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章 不如我们搬去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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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威鸣却不这么想。
“娘,我去县城的时候听说……还是得把孩子送到书院去念书比较好,要不然孩子连个帮忙的同窗都没有,请人做保只能花钱,若是不小心得罪了人,给传了出去就更不好了……”林威鸣犹豫着说道。
家里人一听都有些愣住了。
他们一直觉得只要林中元好好念书,自己肚子里的才华能考过试,也就足够了。
倒没想到这里头还有许多弯弯绕绕。
几个大人都沉默了一会儿,最终还是雪芙憋不住气,对柳君澜轻声喊道:“娘,孩子舍不得咱们,咱们也不能叫孩子有书不能念啊……”
“那……咱们一家都去县城?可咱们去县城能吃啥喝啥,连房子都没有,光靠着那点积蓄坐吃山空可咋办?”柳君澜也不是没听出自家儿媳妇的意思。
可是她心里十分犹豫,一方面自然是觉得那些钱该是属于林挽月的,该给她留着才是。
另一方面也是舍不得自家这新盖好的房子,住着多宽敞,多舒服!
要是去了县城,租个房子住多有不便,要是买房子又得花许多钱。
最重要的是去了县城就得样样花钱,不可能像家里一样吃喝全靠自家田地里种出来,花不了多少银子。
在家千般好,出门万事难。
雪芙关心儿子前程,便主动说道:“娘,我在家里也没多大事,若是去了县城,只怕还能找些帮人浆浆洗洗的活,也能挣些钱。”
“威鸣力气大,去了县城总能找到活干。”
“嗯嗯。”林威鸣点了点头。
她便目光恳求的看着柳君澜。
家里五个孩子却很兴奋,他们要是去了县城,那不是能天天买各种糕点果子吃了?
县城里卖的点心可比镇子上和集市上的那些点心好吃多了。
“挽挽,你想不想去县城?”柳君澜略微思索了一下,便从从大孙子手里接过了小孙女。
林挽月鼓着嘴巴仔细思考了一下,奶声奶气的对柳君澜说道:“去,去吃好多好吃哒,锅锅也要念书,要考状元呐!”
能让大哥去县城书院念书,当然是好事。
林挽月也很愿意。
只是心里多少有些不舍得。
这里的小伙伴她都已经玩的很熟悉了,村里人虽然有时候嘴巴碎,但大多也的确都是淳朴的人。
可是为了大哥,那还是得去县城的好!
“咱们去了县城也不是不能回来的,县城虽然远,但是咱们家现在有了牛车,一来一回也就是半天工夫。到时候要是想回来,咱们就回来看看。”雪芙安慰她说道。
至于林哲云兄弟三个,听说要去县城,那都是一个个乐开了花的。
尤其是林哲云,笑嘻嘻的问他爹:“爹,你说县城里有没有武馆?是不是功夫比你高多了?到时候你能不能送我去武馆学?”
“咋滴?你还想学会了揍你爹不成?”林威鸣一下子就看透了自家儿子的那点小心思。
“不是不是!”林哲云连忙否认。
他现在还打不过老爹呢,当然不能承认!
“爹,我这不是想赶紧多学几招,到时候和你一块上山打老虎吗?咱们多打几只老虎,多赚点钱,给挽挽买糖吃,给大哥买纸笔。”林哲云赶紧说道。
“好弟弟,以后我要是当了举人,就让你给我当个保镖。”林中元大方的说道。
林子寒和林子秋兄弟两个在大哥和二哥脸上看了又看,觉得他们好像都把自己给忘了。
两个人赶紧扯着大哥林中元的袖子说道:“大哥,那我呢?那我们呢?”
“你们两个没啥用,要是不好好念书,连写字都不会的话,就让你们当个跑腿的。”林中元故意说道。
“……”两个人脸上便露出了一种尴尬又失望的神情。
林哲云在旁边笑的直拍大腿,林挽月也笑弯了眼睛。
一家人在饭桌旁边商定好了,要去县城的事情。
但事情虽然定了下来,却还得一步步来办。
首先摆在他们面前的便是县城落脚的地方。
他们一家人在县城可没什么亲戚,即便是有,这么一大家子拖家带口,只怕也会被当成打秋风的穷鬼。
要找个落脚地方就必须得提前去看,至于是租是买,就得先去看县城的房价,顺便再掂量掂量他们荷包里的那点积蓄。
林挽月赶紧主动请缨。
看房子那可是她的本命职业啊!
