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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救世之心

    “张将军,水可载舟,亦能覆舟,如果绝了这些百姓的命,那临安就真真切切变成了一座死城。”

    城楼之上,刘喜不忍去看城下惨绝人寰的惨状,苦苦哀求道:“临安城内的粮草完全够我军吃上三年的,与其留在仓库里发霉,倒不如当成工晌,给他们一条活路的同时,也可壮大我延军。”

    粮草名义之上是望族刘家的,归刘喜管,但实际上刘家早已被延军暗中监视。

    和平的时候,延军会与你商谈粮草的价格,可真打起来了,谁会在乎你的想法?

    “你还有脸说?若不是你出的烂计,我也不会白白损失十几个部下!”

    张志远一脚将刘喜踹倒在地上,道:“你与晋军私通的事我还没有与你计较,你竟然还敢在我面前提起此事?”

    张志远没有吴深的气魄,他也没有镇压住难民的能力。

    “不必再废话,我就算把粮食都烧了,也不会留给那些贱民。”

    在刘喜失落的目光中,张志远大步离去。

    烧粮乃是张志远的最后一招,如果城破了,他宁愿烧了也不愿意留给晋军。

    对于他来说,现在他需要做的便是尽可能的守住临安,等到丰城的困境解除。

    也许,自己可以因此次守城,得到雁王大人的青睐,从此平步青云。

    因为他知道,虽然这些人喊着自己张将军,但心里还认为他只是一个副将。

    刘喜慢慢闭上眼睛,无奈的发出一声长叹。

    在延军的注视下,刘喜缓缓走下城楼,沿着那条熟悉的路走回去。

    “给我搬,别停!小杂种,想死是不是?”

    一名延军将士挥动着马鞭,马鞭打在空中,发出唰唰的破空声。

    啪!

    他将马鞭打在一位抱着小碎石的孩童身上,呵斥道:“小杂种,谁让你把石头放下的?”

    那名看起来只有七八岁大的孩童被一马鞭打在地上,缩起身子,双臂护住头部,边哽咽边哀求道:“大人大人,我这就搬,这就搬,你别打我。”

    孩童的手臂上,长长的一条血痕,触目惊心。

    “大人,求你了,求求你放过他吧,他的腿在上山时摔坏了,我搬,我搬。”

    一位老汉子挡在孩童身前,弯下腰,主动搬起孩子面前的石块。

    那名延军似觉得自己的威严被挑衅,他面无表情的抬起手中的马鞭,“老东西,你也是活够了是吗?”

    “等等!”

    一道焦急的声音从他的身后传来,延军手中的动作一顿,随后扭头看去。

    刘喜抬起衣袍,迈动小肉腿气喘吁吁的向前跑了几步,来到这名延军身前,大口喘着粗气道:“这位兄弟,我家的仆人前些日子死了几个,我看这小乞丐虽然腿脚不灵活,但力气还尚可,不知可否……”

    说话间,刘喜先左右望了一眼,随后伸出胖胖的小手拉住这名延军的手,偷摸的塞了些银子,小声说道:“哥几个最近也都辛苦了,我家还藏有几谭凤仙楼的好酒,改日我让仆人送来。”

    在摸到银子的那一刻,那名延军原本皱起的眉头轻轻舒缓,对着刘喜语气颇为恭敬,道:“一个小乞丐而已,刘贾人若是喜欢便尽管带去。”

    刘喜虽在张志远面前没有太多话语权,但比起普通的将士,身份上还是要高上一等的,且刘喜常以笑脸迎人,又愿多散钱财,所以一般将士都会卖他个面子。

    “多谢兄弟。”

    刘喜道谢后,便来到那个孩童身边,道:“跟上,若是落下了,我可不会等你。”

    孩童年纪虽小,却早知世事,知道这是有贵人救自己,急忙跪在地上磕上几个响头,“多谢大人,多谢大人。”

    额头上血水流出,孩童却浑然不知。

    刘喜走在前,不知是因体胖还是如何,走的速度极慢,而孩童虽一只腿有所疾,但连命都顾不上的人,又怎会在意这点不便。

    孩童虽不懂大家族的礼仪规矩,但他想着自己以前看过的,落在刘喜身后一个身位,咬着牙保持自己的脚速。

    正因为如此,刘喜在心底里对于这个孩童还算满意,于是开口问道:“姓甚命谁?”

    “回…回大人,没有…姓,母亲以前唤我毛毛。”

    “哦?”

    刘喜停下,他颇有意外,未曾想这黑脸瘦小的孩童还是个女娃。

    他曾经了解过附近的一个村子的习俗,男娃未起名前皆喊狗蛋,女娃皆唤毛毛。

    “那你母亲呢?”

