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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我意已决

    司马越的手指无意中戳到了“肥乡”,事实上,西线的第一场战斗恰好就在肥乡打响。

    首先交锋的永远是斥候,接着便是游骑。

    后者的作用是捕杀、驱逐对方的斥候,压缩其活动范围,令其变成聋子、瞎子,增加己方的主动权。

    汉地的战争中,很难做到完全遮蔽战场。因为双方的游骑数量都不会太多,而地域又很广阔,总会有斥候漏过,令其传回消息。

    但如果是草原骑兵南下中原,事情就比较麻烦了。

    他们的游骑数量铺天盖地,确实可以极大压缩中原军队获取战场信息的能力,从而陷入被动之中。

    但今天的这场碰撞还是传统中原军队之间的厮杀,撑死了汲桑出身牧苑,手底下马匪、牧民以及会骑战的牧场兵卒多罢了。

    田野之中,箭矢破空声不绝于耳,时不时还有兵刃交击声传来。

    李乐带着五百骑,登上一处缓坡,俯瞰整个战场。

    地里的粟只收了一半。

    因为战争,百姓纷纷走避,或逃入乡间,或躲进坞堡,将已经成熟的粟留在地里,试图等厮杀完毕之后,再行收割。

    “让儿郎们收着点,别把敌人吓坏了,不敢来。”李乐马鞭一指,吩咐道。

    将校们哈哈大笑,很快便有人传令去了。

    “义军”骑兵收到指令后,陆陆续续放慢了动作,将官军斥候向西驱赶。

    斥候骑术不错,一人三马,逃得飞快,只一会儿就消失在远方。

    “走!”李乐一夹马腹,下了缓坡。

    数百骑跟在后面,蹄声隆隆,意气昂扬。

    一路之上,看到了许多正在西进的义军部伍。

    还是老规矩,驱使不甚能战的羸兵向前,先行消耗对方的体力、精力乃至箭矢,列精兵于后,关键时刻投入战斗,一锤定音。

    为了增加胜算,他们甚至一路上拉丁入伍。

    在途中歇马时,李乐甚至看到数十骑拦住了来不及撤回坞堡的百余村夫。

    李乐哈哈大笑,道:“舍命不舍财,蠢!”

    他说话间,更多的义军涌了上去,将村民中的妇人直接拖走,当场就弄了起来。

    有男人欲反抗,直接抬手一刀,人头滚落而下。

    有小孩拉着母亲不撒手,有人狞笑着将其高高举起,摔落地面。

    哄笑之声愈发热烈。

    李乐看着有趣,直接走了过去,看着那些双眼赤红的男人,道:“自己的妻女被人玩弄了,心痛吧?哈哈,走,跟我去玩弄别人的妻女,赚回来!”

    “将军心善,抬举你,可别不识相。”亲兵在李乐身后叫道。

    “你家那婆娘,浑身没一处好看的,玩完就扔了,可惜个甚?走,跟咱们去弄官家小娘,那个细腻嫩肉,过瘾。”

    “咱们义军很多人都是这么过来的。女人嘛,哪里没有?”

    亲兵们你一言我一语,嬉笑连连,百无禁忌。

    流寇么,从古至今,基本都是这個套路,不然他们的人从哪来?

    当受害者变成加害者,他就失去了人性,变成了欲望驱使的野兽,这支军队就变成了兽军,所过之处,寸草不生,破坏力极强。

    真正带着妻儿家小的流寇,那都是成了气候的大股势力了,有底气和官军比划几下,已经不太好围剿了。

    李乐看了几下那些妇人,没一个有姿色的,顿时失了兴趣,恰好马也歇得差不多了,于是继续西行,一刻不停。

    ******

    正在行军途中的邵勋很快收到了消息。

    他第一时间派出信使前往中军,给刘舆传讯,催促主力大军速速前来。

    其次,他召集了诸将,计议接下来的行止——说是“计议”,其实是他独断专行。

    “古来征战,未闻有一路避战、保存实力而成事者。”邵勋直接定下了基调,道:“我意碰一碰贼众,试试他们的斤两,你等但思虑如何排兵布阵即可。”

    说完,他的目光一一扫过牙门军的李重、高翊、黄彪、章古、余安等人,以及银枪军的金三、王雀儿、陆黑狗等学生兵军官。

    “郎君,我看不如在此地扎营等待。”黄彪第一个说道:“斥候探报贼众不过一两万人,我军亦有万众,贼军大至,或攻我营垒,届时便有机会了。如果贼军不上当,或可遣两三千丁壮夫子为先锋,诱其前来。”

