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4章 可能这就是爱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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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真,只要不是当场钱货两讫的交易,哪怕彼此心知肚明那不是纯粹的爱情,但有爱情,哪怕一点点,也总比没有要好得多。
至少要有一些好感。
那是彼此关系中特别好的润滑剂。
又更何况,或许第一天认识的那个时候,于飞泓纯粹就是一下子被曹玉昆身上那个“昆总”的标签给挂住了,但等到这一次的见面,她却还是不知不觉的就陷进去了——道理很简单,或许昆总即便没有那么优秀,优秀到让于飞泓顿觉惊艳与倾慕,她也是很有可能投怀送抱,但一个本就让人打算投怀送抱的人,却居然那么优秀,而且还不止是单纯有钱的优秀,他甚至是一个无论相貌、才华、能力、谈吐、见识,也都能让人一见之下不由倾心的人,岂不完美?
在这种情况下,谁还会刻意的逼着自己水往低处流,非得强调对方有钱?
他身上的那么多优点,随便哪一条,都能迷死我了呀!
对这样的一個男人投怀送抱,那真是连一丁点儿的心理障碍都没有了——哪怕他现在立刻就破产了,我依然愿意做他女朋友!
像这样的一个男人,破产怕什么的?
当年一无所有,他都能一夜暴富,现在就算破产,他不照样卷土重来?
跟他的财富相比,很明显,更值钱的是他这个人本身了!
然而,咖啡喝完,曹玉昆却说:“天不早啦,已经过九点啦,走吧,我下去给你叫部车,送你回学校,免得回去晚了学校进不去。”
于飞泓小有惊讶,略显慌乱地站起身来,跟着他往外走——别说今天,其实早在当初主动把国际电话打去红空的那个时候,她就已经做好心理准备了,等下次再见到他,自己可以献身的,可以投怀送抱的!
不矫情,的确就是贪图他有钱,贪图他是个成功人士!
也贪图他一个那么成功的人,居然还那么年轻那么帅气!
结果,他真的来了,自己对他了解越来越多之后,渐渐地发现,哪怕他没钱,自己也已经不知不觉被他迷住,爱他了,然而他却居然……
好吧,一起下到了酒店大堂,曹玉昆还真就在前台给她叫了一辆车,然后手拉手,亲自把她送到酒店落客区,拉起她的手,放在嘴边亲了一下,说:“去吧!回去早点休息,下次再来首都,我再去找你!”
她吓了一跳,“明天就要走吗?”
曹玉昆点头,“对!明天一早就要走!公司里事情多得很,其实本来我应该赶晚班飞机就飞回去的,那样还不耽误明天去处理事情,不过想到你,我就还是决定留在首都住一晚上,现在好了,心满意足……去吧!”
于飞泓神情复杂。
车门已经拉开,她已经准备上车了,却又忍不住忽然回头,直接扑过来,一把抱住曹玉昆,抱得紧紧的、死死的,然后踮起脚尖,说:“哥哥,我爱上你了!”
曹玉昆哑然失笑,也轻轻地回抱她,轻轻地拍抚她的后背,“我知道。”
顿了顿,又说:“我也爱你!那天就爱上你了!”
等她松开了,曹玉昆笑着抬手摸她的脸,帮她理顺头发,表情、动作、笑容,皆温文尔雅、风度翩翩,“等着我,我会尽快找时间再过来。”
“嗯。”
…………
第二天一大早,曹玉昆还是保持老习惯,不到六点,就已经洗漱完毕下楼跑步锻炼。
十月初的首都,搁在上辈子那个时候,也是曹玉昆感觉最舒服的时候了,尤其早上,微凉,但又绝对算不上冷,跑起步来相当舒爽。
这个年头的建国门外大街,还绝无几十年后的鼎盛与繁华。
出了建国饭店,往西不远就是秀水街,之前陪宋玉华逛过,昨天又陪宋玉倩逛了逛,已经规模不小,但还远不如二十年后繁华鼎盛。
再继续往西,就要到使馆区了。
往东去则是CBD国贸商城,然后就到东三环了,出了东三环就是建国路。
然而,讲真,无论是之前那次过来,还是这一次又来,无论是坐在车里,还是现实中慢慢跑过去,这个年代的东三环、国贸,还完全没有形成上辈子曹玉昆对它的基本印象——甚至过了东三环就发现,它的路北居然还是好大一片筒子楼。
未来真正的国贸中心,还连一点雏形都没有呢!
