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章 围杀
“集合——”
“嗡嗡嗡嗡嗡———”
九百多名官兵,以最快的速度在大演武场集合,军营当中混乱中又没有失去最基本的秩序。
“报!”
“边关举二烽,坞上表一,燔一积薪,当有十以上,不超过百骑来犯!”
向庭春迅速做出决断:“赵康听令,你即刻率一百轻骑,火速前往长城驰援,如果来犯数量为百骑,则坚守不出,如果五十骑左右,则出城追击三十里,不论追击成功与否,不得超过三十里。
“刘金魁、熊秋安、汪直,你们三个率领部下,也前往长城巩固防御,有情况及时汇报。”
“卑职领命!”
几名百户立即照做。
尤其是赵康麾下的一百轻骑冲出军营时,激起漫天灰尘,不可谓不壮观。
“千户大人。”
陈三石抱拳道:“让我也跟着赵百户一起去吧。”
“你?”
向庭春犹豫片刻:“去吧,不过要听从指挥,万万不可擅自行动。”
“领命!”
陈三石翻身骑上白鹄马。
不出两分钟,他就追上大部队,来到赵康的身边。
“好马!”
赵康艳羡道:“你这白马,怕是比千户大人那匹还要快!”
陈三石也能明显感觉道,白鹄马的速度,在随着御马熟练度的增长越来越快。
但他并非此战指挥官,也不敢超出大部队,就紧紧跟在赵康的身边。
“真是见鬼!”
赵康拉着缰绳:“咱们鄱阳地界,都多少年没有骑兵来犯了!”
“赵百户,你打过仗吗?”
陈三石问道。
“打过三四次吧。”
赵康沉声道:“第一次,是九年前,有八十蛮族骑兵突袭,凿开城墙后屠了一个村子。
“彼时向千户还是副千户,千户所军纪比你来的时候还要涣散,基本上没什么战斗力,他们杀完抢完就走,留都留不住。
“那天下午,向千户的老娘和弟弟妹妹,一大家子刚好从县城置办东西回来,半路遇到蛮子,一个都没活下来。
“第二年,当时的千户大人升官调走,向大人就任正千户后,军纪才有改观。
“后来蛮族骑兵再来,绝大多数时候都损失惨重,慢慢的也就消停了。
“今天,也是够突然的。”
“……”
陈三石了然。
敢情向庭春非要征讨悉河部落,不光是为升官,里面恐怕还夹杂着私仇的原因在。
“吁——”
千户所本就是用来镇守长城的,两地距离自然不远。
他们谈话已经抵达目的地。
由于每逢和谈后,中原和蛮族都会有贸易往来。
因此长城并非是完全必死的,通常会有留有城门。
燃起狼烟的位置,就在城门旁边。
抬起头,就能看到墙垛上,悬挂着两具身中箭矢的官兵尸体。
“老赵,伱们来了?!”
冯庸探出头来,大声喊道:“敌军数量不多,只有一個练骨百户,领着五十余精锐骑兵!”
蛮族部落效仿大盛,也实军户制。
而且草原上所有的成年男子,都有出军的义务,全体男儿上马备战斗,下马屯聚牧养,实行兵牧合一的制度,
“开城门!”
赵康没有废话:“奉千户大人之令,出城杀敌,速开城门!”
“吱呀——”
沉重厚实的大门打开。
一百轻骑蜂拥而出。
“追!”
赵康挥刀。
奈河在他们开城门的过程,蛮族骑兵便开始撤退,等到盛朝官兵追出来,已经逃出很远的距离,这个时候,比拼的就是谁的马更快。
向庭春挖空心思弄来的战马都不错,但也不至于比草原的马更好。
随着追击时间拉长,他们和蛮族的距离越来越远。
眼瞧着这样追下去只能是无功而返。
一匹白色骏马一骑绝尘,超过所有大盛官兵之后,几个呼吸之间就距离蛮族骑兵仅剩下一百二十步左右的距离。
虎骨大弓悄然拉开,柳叶箭破空而出,一名蛮族轻骑后心窝被扎穿,直挺挺从马背上摔了下来。
赵康震惊不已。
要知道,站在地上射箭,和在马背上完全是两码事。
可惜这一箭,并不能拉近双方距离,大盛官兵还是被远远甩在屁股后面。
“驾——”
陈三石收起虎骨大弓,手中兵器换作芦叶长枪,一蹬马腹,胯下白鹄马再度提速,直奔着蛮族骑兵而去。
“危险!”
前方是一道斜坡,赵康来不及阻拦,长枪白马就从他们的视野当中消失。
他不禁心头一沉。
虽说蛮子只有一名百户,但也有五十余骑,这样单独冲杀上去必然遭到围攻!
“此子天赋虽好,但行事太过莽撞。”
“他不能死!他要是死了,姓汪的八成会以为我是跟罗东泉串通好故意害死的他!”
