞没有什么区别,就算是再如何严寒的冻土,也该被融化了些。”
张谌拿出火石,先将茸草点燃,然后眼见着一堆木柴燃烧起来后,才退出了洞穴。
“其实如果有煤炭的话,用煤炭来融化冻土效果最佳,只是没听说附近大山有煤矿出土。”张谌站在洞穴外,不多时就感受到洞穴内扑面而来的热浪,将其逼得不断后退。
热浪灼灼就连空气都在扭曲,空气中干燥的温度本来就已经够热了,可是相对于洞穴中的木柴来说,不过是小巫见大巫而已。
张谌背着筐篓检查了陷阱,下午陷阱收获三只兔子,张谌直接将兔子吸血,然后拿到溪边开始清理内脏,扒皮抽筋。
只是叫张谌疑惑的是,小溪现在的水流宽度只剩下了一米,浅浅的溪水在流淌,有鱼儿不安的在溪水中游动,显然也察觉到了不妙。
“干旱的速度怎么会这么快?”张谌心中充满了疑惑,他已经察觉到了一丝丝不妙,但是却没有任何办法。
他没有办法阻止这场天灾,想要扭转天灾的唯一办法就是降雨,可惜张谌不是神仙,没有呼风唤雨的本事,也只能在这场天灾中勉强自保罢了。
这不单单是针对人类的天灾,更是针对十万大山、走兽飞禽的天灾。
飞禽或许好一点,察觉不妙振翅远去,跑的速度会更快点,未必会受到旱灾的影响,但是对于走兽来说,攀山越岭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真是天灾啊!只怕是天灾之后,还有更加可怕的人祸。”张谌嘀咕了一声,想起那些打造刀剑的老农,他就心中升起一股不安。
“只希望大乱来临之前,给我足够的准备时间。火药还要多制造一些,免得日后想要用的时候不够用。”张谌手中刀子灵巧的游走于兔子表面,然后随手用力一扯,只见兔子的皮毛整张被扯了下来。
“现在并不是卖皮毛的好时机,等到了秋天或者是冬季,就是皮毛值钱的时候。不过我今年并不打算将皮子卖出去,我还正要给母亲、弟弟、小妹制作一身皮毛衣衫过冬。”张谌暗自嘀咕了句。
这个世界是没有棉花的,穷人用绒絮填补衣衫、棉被,但是这玩意根本就不保暖,所以冬日多有被冻毙之人。而富人选择就好得多,多是用动物皮毛做成衣衫,亦或者是用动物的毛发做填充,古代版的羽绒被、羊毛毡也是有的,只是很珍贵,就算是寻常地主人家也用不起。
处理好兔子后,仔细将皮毛炮制了一番,再用提前准备好的工具将兔子皮撑起来,防止兔子皮缩水,然后张谌才洗了一把手,将兔子肉和兔子皮填装好,张谌并没有直接返回家中,而是在深山老林中训练猎隼,伴随着猎隼一声啼叫,穿梭于蓝天之上,惊得地面鸟雀、走兽惊慌逃窜。
喂了鹰隼、喂了大黄蜂,张谌又炮制了一番火药,眼见着天色渐暗,大概到了下午三四点,才晃晃悠悠的向着家中走去。
打量了一眼隔壁,狐狸精和穷酸书生张琛都不在,想来是去山中求学了。
回到家中张谌将炮制好的兔子挂在阴凉处,然后走出院子拿起镰刀准备前往山中割一些枝条,用来编织一些筐篓,以后多养一些野鸡野鸭,就算是日后真的有旱灾来临,他也能有一些准备不是?
