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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亡国太子妃 第64节

    上棍刑人死得慢,叫得惨,更能起到威慑作用。

    几个祁云寨人上前去押他们,几个刺头儿垂死挣扎,砍伤人还想跑,赵逵得了楚承稷示意,拎着个大钉锤上前左右一抡,被他的钉锤砸到,不死也去了半条命,再被按在刑凳上上军棍,没打几棍子一个个就吐了血,看着更凄厉。

    这场闹事至此结束,众人领了粮食都散去。

    林尧上前对着秦筝抱拳道:“还好程夫人来得及时,不然我这还不知怎么收场……”

    客套话说到一半他觉着气氛有些奇怪,瞟了一眼目光黏在秦筝身上的楚某人一眼,赶紧识趣地道:“咳咳,今晚开庆功宴,我先去部署。”

    第53章 亡国第五十三天

    林尧说要走,林昭神经大条愣是没发现氛围不对,成功化解了这么一场危机,她缓缓吐出一口浊气,正想感慨两句,林尧却倒回来把她也给拉走了:“大厨房人手不够,你去给王大娘帮帮忙。”

    林昭差点以为他哥失忆了,手指着自己,不确定道:“不是,咱两好歹也相依为命十多年了,你不知清楚我厨艺啥样?从前不都是你做饭……”

    林昭还要继续说,被林尧给捂了嘴,瞪着她恨铁不成钢地往旁边递了几眼。

    林昭总算是反应过来了,她飞快地看了秦筝一眼,扒开林尧的手,此地无银三百两似的改口:“没想到我最近苦练厨艺的事竟然被你知道了,走走走,上大厨房去我给你露两手!”

    林尧默默抬起一只手盖住脸:“……”

    演技倒也不必如此浮夸。

    林家兄妹一走,寨子里其他人也三三两两地离去了,只有看守山寨大门的几个汉子还留守此地。

    秦筝觉得这气氛怪尴尬的,用手拨了拨斗笠,抬脚欲跟上他们:“寨主说大厨房人手不够,那我也过去帮帮忙吧。”

    一只脚还没迈出去 ,手就叫一只大掌给牵住了。

    “后山的索道建好了?”这话他问得正经又自然。

    秦筝戴着斗笠,得微微仰起头才能同他视线对上,听他这么一问,就老老实实点了头。

    楚承稷道:“多了一条上山的道,那边的防守得加重些,你同我一道去看看。”

    秦筝被他拉着走了几步才回过味来,她又不懂排兵布阵,他去部署看守后山的人马,带上自己作甚?

    想起昨天那个吻,秦筝又觉得脸上有些热意,就连被他握着的那截手腕都隐隐有些烫。

    他平日里瞧着多正经一个人,总不至于在野外胡来吧?

    秦筝自己有的没的想了一路,脑海里天人交战,楚承稷倒是规矩得很,只是牵着她的手,丝毫没旁的逾越之举。

    后山的路有些崎岖,树影茂盛的地方,月光都洒不进来,秦筝目力没楚承稷好,深一脚浅一脚地跟着他走,不小心踩进一个凹下去的土坑,整个人都往前一个踉跄。

    斗笠沿撞在楚承稷后背上,秦筝前额也被斗笠帽上的竹篾刮了一下,疼得她嘶了一声。

    楚承稷停下脚步,将她头上的斗笠揭了下来,语气中似乎带着几分揶揄的笑意:“这会儿你还戴着它作甚?”

    秦筝肤色白皙,方才那一撞,前额直接被斗笠上的竹篾刮红了一块,她揉着额角小声地吸气,跟只受伤的小奶猫似的,让人觉着可怜又有点想欺负她。

    他那揶揄的语气莫名让秦筝有点暗恼,她瞪楚承稷一眼:“怕你大晚上带我来这后山,被人瞧见。”

    这说得跟偷情一样。

    秦筝先前戴那斗笠,纯粹是不想让自己的容貌惹来不必要的麻烦。

    祁云寨的人对她敬重有加,其他山头的人可不一定。楚承稷带她走得突然,这斗笠她便也没来得及摘。

    此刻的恼,也是恼他大晚上非要带自己去后山走一趟,不知道的还以为她们干嘛去了呢。

    楚承稷却会错了意,他抬手帮她揉了揉秦筝额前被刮红的地方,意有所指道:“今日王家那姑娘,可不是来寻我的,人也是被赵逵救下后我才知晓此事的。”

