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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骑龙不如骑狗

    段惊尘做了一个漫长的梦。

    他好像又成了那个初出山村的小童,群山之间的村落里年岁极慢,遍野的油菜花一开一落就是一年,砍了柴的段惊尘带了他养的小狗跑在山道上,柴刀上有淋漓的野猪血。

    小童家中仅有自己和那条狗,平日多受乡亲照拂,吃的是百家饭,无论推开哪家门闩,都有他一个碗。

    这次宰了一头野猪,赶在邻家炊烟散尽之前归村,还能叫上乡亲,一道上山搬猪回村,给各家各户都加个荤。

    只是他这次不曾回到家。

    山外有仙人降临,仙人挥手便唤出烈火将村口那棵巨大的桃花树焚成灰烬,再一挥手,就把梗着脖子出言调笑的村痞脖子拧断。

    仙人要寻些老实机灵的小童,随他们回仙门伺候少主。

    “仙凡有别,能伺候少主是你们天大的福气。”

    当时他在心中纳闷,又要老实,又要机灵,这世上哪有这样的人呢?

    后来他才知道,老实,就是在受罚挨训时老实。机灵,就是要万般小心,不说错一个字不行错半件事。

    他也逐渐知晓,他跟随的那位少主也并非所谓仙人,只是某个修真小家族的少爷,因祖上曾有先祖是青霄剑宗的弟子,所以自称是剑宗的外门弟子,指望着数年后入得青霄剑宗正式拜师,从此大道登天。

    而在登天之前,少爷需要练剑。

    幼时需要有剑奴为他洗脚,磨剑,刷恭桶,长大了需要有剑奴当他的剑靶子,替他废了竞争者的手,替他承受和人打赌输后的一百道鞭子,替他匍匐在尘埃里跪地爬行道歉。

    而少主风度翩然丰神俊秀,足底不染半粒尘埃。十二岁,终于引了一丝灵力入体,能在掌心操纵一朵燃烧的灵火,正式踏入修途,也总算能去青霄剑宗参加考核了。

    去青霄剑宗,是要路过那个名作花溪村的山村的。

    同行的山村少年跪在地上祈求天人般的少主,七年不曾归家,想要回家中看一眼。

    少主宽和而温柔,点头应下,甚至纡尊降贵同去了那个山村。

    入村之时,村口天边烟霞如火,枯树桃花似是终于萌芽。

    离村之时,村内家家户户燃起冲天大火,枯树彻底成灰。

    成灰的不止那棵桃花树,花溪村共七十户,三百八十人,牲畜无数,在那一夜尽数化作灰烬。

    火光中,少主眉目依然俊秀温和,他手中还捻着那一朵跃动的灵火。

    少主站在那些愤怒绝望嘶吼的剑奴面前,眼底是真切的茫然和不解:“身为剑奴,岂能有外物牵挂,心中应该只有主人才对。

    我替你们了结凡尘俗缘,从此便能随我安心追寻大道,你们为何还要怨我?”