上辈子她一大半的工作就是帮人看房子,看风水,捉鬼那些反而只占了一小部分。
毕竟这世界碰见鬼的人终究还是少数,但信鬼的就不是了。
“爹爹,带我去带我去!”林挽月把小手举的高高的。
“当然要带你去啦。”
对此没人反对,林威鸣也点头答应下来。
自家闺女的本事都是有目共睹了的,而且还是他们家的小福星。
把闺女带过去,指不定就能找到一间物美价廉的好房子,到时候一家人住过去也能更安心。
……
没过几天,趁着还没有插秧的一点空闲时间,林威鸣就扛着闺女进了城。
这次没用牛车,村里田地正是要用牛的时候,自家的牛被借出去耕地,还没有还回来。
而且他就是赶着牛车去,也没有什么好放的地方。
总不能每次都去麻烦刘大少爷一家。
三月初的早春天气,微凉的风吹在身上还是有些冷,林挽月一大清早就被她爹从被子里挖出来,还睡得有些迷迷糊糊。
雪芙担心她受凉,给她换上新做的大红色绣花夹袄,披上一件厚披风正好像个小口袋似的把林挽月包在里面,被林威鸣背着也能舒舒服服的睡过去。
林挽月一路睡到进了城,听见周围小商贩吵吵闹闹的声音,才揉着眼睛醒了过来。
一张白嫩嫩的小脸,刚睡醒的头发还有些炸毛,小辫子被红绳绑成两个小啾啾,在耳边晃来晃去的,十分可爱。
她这大半年来在林家吃得好,养得壮,长得又白又嫩,脸蛋上有些刚睡醒的红,圆圆的大眼睛干净又明亮,那长长的睫毛忽闪忽闪的,只瞧一眼便让人觉得心软,不自觉的笑了起来。
街道上不少人都看见了这对父女,有几个胆大些的妇人还笑着把自己手里的东西塞给林挽月,对林威鸣说道:“你家闺女长得可真喜庆,这么好看!比那年画娃娃上的童女还要漂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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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我去县城的时候听说……还是得把孩子送到书院去念书比较好,要不然孩子连个帮忙的同窗都没有,请人做保只能花钱,若是不小心得罪了人,给传了出去就更不好了……”林威鸣犹豫着说道。
家里人一听都有些愣住了。
他们一直觉得只要林中元好好念书,自己肚子里的才华能考过试,也就足够了。
倒没想到这里头还有许多弯弯绕绕。
几个大人都沉默了一会儿,最终还是雪芙憋不住气,对柳君澜轻声喊道:“娘,孩子舍不得咱们,咱们也不能叫孩子有书不能念啊……”
“那……咱们一家都去县城?可咱们去县城能吃啥喝啥,连房子都没有,光靠着那点积蓄坐吃山空可咋办?”柳君澜也不是没听出自家儿媳妇的意思。
可是她心里十分犹豫,一方面自然是觉得那些钱该是属于林挽月的,该给她留着才是。
另一方面也是舍不得自家这新盖好的房子,住着多宽敞,多舒服!
要是去了县城,租个房子住多有不便,要是买房子又得花许多钱。
最重要的是去了县城就得样样花钱,不可能像家里一样吃喝全靠自家田地里种出来,花不了多少银子。
在家千般好,出门万事难。
雪芙关心儿子前程,便主动说道:“娘,我在家里也没多大事,若是去了县城,只怕还能找些帮人浆浆洗洗的活,也能挣些钱。”
“威鸣力气大,去了县城总能找到活干。”
“嗯嗯。”林威鸣点了点头。
她便目光恳求的看着柳君澜。
家里五个孩子却很兴奋,他们要是去了县城,那不是能天天买各种糕点果子吃了?
县城里卖的点心可比镇子上和集市上的那些点心好吃多了。
“挽挽,你想不想去县城?”柳君澜略微思索了一下,便从从大孙子手里接过了小孙女。
林挽月鼓着嘴巴仔细思考了一下,奶声奶气的对柳君澜说道:“去,去吃好多好吃哒,锅锅也要念书,要考状元呐!”
