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跑马
一场惊心动魄的偷袭暗杀过后,该走的都陆陆续续走了。
墨侠与坊工们开始收拾一地的狼藉,金三针本是金针圣手,悬壶济世救人的,此时,却也不得不兼任兽医,挽起袖子来为那些中箭的马匹开始医治,好在只有三匹受伤严重的马,被射中了要害,地上流了一大滩血,正无力地躺在血泊中奄奄一息,发出阵阵痛苦的哀鸣。
金三针检查过后,脸色极其沉重,只能无奈地摇头,示意自己无力回天。
屠夫王小乙见状,提刀上前,朝着马的脖颈下随手一抹,那马竟连哼都没再哼一声,便停止了哀嚎。
屠夫也有菩萨心肠,让它少遭了不少的罪。
金三针一双润洁如玉的手,使出令人眼花缭乱的手法,无比迅捷的拔掉了其他马身上犹如刺猬般的箭杆,又在伤患处涂抹上自制的金疮药,原本汩汩流淌的伤口便立刻止住了血,说再养上个三五日,差不多就无大碍了。
面对这般惨状,大家的心情多少有些压抑,开始沉默地挖土砌灶拾柴烧水,准备晚餐。
屠夫王小乙在一旁娴熟地挥舞着一把乌黑屠刀,仅用了不大会的工夫,一张马皮便完整地剥了下来,屠刀所到之处,只听见一片窸窣如落雨般的啪嗒声,马骨无不迎刃而解,一条条,一块块,码放得井井有条,王小乙不但手上的功夫干脆利落,而且,他的身上竟没有沾染上一滴马血,只用了不到顿饭的工夫,一匹大马便被解成骨肉分明的两堆。
即便是来自草原的狐鹿左台见了,也不禁大为赞叹。
“王先生真乃神人也,你有这等神技傍身,要是到了草原上,只怕是部落那些汗王见了,也会抢着聘你去做大祭司,不愁没个好出路。”
在草原上,匈奴人骁勇善战,勇往直前,依靠着快马利刀,大杀四方,最敬长生天。
祭天是匈奴人的头等大事,祭祀台上摆放着香烛大案,案桌之上供白马为牲,中间供奉着神秘传承了几千年,被匈奴人视为至上珍宝的“祭天金人”,主持祈祷仪式者,便是倍受匈奴人尊崇的大祭司。
祈愿完毕,鼓乐齐奏,号角铮鸣,在神乐的伴奏下,匈奴部众们便开始了叼狼、赛马、赛骆驼等比赛,以此庆贺祭天大典圆满成功。
草原上,上至匈奴汗王贵族,下至牧民奴隶,无不敬畏长生天,而能够沟通长生天与人间的大祭司尤为神秘,他们被称为“神的仆人”,他们观星祭天,敬颂神祇的圣文,斋戒治病,小到婚丧嫁娶,大到出兵打仗,几乎事事都需要通过大祭司,转达神明的旨意。
王小乙忙摆手,谦虚道。
“公子谬赞了,小人不过是个上不了台面的宰牛屠狗之辈,蒙墨大人不弃,收留下我,能赏我口饭吃,有个安身之所,小人已经是祖上烧了高香,积了大德啦,又焉敢有非分之想。”
墨北风笑道。
“王先生过谦了,世人不是常说一句话嘛,做人不能有傲气,但不可无傲骨,我觉得,这世上任何手艺都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你我大家同样也是如此,不分什么大人小人,古人云,学无先后,达者为师,诸位在自己那一行当里,都是大家,也都是我墨北风的先生,今日之事让大家受惊了,今晚恐怕要委屈诸位,在这荒野露宿了,等到了古浪县的庄子上,我再摆酒席谢罪,给诸位先生压惊。”
大伙听到这话,心中不由感到一丝宽慰。
这些坊工本来在工坊中做苦役的,无不身心疲惫,感到没有出头之日,被墨北风赎买后带到了墨府,终于过上了衣食无忧的日子,也不再受那些监工、坊正们的鞭笞之苦,大伙便觉得这日子有了盼头,此番跟着墨北风到古浪县去,知道那里是个苦寒之地,心中不免有些担忧,如今又摊上这么一场生死劫难,所幸有惊无险,现在听到那少年说出这么一番暖人心的话来,不管其中的水分有多少,总觉得这心里踏实了不少。
晚风轻拂,一股肉香越来越浓,飘荡于山谷中,大家这才觉得有些饥肠辘辘。
都说天上的龙肉,地上的驴肉,人们以此来形容肉质的鲜美,其实,马肉的鲜嫩肥美滋味一点都不比驴肉差,只不过马匹无论是在草原部落还是维洛王朝,掌权者都对马匹极为重视,战马作为极其重要的战略物资,除非老病而死,严禁私自屠宰杀戮。
天下时局不稳,使得朝廷对于马匹的管控律法极为严苛。
在维洛王朝,军马自不必多言,就连一些豪阀权贵家里豢养的私马都必须登记在册,在官府中记录备案,马匹的私自交易更是被官府严令禁止,如果有人胆敢无视朝廷法令,而私相贩卖交易,会被处以谋逆大罪杀头的。
试问,又有几人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去杀马呢?
