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321章 争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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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锦瑟竟然不在名单之中?”兰珠华很是惊奇道,“她到哪里去了?”
之前,在科举大赛的考场上,当她看到叶西贝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一个人身上的时候,她就清楚,表姐那爱比较的心思又蠢蠢欲动了。
作为叶家家主的嫡亲孙女,且自小天资聪颖,所以,叶西贝一直被家人寄予了厚望。
更难能可贵的是,她也很是勤奋努力,从小到大在跟别人的数次比较中,一直处于上风。
但白锦瑟,第一次让叶西贝知道了什么叫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当年,大家一起加入的阴曹地府,一起进入的外门,甚至还在同一个宿舍住过。
刚开始的时候,叶西贝以为自己家学渊源,在修炼一事上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并未觉得白锦瑟会是自己强有力的竞争者,甚至根本不把对方看在眼里。
但没过多久,就在那年的大雁塔试炼赛上,白锦瑟却用自己的实力给她上了印象深刻的一节课。
她自以为是的那些优势、天资、自信,一瞬间被打得稀碎。
以至于后来,在叶西贝的修为足以进阶到筑基期时,她仍旧还停留在练气期,就为了拿到大雁塔试炼赛的冠军,证明白锦瑟能做到的,她叶西贝同样可以做到。
可等叶西贝进入内门之后,白锦瑟的修为却已经再度进阶到了金丹期,并且还已经拜了传功长老秦广王为师,早早去到秦广王的山头,自己拥有了一个洞府,再也没有了见面的机会。
直到科举大赛的笔试现场,在留下来的九成修士里,叶西贝又见到了白锦瑟。
如今,大家又站在了同一起跑线上。
叶西贝心里暗暗发誓,一定要跟白锦瑟来一场公平的较量,看看到底是谁更优秀一些。
给叶西贝当了十多年的跟班,兰珠华不说对叶西贝的心思掌握得十成十,最起码也算是了如指掌。
所以,她很快给叶西贝出了个主意:想办法把白锦瑟调到禹山城来任职。
叶家之所以被称之为修真世家,并不仅仅是因为家族中有那么一些拿得出手的高修为的修士,也并不仅仅是因为家族里的子弟很多都有修炼的资质,还因为叶家在魔族朝廷有一定的话语权。
所以,把参加科举大赛的几个修士安排到某个城池任职,并不是什么难事。
在吏部,每个官员都有自己的人脉需要照顾。
不过是把符合条件的人优先放在某个城池的任职名单上,也算不上什么违规的事情。毕竟,在哪里刷官职任务不是刷呢?
于是,叶西贝科举大赛结束后,便回到家里求了爷爷,把她和白锦瑟都调到禹山城任职。并且,两人必须是同样的职位,要么都是典史,要么都是衙役,要么都是捕快。
叶家主自然也知道,白锦瑟是孙女心中始终过不去的那道坎。
为避免孙女因此而生出心魔,他便一口答应下来。他叶家的子弟,就应该去公平的竞争。否则,不知道同别人的差距,又该怎么进步呢?
得了爷爷承诺的叶西贝,心满意足地回到了师门,无比期待着一个月过后,任命书的到来。
然而,当她拿到任命书的时候,却发现结果跟她想象的,一点儿都不一样。
随着任命书一起送来的,还有爷爷的一封信。
信不算太长,只说是事情出了一些意外,白锦瑟被任命到云逸城担任捕快了。并勉励叶西贝认真修习,认真工作。
听到兰珠华的问题,叶西贝回应道:“她去云逸城当了一名捕快。”
“云逸城?逍遥王名下的云逸城?”兰珠华倒吸了一口冷气,“她怎么有本事去到那里?”
兰珠华自从被带进叶家,就一直是当叶西贝的跟班在培养的。耳濡目染了那么多年,自然对魔界的事情有所耳闻。
“也不算有本事吧。”叶西贝撇了撇嘴,“真要有本事,怎么才会当一个小小的捕快?”