能让大哥去县城书院念书,当然是好事。
林挽月也很愿意。
只是心里多少有些不舍得。
这里的小伙伴她都已经玩的很熟悉了,村里人虽然有时候嘴巴碎,但大多也的确都是淳朴的人。
可是为了大哥,那还是得去县城的好!
“咱们去了县城也不是不能回来的,县城虽然远,但是咱们家现在有了牛车,一来一回也就是半天工夫。到时候要是想回来,咱们就回来看看。”雪芙安慰她说道。
至于林哲云兄弟三个,听说要去县城,那都是一个个乐开了花的。
尤其是林哲云,笑嘻嘻的问他爹:“爹,你说县城里有没有武馆?是不是功夫比你高多了?到时候你能不能送我去武馆学?”
“咋滴?你还想学会了揍你爹不成?”林威鸣一下子就看透了自家儿子的那点小心思。
“不是不是!”林哲云连忙否认。
他现在还打不过老爹呢,当然不能承认!
“爹,我这不是想赶紧多学几招,到时候和你一块上山打老虎吗?咱们多打几只老虎,多赚点钱,给挽挽买糖吃,给大哥买纸笔。”林哲云赶紧说道。
“好弟弟,以后我要是当了举人,就让你给我当个保镖。”林中元大方的说道。
林子寒和林子秋兄弟两个在大哥和二哥脸上看了又看,觉得他们好像都把自己给忘了。
两个人赶紧扯着大哥林中元的袖子说道:“大哥,那我呢?那我们呢?”
“你们两个没啥用,要是不好好念书,连写字都不会的话,就让你们当个跑腿的。”林中元故意说道。
“……”两个人脸上便露出了一种尴尬又失望的神情。
林哲云在旁边笑的直拍大腿,林挽月也笑弯了眼睛。
一家人在饭桌旁边商定好了,要去县城的事情。
但事情虽然定了下来,却还得一步步来办。
首先摆在他们面前的便是县城落脚的地方。
他们一家人在县城可没什么亲戚,即便是有,这么一大家子拖家带口,只怕也会被当成打秋风的穷鬼。
要找个落脚地方就必须得提前去看,至于是租是买,就得先去看县城的房价,顺便再掂量掂量他们荷包里的那点积蓄。
林挽月赶紧主动请缨。
看房子那可是她的本命职业啊!
上辈子她一大半的工作就是帮人看房子,看风水,捉鬼那些反而只占了一小部分。
毕竟这世界碰见鬼的人终究还是少数,但信鬼的就不是了。
“爹爹,带我去带我去!”林挽月把小手举的高高的。
“当然要带你去啦。”
对此没人反对,林威鸣也点头答应下来。
自家闺女的本事都是有目共睹了的,而且还是他们家的小福星。
把闺女带过去,指不定就能找到一间物美价廉的好房子,到时候一家人住过去也能更安心。
……
没过几天,趁着还没有插秧的一点空闲时间,林威鸣就扛着闺女进了城。
这次没用牛车,村里田地正是要用牛的时候,自家的牛被借出去耕地,还没有还回来。
而且他就是赶着牛车去,也没有什么好放的地方。
总不能每次都去麻烦刘大少爷一家。
三月初的早春天气,微凉的风吹在身上还是有些冷,林挽月一大清早就被她爹从被子里挖出来,还睡得有些迷迷糊糊。
雪芙担心她受凉,给她换上新做的大红色绣花夹袄,披上一件厚披风正好像个小口袋似的把林挽月包在里面,被林威鸣背着也能舒舒服服的睡过去。
林挽月一路睡到进了城,听见周围小商贩吵吵闹闹的声音,才揉着眼睛醒了过来。
一张白嫩嫩的小脸,刚睡醒的头发还有些炸毛,小辫子被红绳绑成两个小啾啾,在耳边晃来晃去的,十分可爱。
她这大半年来在林家吃得好,养得壮,长得又白又嫩,脸蛋上有些刚睡醒的红,圆圆的大眼睛干净又明亮,那长长的睫毛忽闪忽闪的,只瞧一眼便让人觉得心软,不自觉的笑了起来。
街道上不少人都看见了这对父女,有几个胆大些的妇人还笑着把自己手里的东西塞给林挽月,对林威鸣说道:“你家闺女长得可真喜庆,这么好看!比那年画娃娃上的童女还要漂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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