只是张谌提着镰刀才走出大门外,忽然远处铃铛声响,然后一辆马车从村子外走了进来。
马车很华贵,整架马车乃是上好的榆木打造,打磨的光滑有些爆浆,上面刻印着独特的花纹、造型,看起来就价值不菲。拉车的马整体枣红,看起来膘肥体壮,浑身上下肌肉线条完美,就算不懂相马之人也能看得出,这马匹价值不菲。
马鞍上更是镶嵌着一颗颗绿色的点缀,看不出是宝石还是琉璃,那马鞍上一应花纹等全都是印子打造,真是价值不菲。
赶车的车夫也不是寻常人,是一个犹如狗熊般的壮汉,一双眸子里闪烁着凶戾之气,在其身后悬挂着绯绿色的车帘,车帘居然用数层绸缎缝制而成,有各种精美的刺绣活灵活现,门帘上的秀的鸟雀伴随着车马的晃动似乎活了过来一样振翅飞舞。
马车后跟着两个身穿黄色衣衫的小厮,小厮也是身强体壮之人,看起来得有两米高,站在马车后犹如移动的两座小山。
“要到了吗?”马车内传来一道有些急切的声音。
“夫人,前面就是小公子的家,您不要着急,马上就到了。小人为了打听张琛公子的消息和线索,可是花费了许多心思,好不容易才得到准确线索,这次断不至于叫夫人无功而返。”前面的马夫趁机邀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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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此时张谌看着马车也是心中诧异:
“马车?这等人物居然会来这穷乡僻壤?”
张谌看到那车马的架势,连忙后退一步让开路,可不敢冲撞了里面的人,免得惹来不必要的麻烦。
对他来说悄悄的苟起来发育最重要,迈一步就能免去的麻烦,何必多生事端呢?
张谌心中暗自奇怪:“还真是怪哉,小村庄现在怪事连连,之前有农夫来打造刀剑甲胄,现在更是有大人物亲自到来,还真是奇怪到极点。”
张谌眼底金光流转,一双眼睛看向马车,并无气息流转,显然眼前之人都是普通凡人。
只是张谌的脚步停在路边想要避让,却见那车马来到了自家院子前,那车夫猛然一拉缰绳,马匹带起阵阵烟尘,犹如中了定身方法一样,四蹄立定站在原地。
马夫跳下车,对着车帘恭敬的道:“夫人,地方到了。”
车帘掀开却见一张甜美的面孔出现在了张谌的眼前,此时的张谌看着女子,心中只闪过一個字:甜。
女子要说绝美,美到天下无双那种程度,倒也未必,但是却甜到了极点。
而且女子的皮肤很白,在阳光下有些晃眼睛。
其头顶简单梳了一个发髻,上面有发钗约束发丝,点点翠绿色的宝石点缀,平白多了一股子贵气。
“哪家是我小弟家中?”女子开口道了句。
声音清脆,伴随着一种独特软绵,有些像后世的湾湾腔调很是吸引人。
“小人不知,不过此地只有两户人家,只要开口打听一下,就知道是哪家了。”车夫开口道了句。
女子闻言一双大大的眼睛扫过前方,看到了站在一侧的张谌,忽然眸子里有光芒闪烁:“不必打听,我已经知晓我家小弟是哪家了,这等穷乡僻壤,我小弟出类拔萃犹如鹤立鸡群,只一眼我就认出来了。”
一边说着女子目光落在了张谌的身上,目光中充满了笃定。张谌看女子时富贵逼人,却不知女子看张谌的时候,也是眼前一亮。
前文说了,张谌经过蜕皮之后,整个人肌肤雪白没有丝毫的瑕疵,看起来就像是养尊处优的公子哥,再配上后世那种古怪的气质,叫人不由得目光吸引了过去。
这等雪白的肌肤,再配合这等气质,非富贵人家无法养出来。
此等穷乡僻壤,除了自家小弟,谁还配有这等气质?
“小弟,我可是打听到你的消息了,自从你四年前离家出走,渺无音讯一去不复返,我可是急坏了。”
就见马夫跪倒在地,做一个人肉凳子,女子踩着马夫跳下马车,脚步轻盈的落在了地上,溅起一丝丝尘土,然后女子莲步轻移,快步来到了张谌的身前,软绵绵的声音中充满了惊喜。
“小弟?”张谌听闻这称呼不由得一愣,呆呆的看着眼前女子,心中闪烁一道念头:“莫非是我姐姐?”