跟班的眼界当然比不上主人。所以,叶西贝很快就看出了问题的所在。
“难不成是有两方人马都点了白锦瑟的名,主事的官员任何一边都不想得罪,干脆就把她放到了云逸城。这样的话,也就没有人敢再置喙了?”
“是了。”叶西贝像是在解释给兰珠华听,又像是在自言自语,“作为传功长老的亲传弟子,秦广王不可能不做安排的。而我们叶家又点了白锦瑟的名,反倒把白锦瑟给送到了云逸城。”
兰珠华听完,心里便开始愤恨起来。
同样是做捕快,她只能在禹山城,跟在叶西贝的身后当个小跟班,而白锦瑟却能去到云逸城。
要知道,云逸城的城主是逍遥王啊。当今皇上的哥哥,唯一能留在皇帝身边的亲兄弟,魔界朝廷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存在。
虽然逍遥王平时住在皇城,但听说他偶尔也会回云逸城去处理事务。若是能做出点什么成绩,得到逍遥王的赏识,入朝为官就指日可待了。
总好过在这些小城池里,每天就是处理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根本入不了贵人的眼。终其一生,可能也就是个小捕快,赚些微薄的俸禄了。
叶西贝确实没有猜错,秦广王要把白锦瑟放到酆州城,叶家想让白锦瑟去到禹山城,最终,主事的官员只好安排白锦瑟到了云逸城。
而哪怕没有叶家,同样也还会有别的官员要让白锦瑟去到另外的城池。
所以,不管是什么样的原因,白锦瑟最终都会去到云逸城,成为一名捕快。这是已经为她安排好的道路。
不过,白锦瑟并不知道这些。
此刻,她正在洞府里收拾东西。
铁质令牌的任命书上,要求她三日后去到云逸城报到。虽然可以每天骑着坐骑上下班,也可以走师门的特殊通道,但对于未知的事情,她还是习惯提前做好准备。
万一,云逸城的事情特别多,她一个新入职的小捕快,总不可能跟着上司一起上下班吧?该加班的时候,还是要好好表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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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在科举大赛的考场上,当她看到叶西贝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一个人身上的时候,她就清楚,表姐那爱比较的心思又蠢蠢欲动了。
作为叶家家主的嫡亲孙女,且自小天资聪颖,所以,叶西贝一直被家人寄予了厚望。
更难能可贵的是,她也很是勤奋努力,从小到大在跟别人的数次比较中,一直处于上风。
但白锦瑟,第一次让叶西贝知道了什么叫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当年,大家一起加入的阴曹地府,一起进入的外门,甚至还在同一个宿舍住过。
刚开始的时候,叶西贝以为自己家学渊源,在修炼一事上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并未觉得白锦瑟会是自己强有力的竞争者,甚至根本不把对方看在眼里。
但没过多久,就在那年的大雁塔试炼赛上,白锦瑟却用自己的实力给她上了印象深刻的一节课。
她自以为是的那些优势、天资、自信,一瞬间被打得稀碎。
以至于后来,在叶西贝的修为足以进阶到筑基期时,她仍旧还停留在练气期,就为了拿到大雁塔试炼赛的冠军,证明白锦瑟能做到的,她叶西贝同样可以做到。
可等叶西贝进入内门之后,白锦瑟的修为却已经再度进阶到了金丹期,并且还已经拜了传功长老秦广王为师,早早去到秦广王的山头,自己拥有了一个洞府,再也没有了见面的机会。
直到科举大赛的笔试现场,在留下来的九成修士里,叶西贝又见到了白锦瑟。
如今,大家又站在了同一起跑线上。
叶西贝心里暗暗发誓,一定要跟白锦瑟来一场公平的较量,看看到底是谁更优秀一些。
给叶西贝当了十多年的跟班,兰珠华不说对叶西贝的心思掌握得十成十,最起码也算是了如指掌。
所以,她很快给叶西贝出了个主意:想办法把白锦瑟调到禹山城来任职。
叶家之所以被称之为修真世家,并不仅仅是因为家族中有那么一些拿得出手的高修为的修士,也并不仅仅是因为家族里的子弟很多都有修炼的资质,还因为叶家在魔族朝廷有一定的话语权。
所以,把参加科举大赛的几个修士安排到某个城池任职,并不是什么难事。
在吏部,每个官员都有自己的人脉需要照顾。
不过是把符合条件的人优先放在某个城池的任职名单上,也算不上什么违规的事情。毕竟,在哪里刷官职任务不是刷呢?