路边的早餐摊儿倒是不少,个别早餐点竖起来的牌子、幌子上,甚至还写了英文,想必平常会有使馆区那一片的老外过来吃早餐?
有意思。
顺着建国路跑一段儿,曹玉昆居然还看见了路南竖着一块不小的广告牌,而且居然是房地产的广告——有个叫南郎家园的小区,正在卖房子。
这个曹玉昆就不太熟了,他上辈子虽说也住首都,可是他贷款买的那房子,也已经在五环外头了,像这样紧挨着三环边、国贸中心地带的房子,他压根儿就是想都不敢想——然而现在,它仅售1800元每平起。
不知不觉就停下跑步,盯着那广告牌看了好一阵子。
讲真,内心很多感慨。
这一场盛大的改革开放,无论后世对它会有怎样的褒贬,有一点还是要承认的,它的功绩,是主要的,也绝对是正面的——红空弹丸之地,几百万人口,现在正常房价也在五万港纸每平米了,稍好的位置,就要到六万。
折合软妹币,就分别是六万一平和七万一平。
而这个钱,来到我们的伟大首都,甚至能直接买半套房——上面写着呢,最小面积的房子,才48平,最大才86平,想必是以那个58平的户型为主了,那么按2000一平计算,58平也就无非12万软妹币上下!
凭什么?
一个红空人,在当下这个时候,只要愿意卖掉他在红空的60平的房子,少说也是三百万起步,就可以跑到伟大首都来,买到二三十套同样大小的房子!
还是核心地段!
凭什么?
经济发展严重落后,你就什么都廉价!
不要扯什么房价太高,影响老百姓的幸福感之类的话题,那是发展起来之后,才有资格去讨论的话题——现在的问题是,必须要先把经济搞起来!
嗯,就这里,就这样的房子,估计十年之后的2002年,就能每平米过万,二十年之后,2012年,它大概就能冲到至少五六万一平。
之后反倒不好说了。
它建的太早了,虽然未见实物,但想一想都知道,它的格局啊、大小啊,都应该完全是这个年代的国内造物,大概率不太符合二十年后人们对居住的审美。
所以,别看位置很核心,但2012年大约反倒可能是它价格的顶点。
十万块一平,差不多到顶了。
但即便是只有五六万一平,现在买,也等于是20年30倍。
当然,话又说回来,别看这样的一套房子,在曹玉昆看来,实在是太过便宜,是白菜价,然而事实上,对于当下的国内人民来说,哪怕是相对肯定偏富有一些的首都人来说,1800块一平的房价,依然是他们绝大多数人整一年的工资了——一个正当年的两口之家,都有正式的工作,一年不吃不喝下来,也就买两个平方而已,所以事实上,它的价格是相当昂贵的!
…………
只是稍稍犹豫了一下,曹玉昆就顺着路往南拐,去那小区路过,远远地看了一眼——虽然天色尚未大亮,也没什么路灯,但借着东方已经泛起的鱼肚白,还是能够看见,这小区已经彻底建成了,只是内部应该没有什么绿化。
这个年代建设的小区,也大抵就是这个样子了。
首先满足居住需求。
暂时没那个考虑居住品质、生活品质的心思。
一共就只有十几栋楼,很小的一个小区。
但曹玉昆动心了——当初去红空,他也是先住酒店,可一旦生意上的事情趟开了路子,他就开始考虑想要在红空弄个稳定的据点,虽然后来还是先租的,但那也主要是因为红空的房价太贵了。
但首都不贵啊!