只是眼前的女子和记忆中的长姐并无任何相似之处。
只是张谌想到长姐离家数年,当年不辞而别没有音信,如今女大十八变,自己认不出也正常,没准长姐随自己那尚未谋面的母亲也说不定。
然后张谌确认了,这就是自己那离家出走的姐姐,一双眼睛顿时红了眼眶,直接扑上去抱住:“姐~”
声音中满是委屈和亲近,伴随着阵阵扑鼻的香气,姐弟二人抱在一起。
一旁马夫看着张谌,眉头不由得皱起:‘怪哉,公子虽然是私生子,但怎么和自家的老爷夫人无半点相似之处。’
那女子双手紧紧的抱着张谌,一时间泪如雨下不断哽咽,居然激动的说不出话来。
姐弟二人抱头痛哭一场,还是女子先恢复了情绪,拍了拍张谌的脑袋:“这就是你生活了数年的地方?还不请我进去坐坐。”
张谌闻言恍然,随即拍了拍脑袋:“姐姐来了,我心中激动,倒是忘记了这茬。”
然后就见张谌打开大门,将白衣女子请入院子里。
白衣女子站在院子中,一双眼睛看着那简陋的院子,不由得又是泪水洒下,眼神中满是心疼的道:“在这种地方生存数年,真是辛苦了。”
“不辛苦,能活下去就已经是不易,谈什么辛苦?”张谌摇了摇头,拿起一旁的凳子想要请女子坐下,只是看着脏兮兮的凳子,再看看女子身上华贵的衣衫,一时间竟然觉得有些拿不出手。
女子似乎看出张谌的为难,轻轻一笑上前将张谌手中的凳子拿过来,然后轻盈的坐下:“咱们是亲姐弟,你莫要拘束。当年我离家出走,等听闻伱的消息时,本来想派人将你接走,可谁知中途出了点岔子,所幸你还活着,我倒是心中落下一块大石头。”
说着女子一双眼睛看着张谌身上破衣烂衫的装束,不由得泪水又开始在眼眶打转转:“你从小锦衣玉食,什么时候吃过这种苦?”
“我从小锦衣玉食?”张谌闻言一愣,然后摇了摇头:“过去的事情,我都忘记了。”
女子听闻张谌的话,心中更是心疼了几分,连忙对着门外道:“马车内的东西还不赶紧搬进来。”
伴随着女子话语落下,就见那两个身穿黄色衣衫的男子,从马车内走下来,提着七八个食盒,然后又在地上铺了一个华美的皮子,然后打开食盒将一道道精美的菜肴摆放开来。
“我听说你隐居在这里,就赶紧在汇丰楼内定了酒菜赶着给你送来,这可是你小时候最喜欢的菜肴,一共十八道。还有你最喜欢的老凤堂点心,我给你带来了三十斤。还有锦缎十八匹,布德祥的鞋子,大小号码各自十双,还有貂裘一件,以及林林总总各类生活物品,我全都给你带来了。笔墨纸砚,还有书籍,一样不少。”说到这里少女一双眼睛看着张谌,眸光中满是软绵:“我现在平边王府才刚刚站稳脚跟,暂时还不能将你接去,你暂且先在这里住一段时间,再给我两三年,等我彻底站稳脚跟,我就将你接入平边王府,然后求王爷为你谋一个前程。”
女子抓着张谌的手,眼神中满是自责。
张谌此时有些懵,不知道自家姐姐到底经历了什么,怎么和那个什么王府扯上了关系?
看着不断被搬入屋子里的锦缎、胡裘、衣衫、糕点等物件,张谌有些懵逼,对方给的实在是太多了。
“姐,你当年去了哪里?怎么还……”张谌指着院子里的物件,一时间说不出话来。
“莫要问了,该你知道的你自然会知道,不该你知道的,问了也没用。”女子满脸为难,然后拿起筷子为张谌夹起一个狮子头,塞入了张谌碗中:“快来尝尝,这可是你当年的最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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