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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四章 执念

    这.....扯淡的吧?

    这是我当时内心的第一想法。

    因为从这具干尸的风干表面来看,他最起码已经死了十几年了。

    而现在,一个死去十几年的干尸,摇摇晃晃出现在我的面前,这简直就跟明天有人告诉我世界要灭亡,一样扯淡。

    只是接下来,更加扯淡的事情发生了。

    那个干尸颤颤巍巍地举起自己褐黑色的手指,指着我手里的黄金,声音沙哑。

    “这......是......我......的!”他的音色怎么说呢,就仿佛,两个铁块来回摩擦的那种,听得我头皮发麻。

    下意识,我用余光看向思六已经将手放在飞镖和匕首的柄把上,甚至,匕首已经被她抽出来一半,锋利的刀刃已经露出来。

    我赶紧不动声色地拍了拍思六的肩膀,示意先不要冲动。

    思六很快明白,点点头将匕首重新插回刀鞘。

    这时候,那具干尸再次开口,他的眼睛直勾勾的盯着:“还......给......我!”

    我直接将手里的那一根金条放回布包,双手将装着金条的布包递给他。

    但是,我看到他刚接过颤颤巍巍的金条,只听咔嚓一声!

    他接金条的那只手臂,竟然直接断了。

    连带着那包金条,同样断裂了。

    这给我和思六看的一阵懵逼。不过这时候他并没有放弃,反而颤颤巍巍地用另外一只手,再次拿起那个布包。

    随后,又是咔嚓一声。

    另一条手臂,也断裂了。

    “握草!”我下意识地说道。

    实际上我和思六都没有想到过,会出现这种情况。但是仔细想想,却又不感觉到奇怪,因为毕竟他已经死了好多年了,肉身就算变成干尸,人还是没死,但是骨头总归是风化了。

    这具干尸大概也是没想到会是这样,他机械般看了看地上布包,又看了看自己断裂的手,然后似乎是在思考,思考了很久很久。

    最终,他抬起头,看着我,声音沙哑地说:“这......是......你......的......了!”

    说完这句话后,他什么都没有再说,转过身,摇摇晃晃地躺在刚刚的地方,随后,便再也没有了动作。

    “这就完了?”

    其实这时候我还没反应过来。

    不是,刚开始,还说这黄金是他,怎么突然又说是我的了?

    站起身,我再次给自己点上一根烟,深深地抽了一口以后。

    叼着烟,我先是把断裂的两根胳膊抬起来重新放在他尸体的旁边,然后眯着眼,开始沉思起来。

    “哥,他......又死了?”

    这时候思六走过来,轻声的说道。

    我苦笑一声,说道:“如果我没猜错,他应该早就死了,但是我很疑惑,为什么他死了这么多年,哪怕身体化为干尸了,他对这金条依旧有这么大的执念,导致暂时性的死而复生。我觉得,或许让他放下执念的,是他的手,已经拿不起这黄金了!”

    说着,我再次转身将地上的黄金拿起来,心中略微感觉到唏嘘。

    思六点点头,但随即她又说道:“执念?哥哥!难不成,执念真的能让一个死去十几年的干尸复生?我第一次见到这种。”

    听到思六这样询问,我抽了一口烟,让思六坐在一旁的石头上,我目光恍惚地看着远处的土城堡,开始轻声跟她讲解。

    “我大概在很小的时候,其实我父亲给我讲过类似的事情!主要说是一个民国时期女死囚犯的事情;听我父亲说,这个女囚犯在被押解到刑场上以后,当时行刑的人员瞄准她的脑袋打了一枪!因为那时候行刑都是近距离的,所以不存在打偏或者打歪。这个行刑的人也比较自信,打了一枪以后,直接扭头就走!准备让人家收尸......”

    讲到这,我将烟屁股扔在地上。

    就在这时候,我忽然看到,地上有几只红蚂蚁,正好被我的烟头砸中,但是它们不仅没有慌张,反而开始围绕着烟头,似乎是好奇起来。

    这让我微微一笑。

    “接下来啊!哥哥,怎么不讲了!”

    “嗯,接下来,就出现了一个怪异的现象!就是这个被枪杀的女人,竟然,活了!你敢相信,特码的脑袋直直的被打了一枪,竟然活了!这让当时行刑的人都被特码吓坏了,赶紧找人来补枪!但是因为那时候,其实行刑的枪里也只有一发子弹。是有备用行刑人员,但是那天,备用行刑人员请假了!就导致了,在刑场上,一个脑子留着脑浆和血液的女人,站起来,不停地对周围疯疯癫癫说道,记得让我儿子吃晚饭,记得让我儿子吃晚饭!当时每一个敢说话的,因为说实话都特码被吓懵了,直到那女人说了好几分钟以后,才有一个人大着胆子的站起来,对着她说道,我们知道了,我等会一定会去你家,让你儿子吃晚饭。当他这句话说完后,那女人表情轻松了,长哦一声,然后身体重重地倒在地上,死了!”

    等我将这个故事讲完之后,思六托着腮沉默了半晌,才对我轻声开口。

    “哥哥,这个女人的执念,就是为了让她儿子吃晚饭吗?”

    我点点头:“是的,那时候是什么时候?民国战乱的时候,其实她和她儿子,已经三天没有吃饭了!没有办法,她就在路上偷了一个富家公子的钱袋子,后来被抓住,然后在被抓住之前,她给她儿子买了三天的晚饭。那富家公子也有点实力,找了人,非要处死这个女人。但是这个女人一直挂念,她的儿子吃晚饭;这,或许就是她的执念,一个母亲的执念!”

    讲完这些话以后,思六点点头,她从腰间划拉出一枚飞镖,一只手把玩着,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而我,则扭过头,看向这具干尸。

    如果说,那个女人的执念是一种很强大的力量,那我就非常好奇。

    这个男人的,对这个黄金的执念,为什么会这么大?

    即使是十几年过去了,他竟然还能因为我拿走了他的黄金,而复活!

    这比我所讲的那个女人的故事,更加让我震惊。

    下意识地,我准备再次掏出一根烟点上,但是看着地上的烟头,我才发现我已经抽了很多根了。

    摇摇头,我再次将目光放在布袋里的黄金里面,想了一下,我将布包里面的黄金拿出来。

    突然,在将黄金拿完之后,布包的底部,一张纸条,映入我的眼帘。

    疑惑地将纸条拿起来,我目光看上去,一字一顿,我念起来纸条上的内容。

    “吾儿新生,父为儿准备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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