“追,给我追!”
……
身披甲胄的蛮族武官策马狂奔在队伍的最前方。
他回头问道:“甩干净了吗?”
“百户大人,有一个人的白马甚是厉害,竟然追上来了!”
“几个?”
“一个!”
“这么大的狗胆,是向庭春亲自来了不成?”
“不是,看甲胄似乎是个百户!”
“一个百户,敢追咱们五十人?找死!”
蛮族百户估算着其余追兵赶上来的速度,觉得时间差不多够用,便下令道:“都起开,我亲自割了他的脑袋!”
“吁——”
他勒马停下,回头看去。
只见一匹白马武将,提着长枪追赶而来,抬手一枪便直接刺死一名练血武官。
“好狠辣的枪法!”
蛮族百户立马改变主意:“围杀,你们给我围死他!”
骑兵不同于步兵。
在战马的加持下,力量、速度都要比步兵强悍太多。
原本耗死一个练血大成的武者,需要二十个轻步兵,但要是换成骑兵的话,只需要十余骑便足够,一轮接着一轮冲锋,普通武者根本抵挡不住几回合。
况且五十余骑里面,不光有阵卒,还有练血大成武者和武卒,哪怕是练骨武者,怕是也会被活活耗死。
蛮族百户下令后,蛮族骑兵立即调转方向,散开合适距离后,从四面八方将白马团团围住,然后一起冲杀上去。
“噗呲——”
陈三石一枪戳死迎面而来的敌人,他才刚拔出长枪,身后就传来利器撕裂空气的呼啸,当即俯身趴在马背躲开一刀,接着整个人腰如水蛇般扭转三百六十度,手中长枪横扫八方,把其余各个方向想要偷袭的敌军暂时逼退,胯下白鹄马嘶鸣着继续向前冲锋,他把握住短暂时机,又是一枪扎穿前方拦路骑兵,顺利冲出包围圈。
武者再强,也终究是两条胳膊两条腿。
这也是军队存在的意义,只要人足够多,时间够久,配合上特殊的战斗技巧,总能找到机会杀死敌军将领。
这种生死搏命,千钧一发的刺激,令陈三石浑身血脉喷张,气血、筋络乃至于经脉,在求生本能下超负荷运转,体内难以清除的经脉之毒开始迅速消耗掉,枪法熟练度提升显著。
与此同时,蛮子骑兵调整阵型,展开第二轮围攻冲杀。
“来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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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百多名官兵,以最快的速度在大演武场集合,军营当中混乱中又没有失去最基本的秩序。
“报!”
“边关举二烽,坞上表一,燔一积薪,当有十以上,不超过百骑来犯!”
向庭春迅速做出决断:“赵康听令,你即刻率一百轻骑,火速前往长城驰援,如果来犯数量为百骑,则坚守不出,如果五十骑左右,则出城追击三十里,不论追击成功与否,不得超过三十里。
“刘金魁、熊秋安、汪直,你们三个率领部下,也前往长城巩固防御,有情况及时汇报。”
“卑职领命!”
几名百户立即照做。
尤其是赵康麾下的一百轻骑冲出军营时,激起漫天灰尘,不可谓不壮观。
“千户大人。”
陈三石抱拳道:“让我也跟着赵百户一起去吧。”
“你?”
向庭春犹豫片刻:“去吧,不过要听从指挥,万万不可擅自行动。”
“领命!”
陈三石翻身骑上白鹄马。
不出两分钟,他就追上大部队,来到赵康的身边。
“好马!”
赵康艳羡道:“你这白马,怕是比千户大人那匹还要快!”
陈三石也能明显感觉道,白鹄马的速度,在随着御马熟练度的增长越来越快。
但他并非此战指挥官,也不敢超出大部队,就紧紧跟在赵康的身边。
“真是见鬼!”
赵康拉着缰绳:“咱们鄱阳地界,都多少年没有骑兵来犯了!”
“赵百户,你打过仗吗?”
陈三石问道。
“打过三四次吧。”
赵康沉声道:“第一次,是九年前,有八十蛮族骑兵突袭,凿开城墙后屠了一个村子。
“彼时向千户还是副千户,千户所军纪比你来的时候还要涣散,基本上没什么战斗力,他们杀完抢完就走,留都留不住。
“那天下午,向千户的老娘和弟弟妹妹,一大家子刚好从县城置办东西回来,半路遇到蛮子,一个都没活下来。
“第二年,当时的千户大人升官调走,向大人就任正千户后,军纪才有改观。
“后来蛮族骑兵再来,绝大多数时候都损失惨重,慢慢的也就消停了。
“今天,也是够突然的。”
“……”
陈三石了然。
敢情向庭春非要征讨悉河部落,不光是为升官,里面恐怕还夹杂着私仇的原因在。
“吁——”
千户所本就是用来镇守长城的,两地距离自然不远。
他们谈话已经抵达目的地。
由于每逢和谈后,中原和蛮族都会有贸易往来。
因此长城并非是完全必死的,通常会有留有城门。
燃起狼烟的位置,就在城门旁边。
抬起头,就能看到墙垛上,悬挂着两具身中箭矢的官兵尸体。
“老赵,伱们来了?!”