    不从的剑奴们纷纷人头坠地,唯有那个叫做段小犬的少年跪在地上一声不吭,少主很是满意,允他贴身伺候。

    少主学了七年的剑,他在一旁跪地伺候,也看了七年。

    也是那一夜,他高高扬起早就生锈的柴刀,手起刀落,砍下了少主的头。

    他是如此天赋卓绝,那一把柴刀在他手中挥出的弧度好似一道凄冷月光,连溅起的血花也极其漂亮。

    若是用剑,想来是更惊艳的利落姿态。

    后来,他翻过那座看起来远得好似生在云端的雪山,又看到了少主口中的仙门,青霄剑宗。

    原来仙门就在村子的另一头,只需翻山就可看到,只是不知道是不是山太高了,村里人看不见云端的仙人,仙人也看不见脚下小小的花溪村。

    还有,庚金峰主记错了。

    那日段惊尘踏入青霄剑宗时,除了带着从少主身上扯下的考核令,右手握着那把生锈的柴刀之外,左手还提着一颗仍在淌血的人头。

    所有人看那少年的眼神都是惊骇和震撼,所以即便后来传出他是盛德仙君的转世,也有很多人不敢信。

    无人敢欺他,辱他。

    他们只敬他,畏他。

    他很快被带上了云端,被授以天倾剑,被赐予段惊尘这个名字,再没人知道世上还有个花溪村的段小犬。

    不过,总有人忘不了那日的血腥场景,私下质疑。

    “盛德仙君济弱扶倾,深藏若虚,君子盛德,他的转世怎会是如此狠毒阴戾之人!”

    狠毒阴戾,便是他入青霄剑宗后得到的第一个评价。

    他不曾证明什么,脑中只有一个念头,反反复复回想——

    真的仙凡有别吗?

    可是,少主的头,和野猪的头,砍起来似乎并无差别。

    ……

    修士无需睡眠,自然也是极少入梦的,尤其是在打坐入定之时。

    然而这具身体始终不是自己的,这两日神魂逐渐虚弱,以至于梦到了许久之前的画面。

    段惊尘清醒后,透过剑灵望过去,一时间有些恍惚,以为自己是看错了地方。

    天梧树林茵如盖,每棵叶片上都泛着幽芒,林隙间透映下的斑斓光点如同星辰坠散。此时荒山中灵力浓郁得仿佛要凝为实质,上空飘着细碎的雪,尚未坠地,便被那汪温泉冒出的热气融成氤氲的灵雾,此刻白茫茫一片,分不清是雪还是雾。

    灵雾之间,白清欢的声音慢悠悠传来。

    “刀疤,上午让你去林峰主那儿叼的灵酒呢?给我满上。”

    “还有从膳堂叼的蛋,你把它们刨去最右边,靠近赤炎那儿,过半盏茶时间就熟了,咱们一人两颗。”

    “……”

    浮沉的白雾之间,假仙君不着寸缕,修长双臂舒展张开,半躺在温泉之中。

    此刻“段惊尘”鸦黑的发濡湿,卷曲贴在微浮酡红的面颊上,又因着持酒盏的动作坠下,先落一丝在修长的脖颈,再贴合一缕在锁骨窝,最后一络滑到明显隆起的胸膛和肌肉线条明晰漂亮的腹部,发尾绕过腰窝,没入温泉,伴随着呼吸起伏沉浮不断。

    在她边上,刀疤也有样学样,两只前爪大张,眯着眼泡在泉水中。

    温泉中浮着托盘,上面已然斟满了灵酒,又摆了灵果若干,一人一狗不分彼此,你一颗我一杯,好不逍遥快活。

    白清欢装了太久的贫寒高冷剑修,如今拉着狗都聊得很起劲。

    “要我说,他就是太有素质太讲道理了,哪需要讲什么道理呢?有因必有果,别人欠了盛德仙君的债,他不收利息已经是大发慈悲了,怎么就不知道要回来呢?”

    刀疤“呜呜”两声,似是附和。

    “我不算是盛德仙君,因修为不满尚有欠缺,所以我别名缺德仙君。我缺德仙君做事当然缺德,这很合理吧?”

    刀疤配合叫好:“汪!”

    缺德仙君大为满意:“我很欣赏你,做我的走狗吧!”

    这回刀疤迟疑了一下,因为它已经察觉到不对劲,主人好像醒了。

    下一刻,白清欢丢在温泉边的传讯玉简中忽的传出声音。

    “白长老,你到底让我的狗抢了多少东西回来?”