于是,叶西贝科举大赛结束后,便回到家里求了爷爷,把她和白锦瑟都调到禹山城任职。并且,两人必须是同样的职位,要么都是典史,要么都是衙役,要么都是捕快。
叶家主自然也知道,白锦瑟是孙女心中始终过不去的那道坎。
为避免孙女因此而生出心魔,他便一口答应下来。他叶家的子弟,就应该去公平的竞争。否则,不知道同别人的差距,又该怎么进步呢?
得了爷爷承诺的叶西贝,心满意足地回到了师门,无比期待着一个月过后,任命书的到来。
然而,当她拿到任命书的时候,却发现结果跟她想象的,一点儿都不一样。
随着任命书一起送来的,还有爷爷的一封信。
信不算太长,只说是事情出了一些意外,白锦瑟被任命到云逸城担任捕快了。并勉励叶西贝认真修习,认真工作。
听到兰珠华的问题,叶西贝回应道:“她去云逸城当了一名捕快。”
“云逸城?逍遥王名下的云逸城?”兰珠华倒吸了一口冷气,“她怎么有本事去到那里?”
兰珠华自从被带进叶家,就一直是当叶西贝的跟班在培养的。耳濡目染了那么多年,自然对魔界的事情有所耳闻。
“也不算有本事吧。”叶西贝撇了撇嘴,“真要有本事,怎么才会当一个小小的捕快?”
跟班的眼界当然比不上主人。所以,叶西贝很快就看出了问题的所在。
“难不成是有两方人马都点了白锦瑟的名,主事的官员任何一边都不想得罪,干脆就把她放到了云逸城。这样的话,也就没有人敢再置喙了?”
“是了。”叶西贝像是在解释给兰珠华听,又像是在自言自语,“作为传功长老的亲传弟子,秦广王不可能不做安排的。而我们叶家又点了白锦瑟的名,反倒把白锦瑟给送到了云逸城。”
兰珠华听完,心里便开始愤恨起来。
同样是做捕快,她只能在禹山城,跟在叶西贝的身后当个小跟班,而白锦瑟却能去到云逸城。
要知道,云逸城的城主是逍遥王啊。当今皇上的哥哥,唯一能留在皇帝身边的亲兄弟,魔界朝廷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存在。
虽然逍遥王平时住在皇城,但听说他偶尔也会回云逸城去处理事务。若是能做出点什么成绩,得到逍遥王的赏识,入朝为官就指日可待了。
总好过在这些小城池里,每天就是处理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根本入不了贵人的眼。终其一生,可能也就是个小捕快,赚些微薄的俸禄了。
叶西贝确实没有猜错,秦广王要把白锦瑟放到酆州城,叶家想让白锦瑟去到禹山城,最终,主事的官员只好安排白锦瑟到了云逸城。
而哪怕没有叶家,同样也还会有别的官员要让白锦瑟去到另外的城池。
所以,不管是什么样的原因,白锦瑟最终都会去到云逸城,成为一名捕快。这是已经为她安排好的道路。
不过,白锦瑟并不知道这些。
此刻,她正在洞府里收拾东西。
铁质令牌的任命书上,要求她三日后去到云逸城报到。虽然可以每天骑着坐骑上下班,也可以走师门的特殊通道,但对于未知的事情,她还是习惯提前做好准备。
万一,云逸城的事情特别多,她一个新入职的小捕快,总不可能跟着上司一起上下班吧?该加班的时候,还是要好好表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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