    “死…死了。”

    毛毛的眼睛里泪珠打着转,但却倔强的咬着嘴唇,强忍着泪水。

    望着面前可怜的毛毛,刘喜不知道想起了什么,一时失神。

    “都是命苦之人啊。”

    刘喜伸出手,想要摸摸毛毛的脑袋,毛毛却别过头,怯生生道:“大人,脏……”

    “傻孩子。”

    刘喜再次伸出手,轻抚毛毛脑袋上已经乱了的头发,一时间有些晃了神,喃喃道:“是我没保护好你啊,庆妹。”

    回到刘府。

    刘喜对着身旁的管家吩咐道:“帮她洗漱一番。”

    管家点头,随后便领着毛毛向后房去。

    回到家,刘喜才觉得略微轻松一些,近些日子城中发生的事实在太多,让他疲惫不堪。

    在简单的吃了些东西之后,刘喜便返回自己房间,小睡了一会。

    睡醒之后,刘喜便去了书房,因为他手中的事情繁多。

    吴深在时,便将城中许多事情交给了刘喜去处理,吴深自负,他认为自己只要控制好兵马便行。

    事实上,的确如此,吴深在时,临安没有出任何问题。

    他只负责打仗守城,至于钱粮之事,他只负责问刘喜要,因为刘喜一宗族的性命都在他的掌控之中。

    现在张志远接替了吴深的位置,也学起了吴深的手段。

    咯吱。

    书房的门推开。

    刘喜抬头看去,发现是洗漱完的毛毛,他好奇问道:“何事?”

    毛毛走上前,小心翼翼的从怀里掏出一块玉戒,并不敢直视刘喜的眼睛,怯生生道:“老爷,这是我娘留给我的玉佩,她说值好些前。自从我娘走了之后,我就一直是个孤儿,与野狗抢食物,捡野果野菜充饥。多谢老爷收留了我…所以……”

    原本有些愠怒的目光逐渐变得有些温柔,刘喜虽重利,但却不轻视生命,他语气温和道:“既然是你娘留给你的,你就好好收着。既然入了我刘家,便好好学着规矩,认真做事,我虽帮不了临安这么多人,但给你个吃饭睡觉的地方还是行的。”

    毛毛还是郑重的将玉戒放在桌子上,随后又跪在地上重重的磕了两个头,“感谢老爷的大恩大德,自我娘死过后,从未人有人对我这么好,毛毛一定谨记在心。”

    沉闷的碰击声响起,磕完头的毛毛眼中带着一丝亮光,像是幽暗的山穴里出现一道明亮的光。

    毛毛离开后,书房里的刘喜心情复杂,他也说不好是什么滋味。

    他拿起那枚戒指,在灯光下看了看,只是一个劣质的玉戒,值不得二两银子。

    这样的玉戒掉在地上,刘喜也未必会弯腰去捡,不过刘喜还是将这枚戒指收下,收进自己的怀里。

    比起之前,他的心里多了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

    似有些喜悦,又似有些感动,有些悯怀,有些感伤……

    嗒嗒。

    敲门声再次响起。

    刘喜的逐渐远去的思绪被打断,收起思绪,微皱起眉头道:“请进。”

    这时候,一仆人推门进入房间,随后又将门给缓缓关上。

    刘喜刚要发怒,那仆人便扬起一个古怪的笑容,如同叙家常一般开口道:“刘二虎,日子过得好生滋润啊。”

    刘喜当即脸色一变,外人皆知他是刘家的二房长子,但鲜有人知道,他其实还有一个哥哥,只是在五岁时夭折。

    而二虎这个小名,更是少有人知道。

    “你是什么人?”

    刘喜沉声问道。

    刘喜虽然发问,但心中已有了些许猜测。

    那仆人只是笑笑,道:“殿下让奴才给你传句话,对于刘贾人叛国之事,殿下说他是信都不愿信的。在今夜二更,张志远会身死于军帐之中,到时候城内的延军都会被吸引走,城中会大乱。这临安的粮,毁了也好,藏了也好,反正是不能留给延军。”

    “为何?”

    那仆人却未回答刘喜的话,推开书房的门缓缓离去。

    在那仆人离去之后,刘喜细细一想,便想通了问题的关键。

    晋军在临安附近有高手,但却无大军,即便他们占了临安,雁王也可派军快速收回临安。

    所以,他们要毁粮。

    刘喜没有想着通风报信,因为他们连张志远都可以杀,自己手下这护院,又能如何?

    忽然,张志远眼睛睁大,想到了一条计策。

    在谨慎思考之后,他只觉得此计是铤而走险。

    他眺望远处,最终狠下心来,喃喃道:“这笔买卖,亏大了。”

    二更天。

    临安城中突患蛇患,数千条长虫在城中躁动,且十几位武者埋伏截杀延军,支援的延军也被拖延,临安也因此再次大乱。

    而在纷乱中,一黑衣人身形灵活,在斩杀张志远后又接连杀死数位延官,在延军重重包围之中逃出。

    而在此夜,还有另一个令人震惊的消息。

    刘喜竟派人私自打开了西门,放上万的流民进城,并告知粮仓所在位置。

    随着难民的进入,原本死气沉沉的临安忽然活了起来。

    至少,烽火少了,烟火多了。

    后世评价,商人虽重利,却亦有救世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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