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王天

    回家后,余燕也不忙叨着收拾家里,归置东西,就坐在门槛上唉声叹气,看万顺的眼神带着怜悯和心疼。

    又有种无能为力的懊恼和自责,整个人丧得厉害。

    万顺啧啧摇头,小老太太钻牛角尖呢,缓缓就能好。

    拿起扫帚把家里收拾一遍,再把买回来的东西归置好,准备做午饭。

    余燕后知后觉醒神,从万顺手里接过活,欲言又止。

    万顺可不想听她唠叨,扭头就跑。

    跑出家门,神色骤然阴沉。

    马开。

    呵,又是马开,这辈子还想用马开的命让她背上杀人犯的名?

    即便她绕开了所有的因,也能种下这样的果?

    万家是铁了心要弄死她是吧?

    这事马开知道吗?

    “书呆子,你爸那个软脚虾又在和万玉那块烂菜地拉拉扯扯,你不去叫你妈抓奸啊?”

    万顺挑眉,这不是她那个五岁的小伙伴吗?

    书呆子?

    万顺往前走了两步,看到一个五岁的小豆丁和一个十八岁人高马大的傻大个,围着一个十三四岁的瘦弱小少年。

    这场景,怎么看怎么像霸凌。

    不过被围的小少年没这意识,小身板板正,面色从容,一副云淡风轻的姿态。

    “大人的事情,不适合我一个小孩参与,而且,你随便给人起外号,不礼貌,背后说人长短也不礼貌。”

    小豆丁一下就怒了:“你才不礼貌,你全家都不礼貌,哼,不怕告诉你,我刚看到烂菜地用你威胁你妈了,说你妈要是不让她和你爸来往,她就把你弄臭,让你读不了大学,找不到好工作,你妈被她吓得,都不抓她和你爸的奸了。”

    鼻涕虫说完就一脸得意,等着书呆子变脸,然后嗷嗷大哭。

    并没有,书呆子还是一副与世无争的模样。

    “我读书,只是因为喜欢,我没做过错事,就不怕脏水,别人用这个伤害不了我。不过谢谢你告诉我这些,我回去会好好跟我妈说的,让她不用为了我妥协任何事情。”

    鼻涕虫一拳头打在棉花上气得脸都红了。

    “谁,谁要你的谢了?兵哥,揍他。”

    “揍,”傻大个王兵挥起大拳头,傻乎乎的就去揍书呆子。

    万顺看得嘴角直抽抽,这一拳头下去,李家的杀猪刀能把王兵剁成泥。

    “诶诶诶,麻呢,说不过就动手啊,出息。”

    看到万顺,小豆丁和傻大个瞬间惊喜:“顺姐,你真的要嫁给那个老男人给人当后妈啊?”

    这事怪他们知道得晚了,没能现场阻止,事后懊恼得不行。

    跑来找万顺的时候,就遇上了王征儿子王天。

    这不,父债子偿,小豆丁要给万顺出气,就找王天的茬。

    万顺在他圆滚滚的脑袋上薅了一把:“大人的事,小孩子少管。”

    小豆丁一下子就气到了:“我不小了,我都五岁了,不信问兵哥。”

    王兵傻乎乎点头:“对,五岁。”

    万顺哭笑不得,把带回来的糖一人塞了一把:“吃吧,甜得很。”

    两个小伙伴都嘿嘿乐了起来。

    万顺这才看向旁边从容淡定的书呆子王天。

    王天对上万顺的视线,不骄不躁,还友好的问好:“万顺姐好。”

    万顺挑眉,她从能从书呆子身上看到姜应智的影子,同样的少年老成,聪慧好学。

    当年要不是姜家叔叔出事,姜应智也会成为一个学霸,成为福安村第一个大学生,省状元说不定都会落他手里。

    姜应智是真的很聪明,也很温暖,这点,小书呆子比不上。

    掏了把糖递给王天:“吃吧。”

    “谢谢万顺姐。”小少年平静的接过去。

    小豆丁噘嘴冷哼:“我还以为你会有骨气的不要呢。”

    书呆子剥了颗糖塞嘴里,糖的甜味瞬间席卷味蕾,云淡风轻的少年欢喜的眯起了眼睛。

    没看出来,是个喜食甜食的。

    “长者赐,不可辞,这是礼貌。”

    小豆丁可不听他的歪道理:“狗屁,嘴馋就嘴馋,找什么借口。”

    小少年淡定不语,把小豆丁气够呛。

    万顺看俩小学鸡吵架挺有意思。

    不过想到王家小子的结局,微微眯起了眼睛。

    给王天赋予书呆子三个字真是一点不夸张,从小就展现出了读书天赋,刚会说话就能背诗那是真的一点不夸张。

    别说在福安大队了,就是整个大麦公社,岐江县,也是被所有老师争抢喜爱的小学霸,是老李家的宝贝疙瘩。

    李家杀猪为生,也就出了个李家爷爷当村支书这一个有能耐的。

    都说是因为李家人杀孽重,所以后代遭报应,一个个的脑子比猪蠢。

    王天是李家打破谣言和诅咒的证明,所以哪怕王征不靠谱,李家手里的杀猪刀都举起来了,也没往王征脑袋上落。

    王天算是王征替李家做的唯一一点贡献。

    王天被李家上下疼宠,比命都重要。

    万玉用王天的未来拿捏李家,一捏一个准。

    上一世,万玉就是靠王天拿捏住了李家,和王征勾勾搭搭,得到了自己想要的。

    后来她攀上了高枝,王征没用了,就一脚将人踹了,还制造车祸,撞死了王天,听说那天,小少年刚拿到首府大学通知书。

    李家人集体疯魔,和肇事司机同归于尽,万玉倒是逍遥法外了。

    万顺视线落在佛系少年身上:“你觉得这个世界是什么颜色的?”

    少年愣住,不解的看向万顺:“五颜六色的?”

    万顺轻笑一声,少年的世界真美好。

    “等哪天你觉得世界的颜色变了,想找人帮忙的时候,可以来找我,说不定看在……我会帮你。”

    王天歪了歪头,没有听清万顺说的看在什么。

    万顺勾起唇角,拍了拍俩小伙伴的脑袋:“走,吃好吃的去。”

    两人二话不说,颠颠的跟着万顺跑了。

    “顺姐,听说你有摩托车,我们能骑吗?”

    “不能,只能坐。”

    “坐也行,我们能多坐几圈吗?就绕着村子跑?”

    “可以。”

    欢快的笑闹声走远,王天动了动舌头,糖的甜味还在嘴里蔓延,但自诩聪明的他,竟然听不懂万顺的话。

    晚上,村长许汉山带着妇女主任到了姜家。

    走进院子,显眼的就是喷了大红漆的三轮摩托车。

    虽然万顺在场的时候,没有人议论稀罕,但等万顺离开,她这辆摩托车就成了所有人谈论的焦点。

    说来路不正的人不少,姜家的情况,饭都吃不上了,哪里来的钱买这个。

    说得很难听,偷摸拐骗还是嘴下留情的,说万顺靠出卖身体的大有人在。

    嫉妒是真嫉妒,村子里最差的人家竟然有了摩托车,他们住红砖瓦房的人连辆自行车都没有,怎么想怎么憋屈。

    自己憋屈了,就见不得别人好,什么脏的臭的都往嘴外蹦,甚至有人说报警,来发泄不满和嫉妒。

    当然,也只敢说一说,毕竟一切都是猜测,而且万顺是光明正大骑回来的,他们拿不准。

    万一自己错了,还得吃挂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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