    他就差说今天这事,除了他管教的那批人闹事,旁的同他半点干系没有了。

    秦筝想起自己上次误会他的衣服是那位王家姑娘缝的,知道他解释这些是又怕她醋,面上难免有点挂不住,故意道:“林寨主仪表堂堂,英武不凡,一身血性,能得王家姑娘倾心,再正常不过。”

    楚承稷揉着她额角的手微顿,敛了眸色,缓缓凑近她几分。

    秦筝以为他又要亲自己,整个人都下意识绷紧了。

    但楚承稷只是把按在她额角的手下移,落在她光滑细腻的脸颊上,用不轻不重的力道捏了捏,眸子半眯了起来:“仪表堂堂?英武不凡?一身血性?”

    他笑得温和,因为离得有些近,说话时温热的吐息全喷洒在秦筝脸上:“阿筝夸起别的男人来还真是出口成章,何时也夸为夫几句?”

    秦筝拂开他捏着自己脸颊的手,只觉脸上又热得冒烟,万幸这是晚上,他应该瞧不见。

    她绷着声线道:“抱歉,目前还没想到相公你有什么好夸的。”

    楚承稷倒也不恼,反而轻提了下眉梢:“为何你一直唤我相公,不叫我夫君?”

    时下的民风,大姑娘小媳妇都能被称呼一声娘子,“相公”这一称谓,涵盖的可多了去了,朝中士人能得此敬称,那些个年轻书生也被这般称呼,自然,妻子对丈夫也可这般称谓,但总归是不太亲密。

    秦筝神色莫名地看他一眼:“夫君?”

    她搓了搓手臂:“你不觉得肉麻吗?”

    在秦筝看来,古代版的“夫君夫人”,跟现代的“先生太太”有点像,给外人介绍时候这么称呼没错,但彼此之间这样叫,就显得又奇怪又肉麻。

    楚承稷默了一秒,念及自己也鲜少直接唤秦筝“夫人”,他终是放弃了让她改口叫“夫君”的念头,不过听她一口一个相公叫着,想到随便一个人在前边加上他的姓氏,就也能这般叫他,心底还是有点他自己都说不清的不舒坦在里边。

    他盯着秦筝看了一会儿,突然问:“我有没有给你说过我的表字?”

    太子在原书中就一天怒人怨的炮灰反派,哪有提到他表字什么?不过他自然这么问,显然也不记得以前有没有给太子妃说过。

    秦筝摇头道:“未曾。”

    楚承稷笑了笑:“那往后你叫我怀舟吧,从前一位长辈替我取的,不过后来没用,现在只有你知道这个表字了。”

    风吹过林间,树影摇曳时,从树荫缝隙间碎下来的月光落在他脸上,让他嘴角的笑意也多了几分说不出的寂寥。

    秦筝微微一怔,感觉他像是陷入了什么情绪里,细嫩的五指主动握住了他的大手,弯起眉眼故意拉长了声调叫他:“怀舟……哥哥?”

    楚承稷撩起眼皮看她一眼,秦筝立马收敛了表情。

    她分明从他那个眼神里读出了点“你以后多的是机会这样叫”的意思。

    她干咳两声:“不是要看后山的防御部署么?再不快些过去,一会儿回寨子里就赶不上宵夜了。”

    楚承稷四下看了一眼,瞧见远处漆黑的林子里有不少莹绿色的光点在浮动。

    他道:“你在这里等我片刻,不要乱走。”

    这黑灯瞎火的,又是在林荫狭道上,夜风吹得四周的树木沙沙作响,时不时还有古怪的鸟鸣声,楚承稷在时秦筝半点不怵,让她一个人待在这儿,她是万万不敢的。

    秦筝揪住了楚承稷一截袖角,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不那么怂:“你去哪儿?”

    楚承稷觉得她若是有个龟壳儿,这会儿怕是已经整个儿缩进了壳子里,只剩一只爪子在外边扒拉着他衣角。

    他忍着笑意道:“身上没带火折子,前边的路不太好走,去给你找个灯笼。”

    秦筝环视一周,只觉阴风阵阵,她眉毛都快挤做一团了:“你骗人,这荒郊野岭的哪来的灯笼?”