木柴在灶台下跃动着红彤彤的火苗,大铁锅里咕嘟出诱人的香气,哲古达往锅里放入一大把从山间采来的野菜,还有在松树下采来的鲜蘑菇,一股脑全丢了进去,说来也怪,锅里原先还有些许的膻味气味,此时竟被清新的野菜香气完全化解了,鼻间只闻到馥郁芬芳的肉香,不由令人垂涎欲滴。
狐鹿左台早已忍不住了,拿起笊篱从锅里捞出一条马腿来,用手撕下一条马肉放进嘴里,咀嚼几下,只觉得肉质紧实,咸鲜可口,筋头巴脑的颇有嚼头,不由大呼过瘾。
“真香,真美味!”
大家见他吃得那么香,便都纷纷取来碗筷,从锅中捞肉吃,马肉不但滋味悠长,还是一味益气补血,滋补肝肾,强筋健骨的药膳美食,美味入腹,丹田气血顿时无比充盈,一时大伙吃得个个红光满面,浑身上下也生出了不少的力气来,尤其是对刚才被寂灭法王打得七窍流血的墨北风而言,更是一剂上佳的补品。
这时,哲古达端着碗凑了过来,低声道。
“这玩意儿好吃是好吃,可就是这劲儿……太大了,幸亏这里没有女人,要是身边有个小娘子,只怕是我要把控不住啦。”
狐鹿左台抱着一条马腿啃得油光满面,撇嘴道。
“瞧你那点儿出息,就吃这么点马肉就受不了啦,那要是再喝上碗鹿血呢,估计你得像墨兄弟似的七窍流血了,你看看我,一条马腿吃下去大半,还不是一点事没有嘛。”
金三针看了他一眼,说道。
“马肉益气补血,对你的病症大有益处,你多吃些没事,不过,哲少侠本就气血旺盛,又正当年少气盛的岁数,我劝你还是少吃为妙,同理,一样食材也好,一副汤药也罢,皆需因人而异,因时而异,所以大夫在为病人开药方时,即便是同一症状,也会根据病人的年纪、脉象,开出不同的方子来。”
哲古达听到金三针这一番医家的真知灼见,顿时觉得受益匪浅,拱手道。
“能听到金先生这一番金玉良言,在下受教了,不过,我有一事不明,想请教一下先生。”
金三针颔首笑道。
“哲少侠客气,你有何事不明,尽管直言就是了,在下定当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哲古达脸涨得通红,有些扭捏道。
“我有些火大,下面……邦邦的,该如何……泻火呢?”
……
金三针颇有些为难,他踌躇了好一阵子,方才缓缓道。
“哲少侠血气方刚,偶尔有压不住火的时候,可以自己找五指姑娘去帮忙,或者,在夜半时分,自己去跑跑马也能解决,这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哲古达听后仍是一头雾水,不解道。
“跑马能泄火?我咋没听说过呢,还有,五指姑娘是谁?先生不是知无不言嘛,能不能说得透彻些,俺读书少,有些话听不大懂。”
……
第二日清晨,经过一晚上的休息,大伙的精神都很好,显得神清气爽。
不过,哲古达却顶着一双黑眼圈,骑在马上,呵欠连天,摇来晃去的,有点儿发蔫,墨北风便放慢了追风的马步,与他并肩而行,扭脸问道。
“咋的,昨夜没睡好吗?”
哲古达揉了把脸,忽然叹息一声,愁眉苦脸道。
“那个金三针真不是个东西,净出馊主意,说什么跑马能泄火,我他娘的还真信了他的鬼话,结果昨夜我骑着马出去溜溜跑了半宿,差点把马都累散架了,把我也折腾得不轻,刚回来眯了一会儿,谁知,又被你们给吵醒了,你说这路上我能有精神头吗?”