    黄彪这个主意可真够损的。

    丁壮夫子能打吗?当然不行。

    就战斗力而言,可能还不如汲桑贼寇的炮灰兵众呢。他们一上阵,定然大溃,没有任何悬念。

    黄彪当然知道这点。

    事实上他就是利用这些司州丁壮当诱饵,令贼军轻视,上当来攻,再以逸待劳,防守反击,一举得胜。

    “将军。”李重拱了拱手,道:“汲桑贼寇也,若面对此等草贼,还不敢迎面而上,我等又有何面目自称禁军?士气可鼓而不可泄,仆建议多遣斥候游骑,查探敌情,观瞭地势,择一有利之处,布好阵势,与贼众决战。”

    李重出身洛阳中军,自有一股傲气,对祸乱河北的贼子,他分外看不起,直接建议迎敌而上,一举破之。

    邵勋听了,面露笑容。

    黄彪则有些尴尬,邵勋拍拍他的肩膀,安慰了一下。

    两人性格不同,出身不同,经历不同,想出的主意自然不一样,很正常。

    “邵师,我觉得该速速进兵,一举破敌。”第三个说话的是王雀儿,十八岁的他已有几分沉凝气度,只见他指着不远处正在行军的银枪军说道:“银枪军儿郎入营数年,苦练不辍,已颇有章法,而今缺的便是血火淬炼。若连汲桑贼众都不敢打,今后遇到比汲桑厉害的,是不是还要退却?邵师,下命令吧,破了贼众,救百姓于水火。”

    金三傻愣愣地看了王雀儿一眼。

    他也赞成主动迎敌,理由是老子厉害,天不怕地不怕,贼众来一个砍一个,来两个杀一双,干就是了,看看谁厉害。

    但王雀儿给出的一个理由居然是“救百姓于水火”,这是读书读傻了吧?

    唉,幸好我读不进就果断不读了,没他这么迂腐。

    “邵师,打吧。”十六岁的金三平时吃得好,已然长得五大三粗,为人更是凶狠、粗豪,他是不知道什么叫害怕的。

    邵勋看了金三一眼,又笑。

    这个学生很奇怪。东海一期一百五十人中,就他身体发育最快,因此邵勋曾叮嘱过吴前,让他好吃好喝供着金三。

    但金三长身体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居然是往横向长。

    体格粗壮、敦实,骨节宽大,力量极强。唯一的缺憾就是身高稍矮了一些,不过他还有可能二次发育,看看能不能再长高一点。

    “章古,你说说看。”邵勋又用鼓励的眼神看向这位退婚主角。

    “将军。”章古说道:“仆屠宰牲畜之时,总是先将其五花大绑,无力反抗,然后再一刀捅入心尖。对汲桑贼众,我觉得黄幢主之策颇为妥当。”

    “余安。”邵勋又点了一人。

    “我听将军的。”余安应道。

    邵勋随后又点几人,众人纷纷依照自己的想法,给出了意见。

    邵勋全部听完后,不置可否。

    众人屏气凝神,静静等着。

    “我曾听过一句话,打得一拳开,免得百拳来。”邵勋说道:“现在有很多人盯着我们这个团体,他们觉得自己兵多、钱多、粮多,又足智多谋,合该驱使我等为其卖命,功劳还归他们,毕竟‘定策’首功嘛。我在梁县、广成泽为大伙谋的福祉,现在知道的人还少,将来知道的会越来越多,环饲我们的群狼也会越来越多。若稍微露出点疲态,怕不是要被人分而食之。”

    “今我为先锋,退是不可能退的。既如此,不若进兵,拿汲桑练练手,见见血。将来若对上匈奴,尔等还能有一战之力。”

    “我意已决!传令全军,从速进兵,与敌决战。”

    邵勋抽出佩刀,扫了一眼众人,道:“若有逡巡不进者,立斩不赦。”

    “诺。”诸将轰然应命。

    命令下达后,各部立刻开始行动。

    邵勋又找来辅兵军官,令其拣选精锐,布置在车队外侧,护卫好辎重部伍,勿要令敌偷袭得手——邵勋不指望他们能帮什么忙,不添乱就行了。

    今次一战,还是得靠自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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