    忽而,秦筝似想到了什么,一脸不可置信地看着楚承稷:“你大晚上把我骗来这后山,不会是想把我一个人丢这儿,捉弄我吧?”

    她瞬间把他那截袖子拽得更紧了。

    楚承稷眼尾抽了抽,实在是想不通他小妻子这些奇奇怪怪的脑回路,解释道:“那边灌木林里有萤火虫,我去抓些来给你当灯笼照明。”

    秦筝顺着他说的方向看去,瞧见果真有莹绿色的光点在浮动,才松了手,干巴巴叮嘱他:“你……你别走太远啊。”

    楚承稷所有所思地看着她:“你怕黑?”

    但先前也没见她表现出来过。

    “不是。”秦筝回答的声音有些闷,但又不愿说太多,只催促他:“你快去快回。”

    她不怕黑,但害怕一个人大晚上呆在林子里。

    秦筝小时候跟着家里人一起上山采菌菇,走丢了,被困在山里过,家里人叫上全村人找了一天一夜才把她找到了。

    虽然万幸没遇上野兽,但一个人在山里过上一夜,秦筝心里多多少少还是留下了点阴影。

    楚承稷听见她催促,倒是没走,直接在她跟前半蹲下,道:“上来。”

    秦筝感觉自己像个拖后腿的,婉拒道:“你去抓萤火虫吧,我等着就是了。”

    去后山这么远,他背得了她一段路,还能背她走完全程不成?

    虽然自己不算太重,可那也没轻成个纸片人。

    楚承稷嗓音在夜风里显得有些凉:“不上来我真走了。”

    秦筝从他这话里听出了点他是要抛下她一个人离开这里的意思,心中恐惧占了上风,顿时也顾不得其他了,赶紧趴到了他背上,两臂死死环住他脖颈。

    楚承稷把人背起时,轻扯了下嘴角:“这是要谋杀亲夫?”

    秦筝恨不能咬他一口泄愤:“我以前怎么没发现你这么能憋坏?”

    就知道吓唬她。

    楚承稷没接话,背着她在崎岖的山路上也走得四平八稳,他倒是想对她更坏些。

    楚承稷时不时出言让秦筝低头,注意避开头顶的树枝,秦筝才发现他背着她没往山道上继续走,而是去了有萤火虫飞舞的那片灌木丛。

    楚承稷把秦筝放下后,撕下自己雪白里衣的一角,抬手一抓就是几只萤火虫落入他掌心。

    他抓了几十只包进那角衣襟里,用系带系好后递给秦筝:“拿着路上玩玩。”

    秦筝:“……”

    这是什么哄小孩的语气。

    不过他抓的那些萤火虫包进衣襟里瞧着虽然有巴掌大一团亮光,光线却还是极其微弱,一指外的距离都瞧不清,更别提照明了。

    所谓萤囊映雪的典故,只怕也是把萤火虫灯笼挨着书本才能看清书上字迹。

    秦筝突然反应过来,楚承稷一开始说去抓萤火虫,压根就不是为了给她当灯笼照明的,只是想抓些给她当个乐子。

    再次被楚承稷背起来时,秦筝一手拿着那袋萤火虫,一手环过他肩颈,嘴角的笑意怎么也压不下来,小声问他:“你这是打算一路背着我去后山啊?”

    楚承稷嗓音平静:“要想赶上宵夜,还是我背你走得快些。”

    秦筝嘴角那抹笑瞬间没了,霍霍磨牙,报复性地一口咬在了他耳朵上。

    楚承稷被咬得轻嘶一声,却不是因为疼,她够着脖子去咬他,胸前的柔软被挤压得紧贴着他后背,仅隔着两层单薄的春衫,实在是磨人,偏偏她还咬着他耳垂,用了些力道磨着。

    楚承稷整个后背都僵直了,呼吸明显不稳,斥道:“门牙咬人……你属耗子的吗?”

    秦筝听见他呼吸有些重,还以为是自己太沉了,松了口,愤愤道:“你才属耗子,我属虎的!你放我下来,我自己走!”

    楚承稷没理她,背着她继续往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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