墨北风听到这话,差点没绷住乐出声来,忙背转身去,好一通咳嗽,缓了半晌,这才强忍住笑意道。
“你怎么能怪人家金先生呢,我就问你一句话,你那火谢了没?”
哲古达愣愣地瞅着胯下半响,摸着脑袋有些不好意思道。
“真的哎,还真他娘的管用,哦!我明白啦,原来累得跟条死狗似的还真泻火呐,是我的不对,敢情是我误会人家啦。”
……
越往北走,道路越是坑坑洼洼的,越难走,景色也越来越荒凉。
或许是在经历了那场无比凶险的偷袭后,给大家心里或多或少留下了阴影,一路上大多数时间都在埋头赶路,不怎么聊天,此刻,大伙恨不能插翅飞到古浪县去,早到早安心,这一路上顶着炎炎烈日翻山越岭,实在是太辛苦。
一路行来,墨北风也是感触良多。
这条道虽然不算长,却没想到一天不到黑就遭遇到了偷袭,而且,他们的谋划还如此缜密,对手如此强悍,居然能把北夷国与喀喇王朝的顶尖高手都调集过来,无疑是要置他们于死地,可谁又会有如此大的手笔呢?
虽然维洛王朝的人没有出现,但这种欲盖弥彰的行径,更说明了此地无银三百两。
墨北风不由轻吐出一口浊气,想以此来舒缓心中的郁闷,朝中三位一品大员,宰相李石增是位文臣,虽说自己上次在洛水垂钓的时候,二人有过一次不算见面的见面,他让自己的马夫来找过自己,当时没有给他面子,让他觉得老脸丢尽,自此怀恨在心?
可不是说,宰相肚里能撑船吗?
尽信书,则不如无书,正如金三针所言,这世上没有任何一剂药方是可以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要因人、因事、因时而异,这一次兴元帝上位,虽然他们三位大员的位置未变,但朝堂之中的变动却很大,换了不少的新人,但换汤不换药的疗效究竟有多大,只有天知道。
墨北风无意参与朝堂上的钩心斗角,因而拒绝了那个官职,他只想韬光养晦,将墨门发展壮大,不料,树欲静而风不止,有人在从中掣肘,这就不能不让他起了杀心。
墨门隐忍了千年,但换来的结果又是什么呢?还不是日益的萧条败落。
要说从中作梗,嫌疑最大的莫过于太师司马年了。
先是哲古达在浮云岭的乱葬岗上,杀死了他的嫡子司马无功,以此来祭奠先人的亡魂,未等尘埃落定,墨北风又在洛都街头,当街悍然杀死了卧虎司校尉权载舆,又重伤了卧虎司的暗探熊武,接二连三的伤亡,无异于在太师司马年的心口上撒盐,谁敢说他不会狗急了跳墙,孤注一掷内外勾结,设局偷袭以雪心头之恨呢。
可是,北夷国拓跋亲卫百夫长迦西却谈及,此次他们入境,得到了军方的不少关照。
军方的大佬自然是大将军韩牧了,他向来治军极严,在军中的权威更是一言九鼎,如果没有得到他的首肯,谁又敢背着他做出如此胆大之事,如此说来,朝中三位大员都有极大的干系,要知道,他们在朝堂日久,树大根深,其间的关系更是错综复杂,可谓是牵一发而动全身,这也是这次高元师继位以来,一直没有动他们三人的根本原因。
墨北风抬头望了一眼苍莽的荒野,不由自语道。
“看来,我好大的面子吖!”
哲古达凑了上来,问道。
“说什么呢,神神叨叨的。”
墨北风看了他一眼,见他此时的脸色好了很多,笑道。
“没什么,只怕是往后会麻烦不断,墨门的路估计也不好走哇。”
哲古达沉默片刻,忽然扬眉道。
“怕个鸟,路不好走,那就踏平了再走,佛挡杀佛,魔挡杀魔,神挡杀神,鬼挡杀鬼,爱几八谁谁谁,我这人是个大老粗,不像你读那么多书,明白那么多的通玄妙论,我这人就认准了一条,谁跟我过不去,那我就跟他过不去,有时候听别人说什么忍为上,狗屁!有些人就是蹬鼻子上脸那伙的,人不能太怂啦,遇上那样的,啪!一巴掌拍死它,老子又不是他老子,还得惯着他,你说呢?”