紧挨着未来的国贸,出小区往北就是建国大街,这位置,未来十年的交通都肯定是顶级方便的了——可以弄成一个自己的小据点。
一路跑步一路粗略看过去,然后兜个圈子,就又回到了建国大街上。
等曹玉昆重新回到建国饭店的时候,也就刚六点四十左右,进了大堂,他迈步就往里走,却不期然间,休息区忽然有个身影站了起来,喊他,“哥哥!”
曹玉昆停下脚步,讶然扭头。
居然是于飞泓。
她正快步走过来,满脸欣喜,曹玉昆下意识地就扭头往酒店外面瞥了一眼——这个点儿,天也就算是刚亮起来罢了!
“伱怎么这么早跑过来了?”
她走近了,看见曹玉昆脸上不少汗,“我……我想你了,不到五点就醒了!你去……锻炼了?”
“跑步、打拳,老习惯了!”
“嗯。”
“怎么过来的?那么远!”
“骑车!我有一辆自行车。”
唉……
好吧,其实也不稀罕。
曹玉昆已经基本习惯了做一个帅哥和富豪,做一个时时刻刻被女孩子记在心头、似乎每时每刻都想跟自己待在一起的家伙了。
只是她会这样跑来,依然让人感觉有些意外罢了。
刚想抬起手摸摸她的脸蛋儿,她却直接就扑上来了,一把搂住脖子,丝毫都不在乎曹玉昆现在脸上、脖子上到处都是汗湿,直接就凑上来亲了一口。
“我想你想了一整夜。”
“我怕你天一亮就要走了。”
“我想……想再跟你待一会儿,哪怕就一会儿。”
毕竟才早上六点来钟,虽然建国饭店的前台大堂里灯火通明,已经陆续有客人下楼来活动,但人毕竟是少的,而且像这种以外国旅客为主的酒店,老实讲,大家也都早就见惯了搂搂抱抱,因此倒是没人旁观、诧异。
曹玉昆反手搂住她的小细腰,想了想,说:“跟我上去坐一会儿?”
她马上点头,“嗯。好!”
那就带她上去,进了门,她还惊讶,“呀,这是你上次住的那个房间吗?”
曹玉昆哪里记得。
他只是知道,这女孩儿对于这种总统套房里硕大无朋的整面落地窗,和凭窗远望时候超级无敌的视野,是特别喜欢的。
留她在外头远眺,曹玉昆进浴室去冲了个澡。
但冲着冲着,这个澡就越冲越燥。
擦洗干净拿过浴袍本来都要穿上了,犹豫了一下,他却又给丢了回去,干脆就这么光着走了出来——她果然正站在那面大落地窗前,似乎是又在极目远眺。
嗯,时间刚刚好,东方的霞光万道,此刻正落在玻璃窗上。
似乎是听到了身后的动静,她笑着回转身来,“哥哥,这窗户……呃……”
曹玉昆赤身裸体地走过去。
她的嘴巴颤抖了几下,然后才回过神来,先是下意识地转开目光,随后又僵硬地转开脖子,但身体却站在那里没有动。
曹玉昆走过去,抱住她,直接就亲上了她的脖子。
“哥哥……”
她喃喃地叫唤,身体忽然打了个哆嗦。
尽管很有耐心,动作很慢、很细致,可也仅仅只是三分钟后,她就还是被曹玉昆彻底剥成了一只小白兔。
很满意。
果然是一血。
讲真,穿越过来到现在,也就算一年,除了最开始那半年之外,接下来,曹玉昆身边几乎就没断过女人,光是一血,他都已经拿了四个,今天是第五个,但最让他满意的,一直都是郭超琼郭大小姐。
其次是谢小雨和黄佳颖。
扈子红反倒要垫底——她后来是越来越有风情,骚得很,但属实的说,第一次那个时候,其实别别扭扭的,也不太爽利。
单说第一次就能带给曹玉昆的愉悦感,于飞泓足以排到谢小雨和黄佳颖中间——加上她喜欢咬着嘴唇儿,一脸羞耻感且目不转睛地看着你的小眼神儿的话,曹玉昆甚至觉得,她能跟谢小雨的第一次相媲美了。
相当完美的一次。
而且真的剥光了就发现,她的身材或许算不上多好,但皮肤是真的棒极了——而且基本上符合了曹玉昆的审美,瘦,但是有肉。
腴嫩腴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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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彼此关系中特别好的润滑剂。
又更何况,或许第一天认识的那个时候,于飞泓纯粹就是一下子被曹玉昆身上那个“昆总”的标签给挂住了,但等到这一次的见面,她却还是不知不觉的就陷进去了——道理很简单,或许昆总即便没有那么优秀,优秀到让于飞泓顿觉惊艳与倾慕,她也是很有可能投怀送抱,但一个本就让人打算投怀送抱的人,却居然那么优秀,而且还不止是单纯有钱的优秀,他甚至是一个无论相貌、才华、能力、谈吐、见识,也都能让人一见之下不由倾心的人,岂不完美?