冯庸探出头来,大声喊道:“敌军数量不多,只有一個练骨百户,领着五十余精锐骑兵!”
蛮族部落效仿大盛,也实军户制。
而且草原上所有的成年男子,都有出军的义务,全体男儿上马备战斗,下马屯聚牧养,实行兵牧合一的制度,
“开城门!”
赵康没有废话:“奉千户大人之令,出城杀敌,速开城门!”
“吱呀——”
沉重厚实的大门打开。
一百轻骑蜂拥而出。
“追!”
赵康挥刀。
奈河在他们开城门的过程,蛮族骑兵便开始撤退,等到盛朝官兵追出来,已经逃出很远的距离,这个时候,比拼的就是谁的马更快。
向庭春挖空心思弄来的战马都不错,但也不至于比草原的马更好。
随着追击时间拉长,他们和蛮族的距离越来越远。
眼瞧着这样追下去只能是无功而返。
一匹白色骏马一骑绝尘,超过所有大盛官兵之后,几个呼吸之间就距离蛮族骑兵仅剩下一百二十步左右的距离。
虎骨大弓悄然拉开,柳叶箭破空而出,一名蛮族轻骑后心窝被扎穿,直挺挺从马背上摔了下来。
赵康震惊不已。
要知道,站在地上射箭,和在马背上完全是两码事。
可惜这一箭,并不能拉近双方距离,大盛官兵还是被远远甩在屁股后面。
“驾——”
陈三石收起虎骨大弓,手中兵器换作芦叶长枪,一蹬马腹,胯下白鹄马再度提速,直奔着蛮族骑兵而去。
“危险!”
前方是一道斜坡,赵康来不及阻拦,长枪白马就从他们的视野当中消失。
他不禁心头一沉。
虽说蛮子只有一名百户,但也有五十余骑,这样单独冲杀上去必然遭到围攻!
“此子天赋虽好,但行事太过莽撞。”
“他不能死!他要是死了,姓汪的八成会以为我是跟罗东泉串通好故意害死的他!”
“追,给我追!”
……
身披甲胄的蛮族武官策马狂奔在队伍的最前方。
他回头问道:“甩干净了吗?”
“百户大人,有一个人的白马甚是厉害,竟然追上来了!”
“几个?”
“一个!”
“这么大的狗胆,是向庭春亲自来了不成?”
“不是,看甲胄似乎是个百户!”
“一个百户,敢追咱们五十人?找死!”
蛮族百户估算着其余追兵赶上来的速度,觉得时间差不多够用,便下令道:“都起开,我亲自割了他的脑袋!”
“吁——”
他勒马停下,回头看去。
只见一匹白马武将,提着长枪追赶而来,抬手一枪便直接刺死一名练血武官。
“好狠辣的枪法!”
蛮族百户立马改变主意:“围杀,你们给我围死他!”
骑兵不同于步兵。
在战马的加持下,力量、速度都要比步兵强悍太多。
原本耗死一个练血大成的武者,需要二十个轻步兵,但要是换成骑兵的话,只需要十余骑便足够,一轮接着一轮冲锋,普通武者根本抵挡不住几回合。
况且五十余骑里面,不光有阵卒,还有练血大成武者和武卒,哪怕是练骨武者,怕是也会被活活耗死。
蛮族百户下令后,蛮族骑兵立即调转方向,散开合适距离后,从四面八方将白马团团围住,然后一起冲杀上去。
“噗呲——”
陈三石一枪戳死迎面而来的敌人,他才刚拔出长枪,身后就传来利器撕裂空气的呼啸,当即俯身趴在马背躲开一刀,接着整个人腰如水蛇般扭转三百六十度,手中长枪横扫八方,把其余各个方向想要偷袭的敌军暂时逼退,胯下白鹄马嘶鸣着继续向前冲锋,他把握住短暂时机,又是一枪扎穿前方拦路骑兵,顺利冲出包围圈。
武者再强,也终究是两条胳膊两条腿。
这也是军队存在的意义,只要人足够多,时间够久,配合上特殊的战斗技巧,总能找到机会杀死敌军将领。
这种生死搏命,千钧一发的刺激,令陈三石浑身血脉喷张,气血、筋络乃至于经脉,在求生本能下超负荷运转,体内难以清除的经脉之毒开始迅速消耗掉,枪法熟练度提升显著。
与此同时,蛮子骑兵调整阵型,展开第二轮围攻冲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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