墨北风没想到他跑了半宿的马,竟然会悟出这么多的大道理来,还说得一套一套的,不由笑道。
“老话说,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我看你都用不上三日,这不才刚刚跑了半宿的马,就说得头头是道,看来,你还真是长大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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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三针检查过后,脸色极其沉重,只能无奈地摇头,示意自己无力回天。
屠夫王小乙见状,提刀上前,朝着马的脖颈下随手一抹,那马竟连哼都没再哼一声,便停止了哀嚎。
屠夫也有菩萨心肠,让它少遭了不少的罪。
金三针一双润洁如玉的手,使出令人眼花缭乱的手法,无比迅捷的拔掉了其他马身上犹如刺猬般的箭杆,又在伤患处涂抹上自制的金疮药,原本汩汩流淌的伤口便立刻止住了血,说再养上个三五日,差不多就无大碍了。
面对这般惨状,大家的心情多少有些压抑,开始沉默地挖土砌灶拾柴烧水,准备晚餐。
屠夫王小乙在一旁娴熟地挥舞着一把乌黑屠刀,仅用了不大会的工夫,一张马皮便完整地剥了下来,屠刀所到之处,只听见一片窸窣如落雨般的啪嗒声,马骨无不迎刃而解,一条条,一块块,码放得井井有条,王小乙不但手上的功夫干脆利落,而且,他的身上竟没有沾染上一滴马血,只用了不到顿饭的工夫,一匹大马便被解成骨肉分明的两堆。
即便是来自草原的狐鹿左台见了,也不禁大为赞叹。
“王先生真乃神人也,你有这等神技傍身,要是到了草原上,只怕是部落那些汗王见了,也会抢着聘你去做大祭司,不愁没个好出路。”
在草原上,匈奴人骁勇善战,勇往直前,依靠着快马利刀,大杀四方,最敬长生天。
祭天是匈奴人的头等大事,祭祀台上摆放着香烛大案,案桌之上供白马为牲,中间供奉着神秘传承了几千年,被匈奴人视为至上珍宝的“祭天金人”,主持祈祷仪式者,便是倍受匈奴人尊崇的大祭司。
祈愿完毕,鼓乐齐奏,号角铮鸣,在神乐的伴奏下,匈奴部众们便开始了叼狼、赛马、赛骆驼等比赛,以此庆贺祭天大典圆满成功。
草原上,上至匈奴汗王贵族,下至牧民奴隶,无不敬畏长生天,而能够沟通长生天与人间的大祭司尤为神秘,他们被称为“神的仆人”,他们观星祭天,敬颂神祇的圣文,斋戒治病,小到婚丧嫁娶,大到出兵打仗,几乎事事都需要通过大祭司,转达神明的旨意。
王小乙忙摆手,谦虚道。
“公子谬赞了,小人不过是个上不了台面的宰牛屠狗之辈,蒙墨大人不弃,收留下我,能赏我口饭吃,有个安身之所,小人已经是祖上烧了高香,积了大德啦,又焉敢有非分之想。”
墨北风笑道。
“王先生过谦了,世人不是常说一句话嘛,做人不能有傲气,但不可无傲骨,我觉得,这世上任何手艺都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你我大家同样也是如此,不分什么大人小人,古人云,学无先后,达者为师,诸位在自己那一行当里,都是大家,也都是我墨北风的先生,今日之事让大家受惊了,今晚恐怕要委屈诸位,在这荒野露宿了,等到了古浪县的庄子上,我再摆酒席谢罪,给诸位先生压惊。”
大伙听到这话,心中不由感到一丝宽慰。
这些坊工本来在工坊中做苦役的,无不身心疲惫,感到没有出头之日,被墨北风赎买后带到了墨府,终于过上了衣食无忧的日子,也不再受那些监工、坊正们的鞭笞之苦,大伙便觉得这日子有了盼头,此番跟着墨北风到古浪县去,知道那里是个苦寒之地,心中不免有些担忧,如今又摊上这么一场生死劫难,所幸有惊无险,现在听到那少年说出这么一番暖人心的话来,不管其中的水分有多少,总觉得这心里踏实了不少。
晚风轻拂,一股肉香越来越浓,飘荡于山谷中,大家这才觉得有些饥肠辘辘。
都说天上的龙肉,地上的驴肉,人们以此来形容肉质的鲜美,其实,马肉的鲜嫩肥美滋味一点都不比驴肉差,只不过马匹无论是在草原部落还是维洛王朝,掌权者都对马匹极为重视,战马作为极其重要的战略物资,除非老病而死,严禁私自屠宰杀戮。
天下时局不稳,使得朝廷对于马匹的管控律法极为严苛。
在维洛王朝,军马自不必多言,就连一些豪阀权贵家里豢养的私马都必须登记在册,在官府中记录备案,马匹的私自交易更是被官府严令禁止,如果有人胆敢无视朝廷法令,而私相贩卖交易,会被处以谋逆大罪杀头的。
试问,又有几人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去杀马呢?