在这种情况下,谁还会刻意的逼着自己水往低处流,非得强调对方有钱?
他身上的那么多优点,随便哪一条,都能迷死我了呀!
对这样的一個男人投怀送抱,那真是连一丁点儿的心理障碍都没有了——哪怕他现在立刻就破产了,我依然愿意做他女朋友!
像这样的一个男人,破产怕什么的?
当年一无所有,他都能一夜暴富,现在就算破产,他不照样卷土重来?
跟他的财富相比,很明显,更值钱的是他这个人本身了!
然而,咖啡喝完,曹玉昆却说:“天不早啦,已经过九点啦,走吧,我下去给你叫部车,送你回学校,免得回去晚了学校进不去。”
于飞泓小有惊讶,略显慌乱地站起身来,跟着他往外走——别说今天,其实早在当初主动把国际电话打去红空的那个时候,她就已经做好心理准备了,等下次再见到他,自己可以献身的,可以投怀送抱的!
不矫情,的确就是贪图他有钱,贪图他是个成功人士!
也贪图他一个那么成功的人,居然还那么年轻那么帅气!
结果,他真的来了,自己对他了解越来越多之后,渐渐地发现,哪怕他没钱,自己也已经不知不觉被他迷住,爱他了,然而他却居然……
好吧,一起下到了酒店大堂,曹玉昆还真就在前台给她叫了一辆车,然后手拉手,亲自把她送到酒店落客区,拉起她的手,放在嘴边亲了一下,说:“去吧!回去早点休息,下次再来首都,我再去找你!”
她吓了一跳,“明天就要走吗?”
曹玉昆点头,“对!明天一早就要走!公司里事情多得很,其实本来我应该赶晚班飞机就飞回去的,那样还不耽误明天去处理事情,不过想到你,我就还是决定留在首都住一晚上,现在好了,心满意足……去吧!”
于飞泓神情复杂。
车门已经拉开,她已经准备上车了,却又忍不住忽然回头,直接扑过来,一把抱住曹玉昆,抱得紧紧的、死死的,然后踮起脚尖,说:“哥哥,我爱上你了!”
曹玉昆哑然失笑,也轻轻地回抱她,轻轻地拍抚她的后背,“我知道。”
顿了顿,又说:“我也爱你!那天就爱上你了!”
等她松开了,曹玉昆笑着抬手摸她的脸,帮她理顺头发,表情、动作、笑容,皆温文尔雅、风度翩翩,“等着我,我会尽快找时间再过来。”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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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大早,曹玉昆还是保持老习惯,不到六点,就已经洗漱完毕下楼跑步锻炼。
十月初的首都,搁在上辈子那个时候,也是曹玉昆感觉最舒服的时候了,尤其早上,微凉,但又绝对算不上冷,跑起步来相当舒爽。
这个年头的建国门外大街,还绝无几十年后的鼎盛与繁华。
出了建国饭店,往西不远就是秀水街,之前陪宋玉华逛过,昨天又陪宋玉倩逛了逛,已经规模不小,但还远不如二十年后繁华鼎盛。
再继续往西,就要到使馆区了。
往东去则是CBD国贸商城,然后就到东三环了,出了东三环就是建国路。
然而,讲真,无论是之前那次过来,还是这一次又来,无论是坐在车里,还是现实中慢慢跑过去,这个年代的东三环、国贸,还完全没有形成上辈子曹玉昆对它的基本印象——甚至过了东三环就发现,它的路北居然还是好大一片筒子楼。
未来真正的国贸中心,还连一点雏形都没有呢!