    白清欢第一时间意识到这是段惊尘出来了,她瞬间警觉起来。

    原因无他,她最近使唤刀疤很是顺手,这剑灵比她那能干的师侄丁雨闲还要乖巧,指哪儿咬哪儿,让抢什么抢什么,且不乱叫不掉毛不拉屎不咬人,比世上九成九的男人更合白清欢心意。

    但据她观察,段惊尘这小子的素质有待降低,要是他一时间想不开让刀疤不许听她行事,那缺德仙君将痛失走狗。更有甚者,他要是真的盛德仙君上身让刀疤把所有东西还回去,缺德仙君可能真的会心痛到在剑宗表演一手挥刀自宫。

    白清欢再睁眼时,脑中已经迅速整理出一套合理的逻辑。

    “首先,这不是抢。”她冷静开口,“本就不属于他们的东西,就因为那些人地位高,就能拿走吗?你上辈子把东西借给他们,这辈子拿回来理所当然,切莫有心理负担。”

    所以现在她是盛德仙君,理所当然该她把所有东西夺回来用了享受。

    “其次,我看你行事过于纯善无害,长久下去别人只会觉得你好欺负越发嚣张,我觉得不妥,所以我出手了。”

    欺负段惊尘没事,但是现在欺负的可是她白长老,确实不妥。

    “最后,现在刀疤是我的狗,你先别教它做事。”

    段惊尘却并没有认真听她说得最严肃的最后一句,脑中只反复回想着前两句。

    她说他纯善无害,还说他好欺负。

    这是夸奖吗?应该是的吧?

    天梧树也好,星辰铁,赤炎和息壤也罢,她都用不上,况且她看起来也并不缺法宝仙器。

    所以,她其实是在替他打抱不平,或者说……是在维护他吗?

    段惊尘眼眸低垂着,嘴角轻轻抿着扬起一个小小的弧度,像是听到了很有趣的话,又像是有些不习惯的赧然。他不好捂住暗暗加速的心口,只能用微凉的手盖住脸,嗅着掌心那清冷的香气,这才让呼吸逐渐平缓下来。

    真仙君安静了好一会儿,终于若无其事开口了:“你猜它为什么这么听你的话?”

    假仙君英明神武断案:“因为它狗眼看人准,看出我乃千年难遇的良主?”

    真仙君:“不,因为这里是它的狗窝。”

    “?”

    “你让它带你回家,它把你带回它家了。”

    “?”

    青霄剑宗私下再如何争议段惊尘品行,再怎么怀疑他是否真为盛德仙君转世,便是只凭着他不到百岁便能拳打一峰峰主的实力,也不可能真苛待他到只分给他一座荒山。

    原来这里是刀疤的地盘,难怪它如此积极热络!

    “那你家呢?”

    “我家在山门外,要翻过一座很高的雪山才能到。”段惊尘垂眸回答得很轻,过了会儿又缓声道:“宗内给了我自行挑取一峰修行的资格,是我自己挑了这座荒山。”

    “???”白清欢面上便又浮出了看傻子的怜惜,“你别告诉我,是你觉得自己德不配位,或是想要韬光养晦扮猪吃虎?”

    这座荒山根本不适合修炼,想来段惊尘若是择了一座主峰修行,如今早该到化神期了,段惊尘别真是一位顶级菩萨心肠高素质圣人吧?

    白清欢这辈子最恨的就是素质高的人,因为会衬得她太没素质。

    好在段惊尘很快否认:“不是的。”

    那端的声音很轻,不过说出来的话却很震撼:“是我发现在这座荒山之下,埋了一整条极品灵石矿。”

    白清欢倏地挺直了身子,深吸一口气,重重按住胸口:“剑神在上,如果让我拥有一整条极品灵石矿,哪怕让我住仙庭骑神龙我也愿意!”

    “白清欢,你这是既想又想,想太多。”对面的仙君沉默了片刻,淡定道:“仙庭早没了,龙族则常居水底,湿冷粘腻,骑久了容易得风寒,倒不如骑狗。”

    刀疤配合点头,颇为自豪。

    “那我放弃住仙庭骑神龙。”白清欢很果断舍弃后面那俩,认真询问:“说吧,段某的极品灵石矿被你藏到哪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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