木柴在灶台下跃动着红彤彤的火苗,大铁锅里咕嘟出诱人的香气,哲古达往锅里放入一大把从山间采来的野菜,还有在松树下采来的鲜蘑菇,一股脑全丢了进去,说来也怪,锅里原先还有些许的膻味气味,此时竟被清新的野菜香气完全化解了,鼻间只闻到馥郁芬芳的肉香,不由令人垂涎欲滴。
狐鹿左台早已忍不住了,拿起笊篱从锅里捞出一条马腿来,用手撕下一条马肉放进嘴里,咀嚼几下,只觉得肉质紧实,咸鲜可口,筋头巴脑的颇有嚼头,不由大呼过瘾。
“真香,真美味!”
大家见他吃得那么香,便都纷纷取来碗筷,从锅中捞肉吃,马肉不但滋味悠长,还是一味益气补血,滋补肝肾,强筋健骨的药膳美食,美味入腹,丹田气血顿时无比充盈,一时大伙吃得个个红光满面,浑身上下也生出了不少的力气来,尤其是对刚才被寂灭法王打得七窍流血的墨北风而言,更是一剂上佳的补品。
这时,哲古达端着碗凑了过来,低声道。
“这玩意儿好吃是好吃,可就是这劲儿……太大了,幸亏这里没有女人,要是身边有个小娘子,只怕是我要把控不住啦。”
狐鹿左台抱着一条马腿啃得油光满面,撇嘴道。
“瞧你那点儿出息,就吃这么点马肉就受不了啦,那要是再喝上碗鹿血呢,估计你得像墨兄弟似的七窍流血了,你看看我,一条马腿吃下去大半,还不是一点事没有嘛。”
金三针看了他一眼,说道。
“马肉益气补血,对你的病症大有益处,你多吃些没事,不过,哲少侠本就气血旺盛,又正当年少气盛的岁数,我劝你还是少吃为妙,同理,一样食材也好,一副汤药也罢,皆需因人而异,因时而异,所以大夫在为病人开药方时,即便是同一症状,也会根据病人的年纪、脉象,开出不同的方子来。”
哲古达听到金三针这一番医家的真知灼见,顿时觉得受益匪浅,拱手道。
“能听到金先生这一番金玉良言,在下受教了,不过,我有一事不明,想请教一下先生。”
金三针颔首笑道。
“哲少侠客气,你有何事不明,尽管直言就是了,在下定当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哲古达脸涨得通红,有些扭捏道。
“我有些火大,下面……邦邦的,该如何……泻火呢?”
……
金三针颇有些为难,他踌躇了好一阵子,方才缓缓道。
“哲少侠血气方刚,偶尔有压不住火的时候,可以自己找五指姑娘去帮忙,或者,在夜半时分,自己去跑跑马也能解决,这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哲古达听后仍是一头雾水,不解道。
“跑马能泄火?我咋没听说过呢,还有,五指姑娘是谁?先生不是知无不言嘛,能不能说得透彻些,俺读书少,有些话听不大懂。”
……
第二日清晨,经过一晚上的休息,大伙的精神都很好,显得神清气爽。
不过,哲古达却顶着一双黑眼圈,骑在马上,呵欠连天,摇来晃去的,有点儿发蔫,墨北风便放慢了追风的马步,与他并肩而行,扭脸问道。
“咋的,昨夜没睡好吗?”
哲古达揉了把脸,忽然叹息一声,愁眉苦脸道。
“那个金三针真不是个东西,净出馊主意,说什么跑马能泄火,我他娘的还真信了他的鬼话,结果昨夜我骑着马出去溜溜跑了半宿,差点把马都累散架了,把我也折腾得不轻,刚回来眯了一会儿,谁知,又被你们给吵醒了,你说这路上我能有精神头吗?”
墨北风听到这话,差点没绷住乐出声来,忙背转身去,好一通咳嗽,缓了半晌,这才强忍住笑意道。
“你怎么能怪人家金先生呢,我就问你一句话,你那火谢了没?”