路边的早餐摊儿倒是不少,个别早餐点竖起来的牌子、幌子上,甚至还写了英文,想必平常会有使馆区那一片的老外过来吃早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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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着建国路跑一段儿,曹玉昆居然还看见了路南竖着一块不小的广告牌,而且居然是房地产的广告——有个叫南郎家园的小区,正在卖房子。
这个曹玉昆就不太熟了,他上辈子虽说也住首都,可是他贷款买的那房子,也已经在五环外头了,像这样紧挨着三环边、国贸中心地带的房子,他压根儿就是想都不敢想——然而现在,它仅售1800元每平起。
不知不觉就停下跑步,盯着那广告牌看了好一阵子。
讲真,内心很多感慨。
这一场盛大的改革开放,无论后世对它会有怎样的褒贬,有一点还是要承认的,它的功绩,是主要的,也绝对是正面的——红空弹丸之地,几百万人口,现在正常房价也在五万港纸每平米了,稍好的位置,就要到六万。
折合软妹币,就分别是六万一平和七万一平。
而这个钱,来到我们的伟大首都,甚至能直接买半套房——上面写着呢,最小面积的房子,才48平,最大才86平,想必是以那个58平的户型为主了,那么按2000一平计算,58平也就无非12万软妹币上下!
凭什么?
一个红空人,在当下这个时候,只要愿意卖掉他在红空的60平的房子,少说也是三百万起步,就可以跑到伟大首都来,买到二三十套同样大小的房子!
还是核心地段!
凭什么?
经济发展严重落后,你就什么都廉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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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就这里,就这样的房子,估计十年之后的2002年,就能每平米过万,二十年之后,2012年,它大概就能冲到至少五六万一平。
之后反倒不好说了。
它建的太早了,虽然未见实物,但想一想都知道,它的格局啊、大小啊,都应该完全是这个年代的国内造物,大概率不太符合二十年后人们对居住的审美。
所以,别看位置很核心,但2012年大约反倒可能是它价格的顶点。
十万块一平,差不多到顶了。
但即便是只有五六万一平,现在买,也等于是20年30倍。
当然,话又说回来,别看这样的一套房子,在曹玉昆看来,实在是太过便宜,是白菜价,然而事实上,对于当下的国内人民来说,哪怕是相对肯定偏富有一些的首都人来说,1800块一平的房价,依然是他们绝大多数人整一年的工资了——一个正当年的两口之家,都有正式的工作,一年不吃不喝下来,也就买两个平方而已,所以事实上,它的价格是相当昂贵的!
…………
只是稍稍犹豫了一下,曹玉昆就顺着路往南拐,去那小区路过,远远地看了一眼——虽然天色尚未大亮,也没什么路灯,但借着东方已经泛起的鱼肚白,还是能够看见,这小区已经彻底建成了,只是内部应该没有什么绿化。
这个年代建设的小区,也大抵就是这个样子了。
首先满足居住需求。
暂时没那个考虑居住品质、生活品质的心思。
一共就只有十几栋楼,很小的一个小区。
但曹玉昆动心了——当初去红空,他也是先住酒店,可一旦生意上的事情趟开了路子,他就开始考虑想要在红空弄个稳定的据点,虽然后来还是先租的,但那也主要是因为红空的房价太贵了。
但首都不贵啊!
紧挨着未来的国贸,出小区往北就是建国大街,这位置,未来十年的交通都肯定是顶级方便的了——可以弄成一个自己的小据点。
一路跑步一路粗略看过去,然后兜个圈子,就又回到了建国大街上。
等曹玉昆重新回到建国饭店的时候,也就刚六点四十左右,进了大堂,他迈步就往里走,却不期然间,休息区忽然有个身影站了起来,喊他,“哥哥!”