哲古达愣愣地瞅着胯下半响,摸着脑袋有些不好意思道。
“真的哎,还真他娘的管用,哦!我明白啦,原来累得跟条死狗似的还真泻火呐,是我的不对,敢情是我误会人家啦。”
……
越往北走,道路越是坑坑洼洼的,越难走,景色也越来越荒凉。
或许是在经历了那场无比凶险的偷袭后,给大家心里或多或少留下了阴影,一路上大多数时间都在埋头赶路,不怎么聊天,此刻,大伙恨不能插翅飞到古浪县去,早到早安心,这一路上顶着炎炎烈日翻山越岭,实在是太辛苦。
一路行来,墨北风也是感触良多。
这条道虽然不算长,却没想到一天不到黑就遭遇到了偷袭,而且,他们的谋划还如此缜密,对手如此强悍,居然能把北夷国与喀喇王朝的顶尖高手都调集过来,无疑是要置他们于死地,可谁又会有如此大的手笔呢?
虽然维洛王朝的人没有出现,但这种欲盖弥彰的行径,更说明了此地无银三百两。
墨北风不由轻吐出一口浊气,想以此来舒缓心中的郁闷,朝中三位一品大员,宰相李石增是位文臣,虽说自己上次在洛水垂钓的时候,二人有过一次不算见面的见面,他让自己的马夫来找过自己,当时没有给他面子,让他觉得老脸丢尽,自此怀恨在心?
可不是说,宰相肚里能撑船吗?
尽信书,则不如无书,正如金三针所言,这世上没有任何一剂药方是可以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要因人、因事、因时而异,这一次兴元帝上位,虽然他们三位大员的位置未变,但朝堂之中的变动却很大,换了不少的新人,但换汤不换药的疗效究竟有多大,只有天知道。
墨北风无意参与朝堂上的钩心斗角,因而拒绝了那个官职,他只想韬光养晦,将墨门发展壮大,不料,树欲静而风不止,有人在从中掣肘,这就不能不让他起了杀心。
墨门隐忍了千年,但换来的结果又是什么呢?还不是日益的萧条败落。
要说从中作梗,嫌疑最大的莫过于太师司马年了。
先是哲古达在浮云岭的乱葬岗上,杀死了他的嫡子司马无功,以此来祭奠先人的亡魂,未等尘埃落定,墨北风又在洛都街头,当街悍然杀死了卧虎司校尉权载舆,又重伤了卧虎司的暗探熊武,接二连三的伤亡,无异于在太师司马年的心口上撒盐,谁敢说他不会狗急了跳墙,孤注一掷内外勾结,设局偷袭以雪心头之恨呢。
可是,北夷国拓跋亲卫百夫长迦西却谈及,此次他们入境,得到了军方的不少关照。
军方的大佬自然是大将军韩牧了,他向来治军极严,在军中的权威更是一言九鼎,如果没有得到他的首肯,谁又敢背着他做出如此胆大之事,如此说来,朝中三位大员都有极大的干系,要知道,他们在朝堂日久,树大根深,其间的关系更是错综复杂,可谓是牵一发而动全身,这也是这次高元师继位以来,一直没有动他们三人的根本原因。
墨北风抬头望了一眼苍莽的荒野,不由自语道。
“看来,我好大的面子吖!”
哲古达凑了上来,问道。
“说什么呢,神神叨叨的。”
墨北风看了他一眼,见他此时的脸色好了很多,笑道。
“没什么,只怕是往后会麻烦不断,墨门的路估计也不好走哇。”
哲古达沉默片刻,忽然扬眉道。
“怕个鸟,路不好走,那就踏平了再走,佛挡杀佛,魔挡杀魔,神挡杀神,鬼挡杀鬼,爱几八谁谁谁,我这人是个大老粗,不像你读那么多书,明白那么多的通玄妙论,我这人就认准了一条,谁跟我过不去,那我就跟他过不去,有时候听别人说什么忍为上,狗屁!有些人就是蹬鼻子上脸那伙的,人不能太怂啦,遇上那样的,啪!一巴掌拍死它,老子又不是他老子,还得惯着他,你说呢?”
墨北风没想到他跑了半宿的马,竟然会悟出这么多的大道理来,还说得一套一套的,不由笑道。
“老话说,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我看你都用不上三日,这不才刚刚跑了半宿的马,就说得头头是道,看来,你还真是长大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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