曹玉昆停下脚步,讶然扭头。
居然是于飞泓。
她正快步走过来,满脸欣喜,曹玉昆下意识地就扭头往酒店外面瞥了一眼——这个点儿,天也就算是刚亮起来罢了!
“伱怎么这么早跑过来了?”
她走近了,看见曹玉昆脸上不少汗,“我……我想你了,不到五点就醒了!你去……锻炼了?”
“跑步、打拳,老习惯了!”
“嗯。”
“怎么过来的?那么远!”
“骑车!我有一辆自行车。”
唉……
好吧,其实也不稀罕。
曹玉昆已经基本习惯了做一个帅哥和富豪,做一个时时刻刻被女孩子记在心头、似乎每时每刻都想跟自己待在一起的家伙了。
只是她会这样跑来,依然让人感觉有些意外罢了。
刚想抬起手摸摸她的脸蛋儿,她却直接就扑上来了,一把搂住脖子,丝毫都不在乎曹玉昆现在脸上、脖子上到处都是汗湿,直接就凑上来亲了一口。
“我想你想了一整夜。”
“我怕你天一亮就要走了。”
“我想……想再跟你待一会儿,哪怕就一会儿。”
毕竟才早上六点来钟,虽然建国饭店的前台大堂里灯火通明,已经陆续有客人下楼来活动,但人毕竟是少的,而且像这种以外国旅客为主的酒店,老实讲,大家也都早就见惯了搂搂抱抱,因此倒是没人旁观、诧异。
曹玉昆反手搂住她的小细腰,想了想,说:“跟我上去坐一会儿?”
她马上点头,“嗯。好!”
那就带她上去,进了门,她还惊讶,“呀,这是你上次住的那个房间吗?”
曹玉昆哪里记得。
他只是知道,这女孩儿对于这种总统套房里硕大无朋的整面落地窗,和凭窗远望时候超级无敌的视野,是特别喜欢的。
留她在外头远眺,曹玉昆进浴室去冲了个澡。
但冲着冲着,这个澡就越冲越燥。
擦洗干净拿过浴袍本来都要穿上了,犹豫了一下,他却又给丢了回去,干脆就这么光着走了出来——她果然正站在那面大落地窗前,似乎是又在极目远眺。
嗯,时间刚刚好,东方的霞光万道,此刻正落在玻璃窗上。
似乎是听到了身后的动静,她笑着回转身来,“哥哥,这窗户……呃……”
曹玉昆赤身裸体地走过去。
她的嘴巴颤抖了几下,然后才回过神来,先是下意识地转开目光,随后又僵硬地转开脖子,但身体却站在那里没有动。
曹玉昆走过去,抱住她,直接就亲上了她的脖子。
“哥哥……”
她喃喃地叫唤,身体忽然打了个哆嗦。
尽管很有耐心,动作很慢、很细致,可也仅仅只是三分钟后,她就还是被曹玉昆彻底剥成了一只小白兔。
很满意。
果然是一血。
讲真,穿越过来到现在,也就算一年,除了最开始那半年之外,接下来,曹玉昆身边几乎就没断过女人,光是一血,他都已经拿了四个,今天是第五个,但最让他满意的,一直都是郭超琼郭大小姐。
其次是谢小雨和黄佳颖。
扈子红反倒要垫底——她后来是越来越有风情,骚得很,但属实的说,第一次那个时候,其实别别扭扭的,也不太爽利。
单说第一次就能带给曹玉昆的愉悦感,于飞泓足以排到谢小雨和黄佳颖中间——加上她喜欢咬着嘴唇儿,一脸羞耻感且目不转睛地看着你的小眼神儿的话,曹玉昆甚至觉得,她能跟谢小雨的第一次相媲美了。
相当完美的一次。
而且真的剥光了就发现,她的身材或许算不上多好,但皮肤是真的棒极了——而且基本上符合了曹玉昆的审美,瘦,但是有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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